女人结婚后必须要明白的16个哲理

美好瞬间 2024-09-03
导读引导语:在结婚前只要两个人真的相爱就可以了,可是结婚了以后并不是这么简单就可以了,结婚了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必须要方方面面的俱到,结婚后的16条哲理,你必须要知道哦。1.结婚前要看准产品的特性,不是看他的相貌权势地位,而是..

引导语:在结婚前只要两个人真的相爱就可以了,可是结婚了以后并不是这么简单就可以了,结婚了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必须要方方面面的俱到,结婚后的16条哲理,你必须要知道哦。

女人结婚后必须要明白的16个哲理

1.结婚前要看准产品的特性,不是看他的相貌权势地位,而是性情。万一没看准,也不能轻易退货,需要你自己在生活的过程中不断清洗,擦拭,修理。

2.不要相信“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话,而要相信“老婆永远是别人的好”,这是亘古不变的名言,别妄想在你身上出现奇迹。

3.不要以为你给他生了孩子,你们的婚姻就更稳固了,那是他厌倦烦琐家庭生活的开始。

4.别再回想恋爱的时候他信誓旦旦地说一定拿你当公主捧着的话。你要明白,你的岗位是保姆、厨娘。你的工作除了做饭照顾孩子拖地板,还有洗不完的臭袜子。

5.别埋怨他永远记不住你穿的衣服鞋子的尺寸和号码。如果他买的尺寸肥了你就说是你瘦了,尺寸小了你就说自己胖了,实在不行就说服装厂贴错了号码。

6.永远别在他的同事和朋友面前让他下不来台,哪怕你恨的咬牙切齿,也要笑的面如桃花,小鸟依人。

7.当他心情郁闷的时候,你千万别试图让他用语言表达出来。有些话男人不想说,而更喜欢肢体语言,你只需给他一个温柔的拥抱或无言的亲吻,甚至,一次疯狂。

8.适度的依恋。男人喜欢你适当的依赖他,以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别试图你自己什么事情都要比他优秀比他有能力,也许他佩服你怕你,但,不喜欢你。又不能过度的依赖,他不会喜欢一辈子带着一个长不大的拖油瓶。恋他如父,爱他如子,尊他如兄,亲他如弟。

9.千万别问他:“你还爱我吗?”这样的话,他会把你送到疯人院。

10.不要把怨气带到床上,千万不要试图在床上惩罚男人。

11.不要在他清醒的时候跟他打架,你打不过他。实在气愤,就趁他睡的正香的时候照着他皮厚的地方掐一把!就算他被掐疼了也只会翻个身接着睡,万一醒了,你可以装的若无其事。N分钟以后,此动作重复一次。直到你解气为止。

12.不要把家庭当成你的整个世界。当你只顾节俭操劳而变成黄脸婆的时候,那个男人只会厌倦,感激永远不能成为爱情。家里的世界很无奈,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13.一定要有自己的爱好,个性和尊严。有你自己的精神空间,当他不在的时候,你也自得其乐,生活的丰富多。

14.不要试图在现实中找异性知己,除非你不在乎老公的醋性暴跳如雷,也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想倾诉的话,来网络里。

15.不要上网一直到深夜,除非你老公深夜不归。否则他会揪住你耳朵拎你小辫子,甚至切断电源拔掉网线。

16.不要妄想网上那个懂你的男人一定比你老公好,而心血来潮真的想嫁给他,他会吓跑。即使不跑,一旦走向现实,女人变成了蚊子血,男人成了饭粒渍。重复又一轮的平淡和厌倦。网络里的情感既然是边缘情感,就让它存在于网络的边缘,而不能鸠占雀巢越俎代庖。

编后语:男人喜欢你适当的依赖他,以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别试图你自己什么事情都要比他优秀比他有能力,也许他佩服你怕你,但,不喜欢你。又不能过度的依赖,他不会喜欢一辈子带着一个长不大的拖油瓶。恋他如父,爱他如子,尊他如兄,亲他如弟。

结婚后女人一定要明白的20句话

1、妻子永远都无法根治男人的好色。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天下美女,这如同女人喜欢帅哥是一样的道理。女人也好色,只是女人不会大胆承认。所以,如你老公多看了几眼漂亮的女人,你没有必要太过嫉妒。你应该高兴的是,就算其他女人再怎么漂亮,最终能够做他妻子的还是你自己。

2、没有男人不喜欢风情万种的女人。男人大多会被女人吸引了眼球,所以,不要因为工作忙了,生活累了,甚至困了,从而变得麻木不仁,或是拒绝老公在床上想从妻子你身上得某种最亲密的爱抚。你应想想,自己是否也曾幻想着能和韩剧里的男主角拥抱一下?甚至可以握一下小手是同样的道理。

3、拒绝老公的是最愚蠢的女人。男人身边永远都不缺女人,只要男人想找,只要男人肯花钱,想玩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好妻子就是那种可以让老公放弃跟其他女人玩婚外情念头,每天都甘心情愿回家来陪妻子吃饭的那种女人,同样道理,聪明的妻子就是能随时满足老公的要求。

4、男人不会永远把你当成心肝宝贝。从恋爱的时候,你可能逐渐习惯了他把你当成天使,习惯了他捧你若神明,但是,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如果你一直希望他把你当成宝贝而没有过渡到亲人的队列这边,则说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还很脆弱,只有把你由宝贝变成了亲人那才是最理智也是最希望得到的现实。

5、千万别全天候地监视你的男人。这可是男人们最大的大忌。男人适宜过放养的日子,圈养绝对不是男人们希望的生活方式。如果你可以给他适当的空间,就能越发唤起男人的野性,激发出男人的雄性。如你用监视来管束老公,就会引起男人的叛逆心理,这样做只会导致他更加瞧不起你。

6、要让男人感受到你的一往情深。女人容易犯爱情毛病,那就是爱的时候男人怎么样都好到看不到毛病,而一旦不爱就视男人浑身是毛病。女人既然让男人感受到自己的一往情深,但也不能轻易接受他反复的言归于好。要知道真正爱你的男人,时刻记住的是你的好,不会随口谴责你。

7、别让老公把我爱你当成唱山歌。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婚前说爱你越多的男人,结婚之后往往越拿老婆不当一回事儿,因为他早已把爱情的表白当成随口喝茶,把爱的诚意看得不再珍惜,在结婚之前就已经透支。只有那种不把爱轻易挂在嘴上的男人,才会考虑爱的力量而不会提前消费。

8、千万别轻易纠正男人的生活陋习。男人身上有些嗜好是妻子一辈子都不可能拗过来的,比如吸烟、喝酒、跟朋友玩到半夜三更,或是不愿做家务、不愿陪老婆逛街、不愿放弃跟朋友在一起,等等,如你不想天天吵架,还想过日子,那就必须学会睁只眼闭只眼,这总比他不想回家要好上N多倍吧?

9、别因电脑里有A片就否定他的优秀。绝大多数男人都会看A片或所谓的美图。其实,这都是男人的猎奇心理闹的,并不是男人的龌龊和*秽,因为这是男人正常的心理需求和正常的行为举止,与其限制他,还不如和他一起在家观赏,即使是有什么需求,也可以确保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

10、在外人和朋友面前要给足老公面子。愚蠢有女人总是时时处处都想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或是要表现给外人看自己的老公如何听话。其实,男人娶妻生子,干事业赚大钱,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家庭,为了挣一个体面,因此,男人会很在乎这一点,女人在外人面前如果给足面子,回到家他才心服口服地接受你的再教育。

11、女人一定要有一技之长能压住男人。男人喜欢聪明女人,所以,要么你有很好的料理家务能力,让他觉得这个家真的是一刻都离不开你;要么是你在工作中做得出类拔萃,让男人认为你是一位非常有智慧、有价值的女人。如果你家里外面都是马尾穿豆腐,那就别怪男人会看不上你了。

12、千万别过于相信男人的山盟海誓。千万别因为他爱你,你就很幼稚地认为他对你会是绝对的忠诚,因为绝大多数男人不会认为对老婆的忠诚和与婚外女人上床是相悖的,要没有被逮到之前,男人是绝对不会视作是不道德的,对于男人来说,跟其他女人上床就如同是上了一趟厕所。

13、女人可以跟男人的优点谈恋爱,但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来跟男人的缺点过一辈子。毕竟,女人在没有正式踏入婚姻殿堂之前,是永远抓不到也不想抓到男人身上真正缺点的,通常情况下,恋爱过程中,男人身上特别的优点,往往会成为婚后男人最明显的缺点,而且会是屡教不改的缺点。

14、男人婚后如不是心甘情愿地交出经济大权,那他十有八九不是彻彻底底和毫无保留的爱着你,从人性的角度分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极其心甘情愿地把钱花在自己最亲密最热爱的人身上,只有那种随时随地都想抬脚走人的人,才会随时背着没有解开的行囊,方便自己开溜。

15、如果想让你的男人呵护你,你就应当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同样悉心照顾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不爱,所有的爱情都是需要相互付出的。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从骨子里就想着出轨的,好男人有时就应像管教孩子一样,是哄出来的,不是骂出来的。

16、女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已经修成正果就可以不修边幅了。有时老公不愿意带你出去见朋友,或是不带你去重要场合见朋友,绝对不会是因为你已经人老珠黄,或是秋色暗黄,而是你作为他的妻子内心潜在的气质不再鲜亮,甚至你经常习惯性的不修边幅会让他感到难堪,影响到他在众人面前的形象。

17、女人婚后一定要待公婆好。这一点很重要,女人一定要让你的男人看到,善待公婆是你最优秀的人品,而且还要认他看到你待他的父母真的是比对自己的父母还要好,可以让他放心干事业,可以全心全意多赚钱来养家,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善良是最能让男人产生敬重之心的。

18、花心男人嘴巴都很甜,很会花言巧语,而真正深爱你的那个男人大多嘴巴不甜,甚至还不擅于语言表达,真的爱你的女人会把对你的爱很具体地体现在日常的实际行动之中,落实在日常很细微的言行举止之中,很多感动来自于你的意想不到,真正感动你的是他的默默奉献和不断的实际行动。

19、你的家庭一旦有小三介入时应千万要冷静,千万不要跟老公闹得要死要活的,要知道如果你能很理智地处理好这个问题,就不会给小三留下任何可乘之机,而且,老公也会觉得跟小三的婚外情是得不偿失的,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大多数的男人会掂量家庭和外遇熟轻熟重,除非他的脑子是被门挤了。

20、千万别去老公的隐私,只要没有逾越道德底线的问题,或者是没有出格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像防小偷一样。当然,老公如果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也不会担心隐私被老婆知道,更何况,夫妻在一起原本就不应该有什么需要防备对方知道的隐私。最愚蠢的男人就是偷吃又不知道擦嘴的男人。

人生经典语录大全_你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1 年轻时相信自己是唯一的,自己可以改变世界是正常的,是可爱的。三十岁了,清醒点,哥们,你能把你自己照顾好把家照顾好再谈别的。

2 我们的青春眨眼间就没有了,皱纹一条一条的爬到眼角,我们阻止不了岁月破坏我们的容颜,可是我们可以让心在岁月中慢慢磨砺,如蚌中的沙,慢慢的光润起来,等到我们发苍齿摇、步履蹒跚的时候,还可以让珍珠的光泽晕红最后的行程,不是吗?(学会成长)

3 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用平和的态度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和苦难。

4 面对现实,解决自己能解决的所有问题,解决不了的留着,时间能改变一切。

5 幸福是什么?有人认为,幸福就是有豪宅名车,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到阳光,有人认为活着就是幸福。

6 熟悉的习惯,熟悉的路线,熟悉的日子里,永远不会有奇迹发生。改变思路,改变习惯,改变一种活的方式,往往会创造无限,风景无限!

7 只有启程才会到达理想和目的地,只有播种才会有收获。只有追求,才会品味堂堂正正的做人,只有保留一份单纯,才会多些人生的快乐!

8 不要因为众生的愚疑,而带来了自己的烦恼。不要因为众生的无知,而痛苦了你自己。

9 父母说的都是对的,都是为你好的,无论你接受不接受。

人生经典_你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10 勇敢过了头,就成了鲁莽;诚信过了头,就成了迂腐;机敏过了头,就成了圆滑;施舍过了头,就成了乞丐;贪婪过了头,就成了腐败;执着过了头,就缺少心眼;善良过了头,就成了软弱;专横过了头,人生经典_你必须要明白的道理就成了霸道;做事过了头,就走上绝路。

11 心往哪里想,哪里就会有亮光;心往哪里思,哪里就会有奇迹;心往哪里移,哪里就会有新意;心往哪里放,哪里就会有力量。

12 渐渐的明白了,最在乎的那个人,往往是最容易让你流泪的;渐渐的明白了,很多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渐渐的明白了,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放手了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渐渐的明白了,真心对一个人是不需要回报的;渐渐的明白了,其实一个人挺好的。

13 别说别人可怜,自己更可怜,自己修行又如何?自己又懂得人生多少?

14 不要相信努力就会成功的鬼话,关键是你看待成功的标准,还有你所努力的方向,要相信一个男人你即使在努力也是生不出孩子的。更不要相信什么理论可以改变你的生活,出身第一重要,运气第二重要。

15 有些话,适合烂在心里,有些痛苦,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

16 你要感谢告诉你缺点的人。

17 用伤害别人的手段来掩饰自己缺点的人,是可耻的。

18 不要轻易的发脾气,那是很软弱的行为,除非对你很信任的人。否则永远不要让别人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么。

19 不要打自己的女人,不爱她了就让她走,她没什么不可原谅的,谁让你爱她呢。如果你不爱她更不该打人家,你都不爱了你还恨什么?要么你选择接受,要么你选择放弃,要不你去死。

20 不要害怕做错什么,即使错了,也不必懊恼,人生就是对对错错,何况有许多事,回头看来,对错已经无所谓了。

21 敢于面对困境的人,生命因此坚强;敢于挑战逆境的人,生命因此茁壮。

22 无论如何都要学会给自己制定表,1、2、3、5年你自己选。

23 不是井里没有水,而是挖的不够深;不是成功来的慢,而是放弃速度快。得到一件东西需要智慧,放弃一样东西则需要勇气!

24 世界上没有一个永远不被毁谤的人,也没有一个永远被赞叹的人。当你话多的时候,别人要批评你,当你话少的时候,别人要批评你,当你沈默的时候,别人还是要批评你。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被批评的。

25 给对方留面子就是给自己留面子,如果不想留那就一点也不要留。

26 弱者只有千难万难,而勇者则能披荆斩棘;愚者只有声声哀叹,智者却有千路万路。

27 痛恨一个人比喜欢一个人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

28 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后,才会变的成熟。

29 先长出的眉毛,不如后长出的胡子长;先出世的耳朵,不如后出世的犄角长。智慧不在年龄,杰出不在辈高,后来者往往居上。

30 位置可以增加人的权力,但增加不了权威;位置可以增加人的力量,但增加不了能力;位置可以增加人的金钱,但增加不了素质;位置可以满足功名的渴望,金钱可以满足物质的欲望,但不能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

31 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没有休止符;前进路上大步走,天下谁人不识君!

32 人最强大的时候,不是坚持的时候,而是放下的时候。当你选择腾空双手,还有谁能从你手中夺走什么!多少人在哀叹命运无可奈何之际,却忘了世上最强悍的三个字是:不在乎。

大学必须要明白的几句话 励志正能量语录

大学四年过后,你长了肉,长了皱纹,除了多读一些书,一点长进也不会有。

终将有一天你需要去面对的,因为我们大部分人不是天赋异禀,没有富有的家业,最多成为平凡,逃过平庸。

你在大学还能享受到的仍然是更多的学习,帮助你去提升自己的,而这些是你在本科毕业就走出校园所享受不到的。

有的时候,一人的成功不是你的起点,而是你的拐点。

当你想把一件事情做好,或者说做的越来越好,你就需要学习,不断的学习。

大学的前半段可能在接受着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后半段可能要学会融入社会,我不奢求自己能够不厌倦这样的生活,只希望在厌倦之前,我能够不断战胜自己,不断战胜它。

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最重要的。

这样的友爱不是非你这一个朋友不可,这样的朋友本来就是泛泛之交,只是我们不愿意承认罢了。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不用在讨论的共识性前提,从处事方式到做事态度,无可厚非,相差个十万八千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有这样一种人,无论是在做事风格和态度上,永远都对不上步调,每一次合作,你都感觉不如和一个陌生人做事,但是不要忽视,一个重要的前提,你们是朋友。

有时间积淀,又有着共同经历的朋友,可能在没有参与你们友谊的第三方来讲,会认为,这么好的友情,一定都有每天在联系,不管是日常分享还是心情不好时吐槽。

朋友就是,虽然强势,总觉得还蛮有安全感的;虽然吐槽,但其实也都还是一定道理在里面的。

哲理名言:诚信

哲理法学派相关资料:

自然法学的唯心主义基础是性恶论。即一元性肯定性结论。主要观点是:1.人性存在根本的不可克服的缺陷。2.人性的缺陷是都具有的。3.人性的缺陷表现为:第一,根本性的无知,即有限的生命与知识相对于无限的宇宙;第二,本能上的自私与残忍-------也即现代基因科学证明的自私是基因的第一属性。这些缺陷属本能的、基因的,是人的本质决定的。是不能伴随着一种空想的社会制度所泯灭的,以此为人类生存必须的法律也只能健全而不应当消亡。自然法学以此为立法前提,从现实主义出发,建立了对人的缺陷的关注与限制的相适应的公正与监督,提出了抑制性本恶的道德责任与法律义务,对推动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它的积极作用还在于:当人类对自身的、都具有性恶和缺陷有了正确的认识时,即能积极的分散和监督权力,就能施用民主手段参与立法与选举,就能构建法治与精神及道德的理想大厦,就会从信仰上反对专制与皇帝. 西方社会法学派主要观点简介 (一)孟德斯鸠:社会与法的精神 在西方,法律社会学的历史渊源却可以追溯到18世纪法国的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用了将近20年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主要杰作《论法的精神》。他曾感概地说:“我毕生精力耗尽于《论法的精神》一书”。这部巨著中,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对哲学、社会学、法学观点,把社会现象同物质环境、地理状况、文化历史传统联系起来考察研究法律,认为各国的法律应有自己不同的体系及其法的精神,应注意影响法律产生、运行的环境因素、存在条件,强调万事万物都有法,都要用法来衡量,不能把法律看成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要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分析法律,在法律与各种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联系之中把握法的精神。 在孟德斯鸠看来,一国的法律是与该国的具体情况、地理气候等因素相联系的。也即法律同政体、地理、气候、自由、贸易、人口、宗教、风俗习惯等都有关系,这些关系相互作用综合的结果,就构成了“法的精神”。所以,现实社会中的法律并不是一组普遍有效的法律原则的反映,而是特定社会的“法的精神”的组成部分。“为某一国人民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然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 他主张,法律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是随着广泛的文化趋向或立法者的思想而变化的,法律不仅在空间上发生变化,而且因时而变。例如,他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作用,认为,地理位置和地理格局对法律有重要作用,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这种地理环境下,就难以实行与民主、共和、法治相通的政治法律制度,但是,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关于土壤与法律的关系,他认为,肥沃的土壤使人眷恋家园和生命,缺乏毅力,而贫瘠的土地使人能艰苦奋斗,意志坚强,因此在肥沃的土地上,容易和适宜建立专制制度,法律内容比较简单,在贫瘠的土地上,容易和适宜建立民主共和制。 (二)萨维尼:法律与“民族精神” 萨维尼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保守派政治家和法学家。当时的德国,政治分裂,法制混乱。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改变政治分裂的局面,有的学者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完成统一德国的立法任务。作为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萨维尼却极力反对。他认为,19世纪初德国法律的法典化“是一个灾难”。在他看来,当时的德国,既不具备制定一部法典的能力,客观上亦没有为一部法典的生命力所凭恃的社会、历史基础。因为,法律不外是特定地域人群的生存智慧与生活方式的规则形式,法律的本质在于人类生活本身,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所凝聚、沉积的这个民族的内在信念与外在行为方式,决定了法律规则的意义与形式,法律与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逐渐调适,才能赋予法律存在的功用与价值,而法的功用和价值,也正在于表现和褒扬民族情感与民族意识。正因为此,立法的任务在于找出民族的"共同信念"与"共同意识",经由立法形式妥善保存与承认,立法可以发现并记载这一切,但却决然不可能凭空制造出这一切,那种希望制定一个详尽无遗的法律制度,创制出一个崭新秩序的企图,只会摧残现实,增加现实的不确定性,最终使得法律失却规范人事、服务人世的功用与价值。在民族生活本身尚未整合成型,贸然立法,其法律的根基必然浅薄,甚至与民族生活两相忤逆,新法颁行之日,必是对生活本身的摧残之时。

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与道德经的道相同吗

 诚信,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美德,下面的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诚信的名言,欢迎阅读。

  关于诚信的名言

 1. 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何智勇

 2. 言必信,行必果。?孔子

 3. 少说空话,多做工作,扎扎实实,埋头苦干。?

 4. 要我们买他的诚实,这种人出售的是他的名誉。?沃夫格

 5. 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了生命。?法国

 6. 老老实实最能打动人心。?莎士比亚

 7. 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莎士比亚

 8. 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松下幸之助

 9. 人类最不道德订户,是不诚实与懦弱。?高尔基

 10. 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荀子

 11.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

 12. 甚至上帝也助诚实勇敢者一臂之力。?米南德

 13. 没有诚信,何来尊严西塞罗

 14. 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富兰克林

 15. 诚实是艺术的最大要素。只要我们总对自己诚实,艺术总在那里,它决不会让我们失望的。?柯尼利亚?奥提斯金约

 16. 信用是无形的资产。?日本

 17. 坦白是诚实与勇敢的产物。?马克?吐温

 18. 没有一处遗产像诚实那样丰富的了。?莎士比亚

 19.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

 20. 说谎话的人所得到的,就只即使觉说直话也没有人相信。?伊索

 21.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晁说之

 22. 信用就像一面镜子,只要有了裂缝就不能像原来那样连成一片。?瑞士阿米尔

 23.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

 24. 一言而适,可能却敌,一言而得,可以保国。?刘向

 25. 坦白使人心地轻松的妙药。?西塞罗

 26. 小信诚则大信立。?韩非子

 27. 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高尔基

 28. 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在患难中支持我的是道德,使我不曾自杀的,除了艺术以也是道德。 贝多芬

 29. 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狄德罗

 30.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 贝多芬

 31. 装饰对于德行也同样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和生气。 卢梭

 32.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 卢梭

 33. 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孟德斯鸠

 34. 对于事实问题的健全的判断是一切德行的真正基础。 夸美纽斯

 35. 德行的实现是由行为,不是由文字。 夸美纽斯

 36. 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 赫尔巴特

 37. 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培根

 38. 智者宁可防病于未然,不可治病于已发;宁可勉励克服痛苦,免得为了痛苦而追求慰藉。 托马斯?莫尔

 39. 蜜蜂从花中啜蜜,离开时营营的道谢。浮夸的蝴蝶却相信花是应该向他道谢的。? 泰戈尔

 40. 人不守信,无异于叫旁人对他失信。?英国

 41. 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拉罗什福科

 42. 实话可能令人伤心,但胜过谎言。?瓦?阿扎耶夫

 43. 真诚是处世行事的最好方法。?怀特

 44.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孔子

 45. 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陀思妥耶夫斯基

 46.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

 47.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冯玉祥

 48. 守法律己时时尽心报国,诚信待人处处竭力为民。

 49. 以诚待人,敬;以信办事,事事成。

 50. 诚信处世世界大,奸诈为格低。

 51. 没有诚信的坚强基石,法制便犹如是建在沙土上的高层建筑。

 52. 诚实是智慧之书的第一章。

 53. 个个互信,守法。

 54. 诚信走遍天下,法治和谐人间。

 55. 诚信凝聚力量,法治诞生希望。

 56. 诚信法治两手抓,共铸辉煌齐万家。

 57. 诚信是立身之本,法治乃安国之源。

 58. 诚信,人生最珍贵的无形资产; 法治,人类社会进步的阶梯。

 59. 扬诚信风帆同度文明人生,树法制大旗共展和谐社会。

 60. 赏罚分明, 市场经济讲诚信一罚十; 宽严适度,法制社会护稳定惩教结合 。

 61. 诚信是社会的通行证,法治是国家的座右铭。

 62. 诚信是现代文明的晴雨表。

 63. 诚信与高尚同行;法治与正义相伴。

 64. 诚信有法治保障才有号召力,法治有诚信支持才有生命力。

 65. 树诚信风尚,铸法治长城。

 66. 谎言浇不开诚信之花,虚伪结不出幸福之果。

 67. 行必诚,言必信;法必依,治必严。

 68. 无信则人危,无法则国乱。

 69. 你诚信我诚信有威信 ,讲法治护法治个个能自治。

 70. 诚信要靠法律维系,法律要靠诚信遵守。

  诚实守信的成语

 抱诚守真:志在真诚,恪守不违。

 赤诚相待:极真诚、忠诚。以至诚之心待人。

 诚心诚意:形容十分真挚诚恳。

 诚心实意:形容十分真挚诚恳。

 诚心正意:心意真诚恳切。形容对人十分真挚诚恳。亦作?诚心诚意?。

 犬马之诚:比喻诚心实意。一般谦称自己的诚意。

 信守不渝:坚守信用不变。

 言必信,行必果:信:守信用;果:果断,坚决。说了就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办到。

 言而有信:说话靠得住,有信用。

 言信行果:说了就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办到。同?言必信,行必果。?

 言行信果:说了就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办到。同?言必信,行必果?。

 一诺千金: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一言为定:一句话说定了,不再更改。比喻说话算数,决不翻悔。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比喻一言为定,决不反悔。

 一言九鼎:九鼎:古代国家的宝器,相传为夏禹所铸。一句话抵得上九鼎重。比喻说话力量大,能起很大作用。

  编后语: 诚信是中华民族不可缺失的美德,遵守诚信也是每个人应该做的,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

论述中华哲理文化的重大价值

虽然黑格尔对中国文化很不以为然(这与在他那个时代的中国在科技人文方面的落后不无关联),他的哲学思路却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先哲老子非常接近。在西方,不论是古希腊的哲学家还是古典及现代哲学家所探索的都是包括所谓的终极哲理在内的各种存在着的哲理,哪怕是象海德格尔那样号称是找到了存在本身的特性的讨论也只是把着眼点放在他自认为是终极特性的目标上。在古中国,即便是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基础的《易经》所讨论的也是天地万物存在及运作的特性而已。

唯独老子和黑格尔与众不同。老子关于道及黑格尔关于辩证逻辑的哲学都非常明确地有一个自在自主不但掌控着宇宙万物的运作而且决定着一切存在的产生与消亡的主体,而他们哲学的根本着眼点不是宇宙万物及其规律而是那个主体的特性及其表现形式。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巧合。

对于黑格尔来说,他显然是受到基督教文化里的Providence概念的影响。迄今为止的中文里还没有一个完全与之对应的概念(这可能也是影响通过中译文研讨黑格尔哲学的读者对于黑格尔的理解的一个因素),刚上网查了一下,谷歌给出的翻译是“普罗维登斯”,显然只是音译而已;而剑桥字典给出的翻译是“天意,天道,天命”,这就与老子在《道德经》中所用的“天之道”一词相接近了。但是,作为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哲学之根本的绝对理念又不完全是基督教文化所说的Providence的意思,因为基督教文化所说的Providence主要指上帝的作为,而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本身就是他所认为的一切存在背后的主体,因而也就是他的哲学的研究的核心对象。

而老子的《道德经》所探讨的根本对象也是道的特性以及道在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各种表现。

他们俩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 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具有明确的自我实现的目的。而老子并没有象黑格尔对待绝对理念那样明确地赋予道以自我实现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从老子所说的“反者道之动”,“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中又可隐约感受到道的目的性。

更确切地应该说,由于老子没有象黑格尔那样强调发展,因而虽然老子的道具有自主性(道法自然),但是道的目的性却不是老子所关心的议题。

2) 鉴于上述的1),黑格尔不很在意对于人的观点行为的说教。这并不等于说他完全不在意人的观点行为,可以说没有一位哲学家会完全不在意人的观点行为。尽管在他看来人的一切观点行为都是绝对理念自我实现过程中的表现(或很多人所误会的所谓存在都是合理的。正确的解译应该是存在的背后都有其原因),但是仅从他对於他人的文章的评论可以看出他非常在意人们的观点行为,黑格尔的传记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与他的哲学并不矛盾,根据他的理论,说教和评论本身也是绝对理念运作的一部分,只是他不象古希腊的哲人及老子那样比较侧重说教。相对而言,老子比较重视人的自我目的,因而强调人的自我目的不应与道相违背,这使得老子的理论如同古希腊的哲学那样具有较大的说教成分。

上道德与法治课什么内容最感兴趣

中华哲理文化的重大价值有丰富人类精神世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等。

1、丰富人类精神世界:中华哲理文化以其独特的思想体系和智慧见解,为人类的精神世界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中华哲理文化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方法。例如,道家思想强调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规律,不强行干预,这对现代社会的治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2、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华哲理文化中的许多思想观念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儒家的礼思想,强调秩序和规范,对社会和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家的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对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墨家的兼爱思想,提倡平等和博爱,对促进社会公正和平等有着重要的价值。

3、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中华哲理文化作为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华哲理文化与世界其他文明之间的交流和互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交流和互鉴,可以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尊重,推动世界文明的繁荣和发展。

中华哲理文化的种类:

1、道家哲理文化:道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以道为核心概念。道家认为,万物皆由道而生,万物皆有自然规律,人应该遵循这些规律,追求内心的平静和宇宙的和谐。道家哲理文化强调个人的修行和自我完善,主张无为而治,即不要过度干预自然,让事物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这种思想对中国的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儒家哲理文化:儒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另一个重要流派,以仁为核心概念。儒家认为,人应该遵循道德规范,追求内心的善良和完美。儒家哲理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提倡社会和谐。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中国的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佛教哲理文化:佛教是中国古代外来宗教,但在中华文化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佛教哲理文化以四谛、八正道为核心概念,主张修行人应抛弃欲望和执着,追求内心的平静和超脱。佛教哲理文化强调个人的修行和自我完善,认为修行可以使人摆脱生死轮回之苦,达到解脱和涅槃的境界。佛教在中国历史上对中国的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不同看法取什么或什么的态度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摘 要初中阶段的学生相较于小学生而言,具备了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抽象思维能力,但是初中生仍然对《道德与法治》意义的理解不够深刻。所以,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上要充分发挥课堂的灵活性,让学生能够自发地参与《道德与法治》的思考与探究当中去,让学生真正理解《道德与法治》的本质内涵与外延。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在《道德与法治》课上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学生兴趣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20)15-0078-01

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的意义就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启发学生适应和参与社会活动。在重“德”的同时,如何让“德”行天下,不得不把“法律”引进来,当“德”不能“行”时,就让“法”“行”,达到“德”“法”治天下。而面对“德”与“法”中那些富含哲理性、抽象较强的观点时,学生缺乏一定的好奇性和理解力,上课的积极性与注意力都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保证学生学习与理解《道德与法治》课的重要保证与前提。

一、巧妙导入,引起兴趣

对于一堂《道德与法治》课,一个良好的导入就意味着这堂课成功了一半。因为教师的导入效果直接影响着学生对这堂课的兴趣度,也直接影响着本堂课的教学质量与水平。为了吸引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教师可以运用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导入教学内容。如学生喜欢的游戏、故事、比赛等形式都可以。而导入的内容一定要充分结合学生的喜好与课堂教学内容,要保证在传授知识的前提下学生还能有着充分的兴趣与热情积极参与。

二、巧设情境,激发兴趣

对于初中生而言,一些有趣的、搞笑的、幽默的事物往往能够让他们产生浓厚的兴趣。所以为了保证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可用一些“奇思妙想”的情景来让学生自发认可、自发参与。而让学生感到妙趣横生的前提就是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喜好,并根据他们的喜好来巧设情境。具体而言,可用故事情境、游戏情境、音乐情境等情境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就是说在恰当的时候用恰当的方式创设情境。如,在讲解“心中有法”的内容时,教师可以组织再现一个庭审活动现场,让学生可以真实感受庭审现场氛围从而真正体会法律存在的真实意义。庭审活动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扮演角色,教师则负责引导。学生在再现庭审活动现场的过程中,既能真正参与到这个情景当中去,还能在参与情景的同时学习到法律知识。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极好地调动学生的参与度与学习热情,而且能够有效地传授法律知识。让学生在欢乐游戏的轻松氛围中学习到新的法律知识。

三、开展活动,唤起兴趣

在真正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能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定不能少了有趣的实践活动。因为,对于初中生而言,《道德与法治》课这种具有抽象性与哲理性的理论课往往更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加以验证与理解。所以,教师在设计活动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活动来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体会到学习的真正乐趣,从而加强学生对于《道德与法治》课堂所讲授知识的理解。例如,在讲解“我与他人和集体”的知识时,就可以提前安排学生在平时的团队活动中感悟自己与他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并在课上可以请同学发表自己的感悟。以此在让同学真正联系实际来感悟自己与他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并体会处理这种关系的有效方法。而在课后就可以安排同学之间自由组成小组来完成一个小任务,并认真感悟自己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以及自己与团队中成员的关系,完成任务后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四、适时提问,启迪兴趣

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为了保证学生全程都能够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全程都保持着学习的热情,就需要教师在学生思维开小差的时候用恰当的提问来将学生的思维拉回课堂。这也就要求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表现,在学生思维不集中时巧妙地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例如在讲解“我与国家和社会”的内容时,就可以设置提问来保证学生思维集中度,“我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我们又处在一个怎样的社会?我们在国家与社会中如何生活?”用这三个问题来牢牢抓住学生的思维方向,保证学生思维的有效性,同时又给学生自由思考的时间让学生真正体会与感悟国家、社会与自己到底存在什么关系。

五、小结

总而言之,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来实现,关键是教师如何恰当使用,而教师能够有效使用的前提是教师对于学生有着充分全面地理解。所以,要保证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对于学生的了解程度是重要前提。

法律和道德哪个更能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不同看法,取“简单拒绝”或“一味接受”的态度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道德与法治》的学习可以使得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谦让,感受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快乐。学会处理与邻家伙伴的关系;培养与人交往的能力,做到与邻里友好相处以及了解各种邻里关系。

知道共同商量、互相谦让,容易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明志就是确立志向,在向理想彼岸的远航中,只有不畏艰险、不断进取的人才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而明志是为激流勇进的人生注入的第一推动力。

气节指志气和节操,往往表现为坚持正义,在民族危急关头或强大压力面前不屈服的精神。气节是以廉耻之心为基础的,没有廉耻,就不能坚持道德原则。

《道德与法治》相关知识点:

1、诚信既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民族、国家的生存之基。“失信不立”是恒古不变的人生哲理。

2、求新是人格信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求新就要与时俱进。没有求新,个人就不能发展,社会就不会进步。求新精神体现了中华文化中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品质。

3、如何提高人格修养?人格修养离不开学习和实践。好学善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是古人崇尚的精神境界。

4、在崇尚人格修养的文化精神浸润下,中华民族产生了一代代品行高洁的人士。他们的伟大人格始终是后人前进的路标。

5、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自己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同时,也要帮助他人生存与发展,这就是传统美德中“立己达人”的仁爱精神。

诚信做人的哲理

人民教育出版社初二政治书,自己去找啊!不会你上初二吧?记得我上初二的时候,老师也组织了辩论会。挺有意思呢!祝你方能吵赢!但是,不论哪一方胜了,都没什么。结果很简单,道德和法律都重要!!

刚才在网上找了点东西,给你看一下。希望对你辩论有帮助!

十九世纪以来,文明各国社会的变化,日益增多,而解释或说明社会现象的学说和理论,也自然随着增多。社会里边的冲突增多了,而这些学说和理论的冲突,也自然增多。这种情形在三十年来更加复杂。法律是最重要的社会制度,是维持社会安宁秩序的最重要的工具,也自然不能逃出全体社会变化的路线,而法学上关于法律的基本的原理,也随着讨论或争论起来。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成为法学上主要问题之一。

十九世纪法学上最显著的问题有三个:法律的性质、法律史的解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当时重要的学派也有三个:分析学派、历史学派、哲学派。历史和分析两派,为反对十八世纪法律与道德混一之说,对于法律的性质费了不少的笔墨。而哲学派的学者彼此间,为了法学属于道德学或法学与道德是否相反各种问题,也费了许多的唇舌。关于法律史的解释,历史和哲学两派的学者为主张道德的解释和政治的解释,也有许多的讨论,而时代较后的所谓机械的社会学家从人种学和生物学所下的解释,以及经济唯物派从经济方面所下的解释,都发生了不少的争论。其实,各派学者关于法律的性质和法律史的解释,所有的各种争论,都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所发生的争论有密切的关系。

最近三十年来欧美的法学家的议论更加激烈。德国的施塔姆勒氏(Stammler)和法国的萨莱伊(Saleilles)及霞尔梦(Charmont)两氏,特别重视实行法和理想法的区别,而以理想法为判断实行法公平不公平的现代化的自然法。狄骥氏(Duguit)简直否认国家为法律的主体,而主张普通所谓权利与有组织的社会任务或服务,实在完全没有区别。惹内(Gény)和布楼(Bülow)两氏攻击法院窒板的运用法律的无用,而以为法官应该注意公共的需要和舆论,而极力主张法官自由解释法律,自己适用法律。埃利希氏(Ehrlich)说明法院所适用的法律完全不足表明社会上各种的法律关系,而主张法律这种行为的规则根本上只是社会上各小组的分子间常识的关系。美国的庞德氏(Pound)和魏模氏(Wigmore)坚持法学与社会学有成立密切关系的必要。这些世界著名的法学家研究法律的根本原则,不大注意法律的性质而多考求法律的目的或宗旨;而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渐抛弃旧日狭隘的见解,而把法律和道德都认为是支配社会的各种力量大问题中的问题。这是说:欧美的法学家,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现在认识的比较很清楚了。

我们中国向来以“礼教之邦”自居,这是重道德而轻法律的意思。自从中日战争中国战败以后,渐渐的丧失了从前的那种自信力,而以为泰西的强盛多赖法律,于是渐次崇尚法律,而轻视道德。我们看看:近几年见诸文字的表示,如“吃人的礼教”,“礼教的压迫”,“礼教下的牺牲者”等等措辞,都是对礼教的攻击;而所谓中国“固有的道德”的威权显然丧失的不少了。同时屡次申明“法治”,而法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地方呢?近几年所颁布的各种法律和命令,其中所用的含混的字样,如“正当”、“相当”、“适当”、“合理”、“风化”、“善良风俗”、“酌量”、“情节轻重”等等名词,究竟以什么作准则呢?当然不是允许执行法律的人随便自由,一定要有准则。什么准则呢?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问题,都需要法学指示我们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门径,以期在实际上避免些不必要的牺牲和纠纷。

现在把法律和与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从历史、哲学、分析三方面,说明求着得到一个明白的观念。

一、 历史方面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从历史上观察,我们可以说:法律与道德起初是同源,后来因发达而分途。我们知道,现在的法律在文明社会里边是支配社会最有力的工具;法律的秩序是最重要的社会秩序。别的支配社会的工具都要受法律的支配。但在古代,支配社会很重要的工具,是宗教、家法、社会习惯;因为那个时代的宗教组织和家族组织是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后来,政治组织发达以后,国家的法律就增加了威权,而宗教和道德的习惯的力量自然的就要减少。但是在政治组织不发达的时候——在法律的幼稚时期——宗教、道德、法律,是混而不分的,而法律的力量在这三种之中,比较的最微弱。例如,罗马法,在最初幼稚的时期,“神法”(fas)和“善良风俗”(boni mores)的力量就大于“市民法”(jus civil)的力量。那个时期的迷信的心理,对鬼神的恐惧,“牺牲”的惨酷,“破门”(excommunication)的苦痛,家法的压迫,都足以构成神法和善良风俗的有力的制裁;而市民法的执行的机关就没有这种威力。再例如,欧洲中古时代在未承受罗马法以前,教会是支配社会最重要的机关,掌管着宗教和道德。凡是交易上所谓善意、诚实、不许诈欺、必须践言等等事项,都是宗教和道德要人民必作的事项。这些事项,都渐渐的归到了法律范围之内,而实际是在宗教和道德上已经实行而共同遵守之后。所以我们可以说:法律和道德起初出于同源,后来因发达而分途。

幼稚法律的时期是习惯的时期。法律制度进步,到了第二时期,乃是所谓严格的法律时期。在这个时期,法律与道德分离的状况,即行显著,政治组织渐次有力,法律就与别的支配社会的工具分离。但这个时期的法律的规范,粗具形态而赋有刚性,大部分都是窒板的手续规则。这种的法律,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方面看来,只是一种结晶的习惯,没有充分的力量可以与道德一同前进,久而久之,道德进步,而法律就丢在后边了。各国古代的法典都是这种的严格的法律的制度,都是对于特别零碎的事实状态而规定的确切详细的规则,而没有便于解释的普通概括的规则。这一个时期的法律是专靠严格的规则和形式,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确定,而达维持公共安宁的目的。例如罗马法,《十二铜表法》本是罗马崇拜祖先的宗族制度时代的严格法律,那里边关于继承规则,到了血统主义盛行的时期,就不能与当时的道德观念相调合。再例如,英美习惯法旧日的观念,就没有方法执行信托人的道德责任。所以法律在严格时期的最后的一段,就与社会上的道德观念很不相合。法院的判断,只管与法院规则合不合,不管与道德观念合不合,法学思想,在这严格法律时期将终的时候,有的也就受了这种法律状况的影响,而以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当然的,是不能避免的。其实,那并不是当然的,不是不能避免的。法律与道德的观念到了过于隔阂的时候,一定要有方法救济或矫正这种法律的流弊。这就构成法律发达的第三个时期。这第三个时期是道德观念由外界侵入法律的时期,也是法律进步的时期。法律发达的要件是吸收和融化外国法律及法律以外的材料。例如,罗马法律在极盛的时代吸收了不少的希腊的道德哲学。欧洲大陆,在十七、十八两世纪之中,自然法学派的哲理就是改良法律的重要工具。英国的平衡法所以发达,所以能够补救了习惯法严格的状况,多靠文艺复兴以后那些文学的道德思想,和“平衡法院”大法官的是非曲直的道德观念。这个时期的法律,把这个人的理性比严格的规则,还认为可靠一些。个人认为是道德上的单位,也就认为是法律上的单位;道德的原理也就认为应当是法律的原理。这个时期的法律思想以为法律必须与道德完全相合。这种思想是这一个时期的特征。所以历史学派的法学家回头看看这种历史的状况,他们就能够说:道德就是有潜势力的法律;起首认为是道德的原则,后来就变为法律规则。自然法学派的法学家就把法律与道德认为混而不分的东西。我们可以说:混合法律道德而为一体,这种的提倡与努力实在是造成现代法律的一个大原因。

自然在这种情形之下,法律发达的结果是:道德上的制度或学说都入法律而渐渐的法律化了;从前道德上的权利义务都变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了。这种情形在十九世纪的末叶,是欧美各国法律很显著的状况,有的学者把这个时期叫做法律的成熟期。这个时期又逞露法律与道德相反的状态。我们看看:十九世纪欧美各国成立了许多的法典,就是法律结晶的现象。法律自是法律,道德自是道德,法律与道德又好像分开了。

那么,就法律发达的历史上看来:○一法律在幼稚的时期,宗教、道德、法律是混同的,是不分的;○二在严格的法律时期,习惯成为法典,结果道德进步,法律与道德于是分离;○三自然法发达的时期,道德侵入法律,法律与道德于是又有混同的状态;○四法律的成熟时期,立法盛行,法律与道德又现分离的状态。

因此,分析学派坚持的主张是: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他们说:道德是立法的事体;法律是司法的事体;立法的议员要管道德;司法的法官只管法律。他们的意思是:立法者制定法律必须取道德上材料,所以研究立法就必须研究道德问题;法学家的任务只是研究立法机关已经制定的规则;法官的任务只是适用立法机关已经制定的规则。他们极力说明:法律上认为合法的事情可以是不合于道德的事情。他们极力攻击那合法必须合于道德的话。在法律成熟的时期,他们这种主张是不错的;因为主张法律道德两件事是一件事,也是很纷乱的,若把这两件事分开,倒比较的清楚些。再一方面,像分析学派所主张的立法司法那样严格的界限,实际上也不能成立。法学家和法官,虽应该区别道德与法律,而决不能完全不注意道德和道德学。立法的任务不只是立法机关的任务,司法机关实际上也行使一部分的立法权。立法的任务,无论谁来行使,不能不承认道德原则以为指导。

二、 哲学方面

十九世纪的哲学派的法学家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学与道德学的关系,费了很多的研究。他们所要推求的问题是:法律的目的究竟是道德的呢,还是道德以外的呢?法律与道德所要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一个东西呢,还是两个东西呢?例如,窃盗罪,法律只是要禁止他对你故意的侵害行为呢,还是同时要禁止他的贪心呢?或者贪心是宗教道德的事体,而法律完全不管呢?法学家对于这个问题,旧派新派的说法有些不同。

(1) 旧派

我们要知道,法律发达到相当的程度,自然要发生这种哲理的推求。西洋法学,无论在古代或在近代,所研究的自然法就对这个问题几费苦工。希腊罗马及近代的哲学家和法律家已经在那里坚决的主张:法律规则与道德规则是一样的,是一致的;法律规则如果不是道德规则,就根本上不是规则,就根本不能存在。一个规则,因为是道德规则,所以才是法律规则,这种学理的西洋古代是希腊所谓“正义”哲学的主张——这种哲学不只是关于人生的哲理,并且在当时也构成一种宗教的教义。而在近代,在“宗教革命”以前,是宗教学里边所主张的法理。总而言之,老派哲学家的意思是以为:实行的法律所以能够得到效力,全靠它合于道德原则;不然就不能有效力。

这种学说督促着法律必须遵循道德途径,在历史上所收的效果,已经不少。但是我们要注意,当社会上有绝对一致的道德观念的时候,对于道德没有异议,大家都遵从同样的道德标准。在那种情形之下,若是说,法律道德必须一致,在实际上还可以说得通。但在现代的社会,内部的利害关系非常复杂,道德观念又非常的分歧,若再说法律道德必须完全一致,实际上就困难了。我们先不用说社会实际上复杂的情形,只就法学而言,每位法学家各把自己的见解都认为是道德的标准,理想的法律,使着大家一律遵守,那怎样能够作得通呢?

所以,十九世纪的历史学派首先抛弃了这哲学上的问题,而注重历史的研究。哲学派也觉到从前的方法不妥当,想着找出些比较的确定的道理,于是主张一种基本的观念,例如,自由、公平、正义等等观念。他们就说:法律与道德都是从这种基本观念推论演绎而得来的,以为道德治内,是主观的科学,法律治外,是客观的科学。所以,十九世纪之初期的哲学派的法学家把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看作是治内治外的关系,例如德国的克劳斯氏(Krause)法国的阿郎氏(Ahrens)英国的劳理木氏(Lorimer)都是这样的见解。时期较晚的黑格尔氏(Hegel)区别道德与法律说,法律是研究自由的“可能”,道德是研究自由的“应当”。这种意思是认为:法律是外部的可能,拘束人类外部的行为;道德是内部的可能,拘束人类的心灵。这种区别法律和道德的说法,直到十九世纪之末,哲学派还在那里坚持。这是说法律与道德完全是两件事而并且彼此相反的意思。

(2) 新派

从前这个主义的学说,是根据个人意志的自由,而以个人独立为大原则,所以重视个人的利益。到了十九世纪之末,个人主义的学说渐见衰微,而社会主义的学说日见兴盛。社会主义的学说是以社会人类的互助为基础,而重视社会的利益。于是满足人类的欲望这一句话就是为思想界常常称道的口头禅。法律制度也就不看作是一个独立的制度,而认为要与别的社会制度共同合作,以期以最小限度的牺牲而达到满足人类欲望最大限度的目的。

在这种思潮之下的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这个问题,就主张法律是道德范围以内的问题。这一派的学说以德国学者方面的贡献为最多。

耶律芮克氏(Jellinek)开始说明法律属于道德,他说: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社会发达到了一个相当的时期,法律是社会不能少的一部分道德。法律和道德,虽有区别,而却以道德包括全部的社会秩序。他的意思还道:法律是限制个人自由的东西,而为大多数个人的自由,又不能不设法律的限制,把法律看作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所以法律的范围应当只给它一个最小的限度。

耶林氏(Jhering)也是以法律属于道德,而说法有些不同。按他的主张,法律的目的是在保护利益,但社会里边各种利益,其势不能统通保护,保护那种利益或不保护那种利益,必须加以权衡,而与以选择。这个权衡与选择的标准,无论是立法或司法,也无论是学理的研究,必须根据道德的原理。法律应该保护什么利益?这个问题的解决,必须依据道德;因此,法学就作为适用道德学的一部分了。

施塔姆勒氏(Stammler)主张以法律达公道的目的。法律要想达到公平的目的,至少必须合于社会当时当地的理想,实现当时法地的理想。这些社会的理想是法律以外的东西,是道德的理想。法学必须研究这一部分的道德原理。因为我们要用这种道德的理想衡量法律规则,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原理,所以法学,就这一方面而言,是属于道德学的范围。

柯勒氏(Kohler)不说法律属于道德,而谓法律和道德都是支配社会的方法,都是成就文化的力量。他本是相信历史进化的学者,所以按他的主张,法律和道德都表示进步的文明,而并且增进文明的进步;因此,法学与道德都不能离开人类文化的历史。

我们就前边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各种学说看来,法学与立法学不能判然的划分,并且都不能与道德学完全分离。

三、 分析方面

分析学派在原则上认为法律与道德完全没有关系:法律是法官的事,道德是立法者的事,法学也只是研究已经制定的规则,不要管立法的事项。他们相信三权分立的大原则,所以相信法律制度发达到完备的程度,立法司法就可以完全分开;立法者只管制定法律,司法者只管执行法律。他们并且又说:因为现在法律制度还没有发达到完备的程度,所以法律和道德有三个接触之点:

第一、 法院立法。分析学派认为现在法官仍须有立法任务,所以必须考虑到道德问题。到了立法、司法真正分立的时候,法官就没有了立法的任务,也就可以完全不管道德问题了。他们这种说法是以两种定作根据。○一他们定三权完全分立是可能的。○二他们定制定一种完全无缺,概括一切,而无须法院补充的法律制度也是可能的。其实,这两个定都是错误。三权完全分立早已证明不能推进到逻辑的程度。包罗万象的理想的法律制度,在人类这种变化无穷的复杂社会里边,也是作不到的事体。那么,无论怎样改良的法典,在实行的时候,总是需要法院临时的补充。但是我们要知道,法院立法和立法机关的立法是有区别的。立法机关是为将来制定的规则;而法院以判例所立的规则,不只是为将来,并且为断定已经发生的事实,同时还要顾及司法的习惯,以及社会和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冲突和融洽。法院立法的自由,比立法机关立法的自由,是范围较小。但是这两种立法的范围虽有不同,而需要道德理想的指示,并无二致,必须如此才能达到社会的目的。

第二,法律的解释。方才所说的那种法院立法,分析学派的说法,称为“伪解释”,他们所说的“真解释”是指着于判决案件的时候,搜求法律规则的实在的意义;尤其是在文字中没有圆满的意义的时候,必须由几个意义中找出“真义”,找出真正的价值,以为最终的标准。并且要法官法学家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必须定立法者有求公道的意思,必须定立法者公平的观念和自己的公平观念在实质上是相合的。分析学派这种说法,意在限制法官道德观念的运用,贯彻机械逻辑的解释。其实,这种解释的限制,实际上不是这样严紧,也不能这样严紧。法官援用法律的时候,必须决定:按法律的文意能否得到圆满的解决?如认为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必须推求几个释解的真义,真正的价值。所谓圆满,当然是指着道德上的圆满。所谓真义,真正的价值也,当然指着道德上的真义,真正的价值。

第三,法律的适用。分析学派向来把法律规则的适用,认为是机械的手续,而实际上掺杂道德的问题,是法律制度不完备的现象。其实,人类的事务,有的情形,绝对不能以严格的规则去支配,必须承认许多道德的要素。有两种情形最为显然:一种是法律标准的适用;一种是法官判断的自由。

司法的任务,有许多的事项,是以法律标准解决。以标准衡量行为,自然要有许多的道德要素。例如所谓善意、恶意、诚实、信用、相当的注意、良善的行为等等,都是法律的标准,都含有公平、正义、合理种种的道德观念。法院适用这些标准的时候,当然不能使用机械的方法,必须按照各种事项情节的轻重,分别的判定。这些法律标准的适用,在很大的范围之内,是要依靠法官直觉上是非曲直的观念而判定,是对行为的特殊状态所下的道德上的判断。

法律的适用,有的地方,实际上不能以严格机械的法律规则定明,必须给法官留出判断自由的余地。法律尽管划定判断自由的范围,而根本上法官个人运用他自己道德上的判断仍不在少处。例如,犯罪的处罚,处罚的减轻或加重,缓刑;再例如,简易法庭的判决,监护人的选择,离婚案件子女的保护;诸如此类的事情的处理,法官的判断一定是多由于他自己是非曲直的情感。攻击这种情形的议论说,法官这种判断的自由,实际上构成了法律的专制。十九世纪的学说和法律,虽极力减少法官这种判断的自由,以期消灭这种法律的专制,而实际上反而证明法律因此而减少了效用。近年来法律上不但对于法官这种判断的自由不加限制,反有扩充范围的趋势。那么,解决这一问题的妥善的途径,是应该承认:法官这种判断的自由,是道德学范围以内的问题;法官不应该任意判断,应该受道德学的支配。道德学也是科学,不是没有原则的。

就分析学派所说的法律与道德几个接触之点看来,法律与道德的接触好像只限于这几点。其实社会的状况越复杂,法官运用法律的自由的范围更有扩充的必要,而法律与道德的接触,也就随着增多。凡看轻这一点的学说都不是实行的理论。

前边所说的是关于法律和道德接触的几点。现在要说明十九世纪的分析学派关于法律与道德内容方面的区别,及适用方面的区别之各种主张。

第一、 法律与道德内容方面的区别。

(一)道德注重思想与情感,法律注重行为。法律只管行为,而道德要追问行为的动因。法律也并不是完全不注意思想和情感,不过法律注意思想和情感,只以证明行为的性质为限,只借此以确定行为对公共的道德和安宁所发生的危险。在普通的社会状况之下,恶意、诈欺、故意等等,对社会安宁的危险较大;而过失、不小心等等,则对社会安宁的危险较小。所以刑法上就把“犯意”看作犯罪的要素。

但在现代人烟稠密大家聚居的城市社会,许多为害公安的机械的动作,日见增加,许多的事业的活动,也附带的对社会含有重大的危险性。因此,过失、不小心、怠慢,这些心理的状态,为害社会的可能,并不减于犯意。所以,将来有的法律上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不问犯罪的意思。若就这种状况而言,说法律只管外部的行为,这个说法,也并不差。行为上道德问题,也许渐渐的都归到道德学范围之内。

(二)道德是意在改善个人的品性,而法律只在支配个人彼此间的关系。譬如说:不得有贪心,不得有*心,不得存杀机,不得有恶念;这些都是道德规则,法律就不过问。譬如说:不得偷盗,不得奸*,不得杀伤,不得诈欺等等,不但是道德规则,并同时也是法律规则。这是普通区别法律治外而道德治内的说法。

但我们知道:这种情形不是因为法律忽视了治内,是因为法律在运用的方法上受了限制。法律实在是利用国家势力的机械,必须依靠着些切实的东西,才能够动作。法律因适用或执行上的困难,就不能过问那些无从捉摸的事项。所以,立法者必须知道,因为实际上有这些困难,就不能够只以法律造成理想的社会。第三世纪的罗马法学家及十七世纪的欧陆法学家想着用道德原则制成完善的法律制度,借此造成完全无缺的道德秩序;而十九世纪的法学家则以为凡属道德问题,法律就不能过问。这两种见解都是失当的极端的主张。法律能不能支配道德事项,全在乎实际上能不能实行。这完全是一个实际问题。我们承认道德规则不是法律规则。例如,一个人坐在河岸上,看见一个小孩掉在水里,他不去营救,小孩就淹死了。如他是很胆小,也不能泅水,又无救人的器具,他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没有营救的义务,这是很显然。如果,他是会泅水,身旁搁置着救生圈,又有一条长绳在手,他也坐视不求,这显然是违背了道德上的义务。但他在这种情形之下,是否有法律上的义务呢?按英美的习惯法,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但按德国民法和我们的新民法“债编”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则,他就有法律上的义务(《民法》,《债编》,第一八四条规定:“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负损害赔偿责任。这个规定,是用德国民法的规则)。在这种情形之下,依德国民法的解释,把他违背道德的故意的不行为看作法律上负责任的原因,也无不可。所以,所谓法律治外道德治内,把法律道德认为彼此相反,实在是有些不妥。法律在实际上可能的范围内,也可以治内。

第二,法律和道德适用方面的区别。

(一) 道德之适用必须考虑当时的情节;而法律之适用,在原则上含有普遍绝对的性质。道德之适用是因人而异;法律之适用,是依事而定。所以,同样的行为,这一个人去作,可以认为合于道德,那一个人去作,就可以认为背于道德。法律的适用就不是这样。同样的行为,在原则上必须受同样规则的支配。

(二) 道德之实行,是由于个人自己决定从违;法律之实行,是由于外界的压迫。所以法律必须提纲挈领,而不能深入精微。法律在可能范围之内,关于行为的合法不合法,必须有确定的规则,而不留疑意的余地。法律若有疑义的余地,那便是法律的弱点。若把道德规则变为法律规则,法律就为判断是非的道德而失掉了法律的性质;若法律的适用,也像道德那样的因情节而决定,势必致官吏专断,而生压制的恶结果。

分析学派关于道德和法律之适用,所说这种相反之点,究不能说明全部的法律。

有的法律,在适用的时候,必斟酌情节,因人而定,必须使着执行法律的人有判断的自由。刑法上关于犯罪行为的处分,都依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刑罚,所以刑法的适用,并不含有绝对的性质。民法上关于侵权行为的处分,许多的地方是适用法律标准,而给予法官许多运用的余地,以定侵权行为的责任,也并不是严格的机械的适用。若说这一部分的法律,在适用上与道德完全不同,就有些不妥当。

但是有几部分的法律,的确是同道德的关系很少。在这些场合,法律与道德彼此分离,各不相关。有的法律为确保公共的安宁秩序,必须适用确定的严格的规则,其中没有什么道德问题。关于财产的法律,关于商业行为的法律,关于警察的法律,关于关税的法律,许多的规则完全不含有道德的意义,而必须机械的执行。例如,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的时效的长短;商业票据的方式;关税税率的高低;街上行走必须靠左边或靠右边的规则,都必须严格的适用,完全没有斟酌的余地。

还有两种情形,法律与道德彼此没有关系。○一有的事项,道德上认为不道德,法律虽不表赞同,而亦不加禁止。有许多的行为,实际上法律无从过问;所以有许多的利益,法律也无从保护。例如,一个神经过敏的人,别人向他说一句玩戏话,他心中就觉着很不舒服。这一点精神的损失,法律就不能保护。但我们要知道,现在司法的设备不完备,对于这些事项,固然没有办法;如以后心理学和生理学对于这些事项再有新发明,法律也可以用科学上的新方法,而对于这些事项与以支配。○二有的事项,当事人双方在道德上都没有过错,而法律为公共的利益,不顾那一个不幸的人吃亏,要确定责任的所在。这完全是法律问题,其中没有道德问题。例如,

诚信做人的哲理

 引导语:诚信是道路,随着开拓者的步伐延伸;诚信是智慧,随着博学者的求索而积累;诚信是成功,随着奋进者的拼搏临近;诚信是财富的,只要你诚心种下,就能找到打开金库的钥匙。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了50句关于诚信做人的句子,请大家欣赏。

 1、失掉信用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死了。?(英)哈伯特

 2、扬诚信风帆同度文明人生,树法制大旗共展和谐社会。

 3、宁做诚信的傻子,不做虚伪的智者。

 4、人类被赋予了一种工作,那就是精神的成长。列夫?托尔斯泰

 5、蜜蜂从花中啜蜜,离开时营营的道谢。浮夸的蝴蝶却相信花是应该向他道谢的。泰戈尔

 6、以信立身,传承古国遗风;以诚处世,光大华夏美德。

 7、诚信经商万万年,欺骗经商一阵烟。

 8、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9、心信其可行,则移山填海之难,终有成功之日;心信其不可行,则反掌折枝之易,亦无收效之期。?《孙中山全集?建国方略》

 10、人以实,虽疏必密;与人以虚,虽戚必疏。

 11、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高尔基

 12、经营以信用为资本

 13、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仅来自外界,更来自咱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何智勇

 14、?言?行一致,事业才有?成?;?人?要大写,九鼎换一?言?。

 15、需要诚信,期望诚信,播种诚信,收获诚信。

 16、你我诚信厚道,社会和谐公道。

 17、不要说谎,不要害怕真理。?(俄)列夫.托尔斯泰

 18、是谓是,非谓非,曰直。?荀子

 19、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马克思

 20、丢失钱财悔一时,丢失诚信悔生命。

 21、诚信在心,法治在行。语录大全网

 22、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海涅

 23、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诸葛亮

 24、出局才懂诚信重,进?宫'方恨知法晚。

 25、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

 26、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乔叟

 27、辱,莫大于不知耻。?王通

 28、私人的信用是财产,公众的荣誉是保证金。?朱尼厄斯

 29、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是永不能合乎公正的。德谟克利特

 30、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高尔基

 31、真诚是开启心灵的钥匙,守信是构筑社会的基石。

 32、害羞是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犯某些卑鄙的'行为。斯宾诺莎

 33、海纳百川,以诚为先纳天下之才;有容乃大,以信为重领潮流之首。

 34、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张衡

 35、守法和有良心的人,即使有迫切的需要也不会偷窃,可是,即使把百万金元给了盗贼,也没法儿指望他从此不偷不盗。克雷洛夫

 36、一客失了信,百客不登门。

 37、诚信档案是最大的财富,失信记录是最痛的耻辱。

 38、家事国事天下事,诚实无小事;党心民心百姓心,守信赢人心。

 39、诚信是你价格不菲的鞋子,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应永恒不变。

 40、你务必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李嘉诚

 41、有德行的人之所以有德行,只不过受到的诱惑不足而已;这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单调刻板,就是因为他们专心一意奔向一个目标而无暇旁顾。?邓肯

 42、我的座右铭是:第一是诚实,第二是勤勉,第三是专工作。?卡耐基

 43、十里南京路,真诚不改;1条黄浦江,信义常留。

 44、你不真诚,我不真诚,何来真诚?你不守信,我不守信,叫谁守信?

 45、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培根

 46、发展是硬道理,诚信是软环境。

 47、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卢照龄

 48、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名片;诚信是立足市场的基石;诚信是人生命的。

 49、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50、不要说有害于人的谎话,要表里一致。?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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