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宁夏启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宁夏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红太阳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将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活动将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宁夏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启动仪式现场,开展了民法典法治文艺演出、有奖答题颁奖仪式、集中赠送民法典书籍等活动。还召开了民法典实务座谈会,针对民法典适用后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结合实务案例详细分析法理基础、立法精神,厘清理论困惑、拓宽思维视野,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
各地各部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在洛江区万福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现场设置有关“民法典知识知多少”有奖竞答环节、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等法律常识。普法志愿者们结合具体实际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居民讲解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群众的心中,从而营造更为浓厚的法治氛围,让民法典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实“后盾”。
“定期的普法宣传很重要,尤其像我们老年人接收法律知识的渠道有限,定期到我们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能够让我们在生活中预防上当受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福社区居民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现场答疑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各地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
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天津市河西区蚌埠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一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该局护航法务中心公职律师团队在为社区网格员、居民代表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并结合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案例讲解《民法典》的适用情形。
“我们的房屋刚刚装修好,还未入住就发现了多处漏水现象,如何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最近新闻时有报道高空抛物伤人的事件,《民法典》针对这种情形有何规定?”宣讲会上,社区居民围绕邻里纠纷、高空抛物、物业管理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争相提问,第二稽查局公职律师逐一作了认真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欢迎税务干部再来给我们授课。”社区居民对此次普法活动表示了欢迎和肯定。
活动结束后,税务干部化身“网格宣传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蚌埠道社区法治宣传栏前,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热点税收政策问题,并向过往居民发放《民法典》宣传图册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材料,让民法、税法真正走进群众身边。
据介绍,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将进一步强化与共建社区协同联动、精诚共治,推动税费服务更好更优更便捷,切实护航群众美好生活。
为民法典的宣传拟标语
各地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新疆各地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深入人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展法治宣传进商超活动。30名律师、公证员,100余名普法志愿者走进昌吉市汇嘉生活广场、汇嘉超市、华洋超市,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法治阵地在哪里,民法典宣传就延伸到哪里”。昌吉州普法志愿者文艺团队还将民法典知识融入文艺节目中,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观看。
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在集市开展了“冬不拉弹唱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艺术形式,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理解与运用民法典,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司法所联合辖区华清社区,面向华凌市场商户开展了民法典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所长王某讲解了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知识,还现场解答关于欠款、合同未到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我们会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走进群众心里。”她说。
“借款不按时还怎么办”“房屋漏水,楼上邻居不付维修费怎么办”“办理过户手续,能委托别人吗”……哈巴河县200余名青年普法志愿者组成8个小分队进乡村、进小区、进商铺、进市场、进广场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库车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城南司法所在辖区南湖夜市设立“普法摊位”;乌尊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普法志愿者小分队来到集市“摆摊设点”;五眼泉司法所工作人员走入商业街向商铺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热斯坦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木材厂、加气站等地向员工讲解民法典知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受到群众欢迎。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内容
1、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2、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3、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4、民法典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5、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法律分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内容
为全面开展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普法办组织20余家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在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乃东区昌珠社区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参加活动的各单位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与现场群众互动交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解读民法典知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内容。活动还对铁路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应急安全常识以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
活动现场,除社区所辖干部群众外,前来昌珠寺景区游玩的游客也纷纷前来参与到宣传活动的互动中。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共有87名宣传人员参与其中,悬挂横幅和标语27条,发放宣传资料161种13000余份,发放宣传品92种62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和互动交流309人次。
为更好地方便广大干部群众“掌上学法”学好民法典知识,市普法办在“山南普法”公众号推出线上民法典专题“竞答活动”、H5以案释法民法典宣传专篇以及法律明白人培训之民法典专题微视频,让老百姓在自主学法的同时,增加学法的趣味性、针对性。此外,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结合行业实际、区域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幼儿园民法典宣传内容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幼儿园民法典宣传内容:
一、总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篇
《民法典》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三、总则篇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
四、物权篇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
五、合同篇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六、人格权篇
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编纂的亮点和创新之一。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七、婚姻篇
婚姻家庭制度是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编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八、继承篇
继承制度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继承编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九、侵权责任篇
侵权责任制度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侵权责任篇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
1.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4.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5.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以上数据出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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