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的哪些话让你突然醒悟?

品味人生 2024-10-02
导读罗翔老师是一位知名的法学教育家,他的讲课风格幽默风趣,深入浅出,深受广大学生和网友的喜爱。以下是一些罗翔老师的经典语录,希望能给你带来启示:1.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2.法律人需要有知识,但更重要的是..

罗翔老师是一位知名的法学教育家,他的讲课风格幽默风趣,深入浅出,深受广大学生和网友的喜爱。以下是一些罗翔老师的经典语录,希望能给你带来启示:

罗翔老师的哪些话让你突然醒悟?

1.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2.法律人需要有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智慧。

3.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4.法律是一种规则,但它不仅仅是一种规则。它也是一种信仰,一种精神,一种文化。

5.法律人需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因为我们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工作,更是为了社会和人民而工作。

6.法律人需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盲从权威,也不能被舆论所左右。

7.法律人需要有勇气和担当,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敢于为正义而奋斗。

8.法律人需要有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法律人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因为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领域。

10.法律人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罗翔经典语录

罗翔老师的经典语录有以下句子:

1、任何美好的情感都需要节制,否则美好就会成为邪恶却不自知。因此对于任何问题都不要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不要用立场代替理性。要能接受对立观点的合理成分,不要放纵自己好辩的天性,最后将语言上的争斗变成血肉之战。

2、人之所以恐惧,是因为我们对未知的害怕,我们越想按照既定的来规划时间,就越会对突如其来的心生怨恨。如果对未知之事保持一种开放之心,受到一种生活在愉悦中的漠然中的召唤,人生也许会无比的幸福。

3、珍惜你的低谷期,你会看到很多真相。时间能渡的都是愿意自渡的人,没有谁的人生一帆风顺,低谷期的苦难,就是为了积蓄力量,哪怕是裂缝里透出的光也要牢牢抓住,然后生出向死而生的勇气。

4、如果人的一生只是为了追求自我的利益,那么人生难免像陀螺一般,要靠着功名利禄不断鞭策,才能在虚荣和虚空中不断转动。但总有一天你的人生会停摆。 我们所拥有的物质利益都并非我们所配,白白得来,白白舍去,在服务他人中我们才能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罗翔老师都有哪些经典语录?

罗翔经典语录如下:

1、纵观人类历史,有能力行动者却袖手旁观;知情者却无动于衷;正义之声在最迫切需要时保持沉默;于是邪恶方能伺机横行。

2、如果自由不加限制,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3、今早雾霾蔽日,但是不要害怕,太阳依旧在云端。

4、历史似乎给我们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接受教训。

5、即便是刑罚,也是希望在惩罚的基础上能够让罪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6、读书在我个人看来,就是为了攀登智慧的阶梯。这其实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但是读书让我真正的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这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7、误解是人生的常态,理解本是稀缺的例外。

8、我很尊重你的个性,但是任何人的行为其实都会对别人有所影响,所以人成熟的一个标志,不是积极地去张扬自己的权利而是不断的对他人有同理心。换言之你要顾忌到别人才是人成熟的一个标志。

9、法治的一个不变命题在于对权力的限制,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坚守法治精神,避免权力因着对民意恐慌的迁就任意而为,从而酿成更大的恐慌。

10、老百姓是有发言权的,因为每个人的正义感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朴素的正义感。

罗翔经典语录,读懂这几句话,就读懂了刑法思维

罗翔,湖南耒阳人,法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厚大法考刑法独家授课老师。其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和性犯罪。他曾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和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1、罗翔老师的经典语录.

最近在忙碌的工作生活追星追剧之余,关注到了一个中年刑法教授,成功的成为了他的迷妹。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让我们一起看一看这位正经中不失搞笑,普法中不乏段子的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各种金句。

? 关于熊猫可以吃吗这个话题,罗老师说:?前段时间居然有人问我,我当场崩溃?他说如果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我说熊猫是什么呀,熊猫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熊猫是国宝,那我们是什么呢?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我二十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能吃,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有衣服穿,快要冻死了,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这叫什么,紧急避险。当然了,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20天没吃没喝下雪,我就穿着一件短袖,我快冻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每天吃一只?

?再有如何劝人自杀不构成犯罪?罗老师说道:?比如劝张三去滑冰,劝张三坐飞机,劝张三去蹦极 给他买了100张蹦极票,觉得怎么着有一次会摔死?果然在第99次的时候摔死了,大家觉得这叫不叫危害行为,不叫?张三对自己的前男友怀恨在心,所以送给前男友一双滚轴溜冰鞋,希望他摔死摔残。果然摔残了,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我现在感觉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飞机经常出故障,于是我劝张三坐马航的飞机,我说你也该休息休息了,带上你全家,小三小四全带上?我给他买的机票,我天天希望这架飞机会掉下来。果然,飞机掉下来了。我构不构成犯罪,不构成。?

再或者是对于只要钱给够,尊严放身后的这个话题,罗老师又以幽默风趣的方式解释道:?同学,看你长相眉清目秀,要不把你的肾脏卖给我??这同学说,老师我是有尊严的。?我说50万,他说老师我有尊严好不好??五百万?他说老师我真的有尊严?五千万再加上上海两套房?成交??你有什么尊严?你的尊严不过就是用钱来计算罢了?

罗老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道理,令人深思。

B站罗翔教授语录(一)

个人很喜欢罗翔教授,能够入驻B站真是太开心了,他真的是三观很正的一位法律人!很喜欢看他的,下面发点自己收集的罗翔教授的语录吧。1.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作为出罪的依据。2.很多法学学得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3.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那就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地追求正义。4.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5.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6.只有法治才能让我们这个民族走向真正的复兴。7.律师的价值,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来追求法律的正义。

8.刑法这个字本身就不好看,刑法这个字怎么写呢?拿人开刀的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

9.如果司法权不加限制,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权任意打击的对象。中国历史上的典故,1142年除夕之夜岳飞之死,岳飞临死的时候,说了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之死的罪名是什么?莫须有。所以相信每个对中国历史有基本认识的同学都认识了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10.犯罪是可怕的,但是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

11.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

12.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有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来架空正义。

13.现代社会,刑法一定要有两个价值,一个是保护机能,惩罚犯罪,保护法益;另一个是保障机能,保障,限制刑法权。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运行,所以在现代社会刑法不再像古代一样是个刀把子,因为大家看到刑这个字就觉得他像刀把子。在现代社会,刑法是双刃剑,他有两个刃,一个刃砍向犯罪分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还有另外一个刃,砍向司法机关,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利。14.法律无非解决社会生活矛盾,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15.看见的正义你不需要去相信,看不见的正义才是需要去相信的。

16.如果重要的个人利益可以放弃的话,那自由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17.一个人不能处分自己最重要的利益,因为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18.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B 站罗翔教授语录(一)

1. 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在我看来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2. 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

3.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作为出罪的依据。

4. 在现代社会刑法有两个机能,一个是保护机能,一个是保障机能。刑法不再是刀把子,刀把子只有一个刃,只砍犯罪者。现在是双刃剑,一个刃砍犯罪者,一个刃砍司法机关。犯罪是可怕的,但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5. 拉德布鲁赫说:“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实行报复开始,国家就要承担双重责任。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以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6. 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水源。

7.? 凡事都有例外,例外不是对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原则的丰富。

8. 人是目的,人不能纯粹是手段,所以我们禁止残酷不人道的刑罚。

9. 梅因:“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10. 美国大法官霍布斯:“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因为逻辑推论有可能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在第一个逻辑命题得出结论的时候你觉得无懈可击,但也许第一个命题就有一点小小的瑕疵是你没有看到的,于是得出第二个命题,你又没有看到瑕疵,推出的瑕疵越来越多,但是你都认为是符合理性的,所以我们要进行逻辑训练,但是要超越逻辑。

11. 任何解释方法都不是完美的,它一定是有例外的,所以法律的生命是经验不是逻辑。

12. 有句法谚叫:法粘在骨头上。因为你是中国人,无论你到哪,我们都可以管你。

13.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一种行为即便再恶劣,但是如果刑法没有规定,那它就不是犯罪。

14. 为什么法律中要规定跟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要以犯罪论处,有人说这限制了幼女的自由,当然。这其实是典型的法律家长主义,因为法律要像家长一样来保护未成年人,因为你不知道自由对你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要对你进行限制,这是合理的。

15. 大家从小到大有没有被父母管束,大家觉得父母管你合不合理,如果父母不管你你今天有机会来听司法考试吗?人类所有的艰辛努力都是要靠管束,都是要靠训练来形成的。所有的天资聪颖一定还需要的是艰苦的训练。

16. 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17. 因为没有买就没有卖,就是因为买方市场处罚太轻,才有那么多卖方市场。

18. 以赛亚·柏林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说人类的思想家有两种,一种是刺猬,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还有一种思想家是狐狸,虽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也认可对立观点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一个是一元论一个是二元论,我觉得二元论至少是我所欣赏的,因为在人类历史上带给人类无数浩劫的思想家全都是刺猬式的,非此即彼。

(码字整理不易,希望大家能顺手点个赞鼓励一下,如果想看下期整理的也可以顺便关注一下,下次除了语录还会整理一下罗老师推荐过的书目)

另外:罗老师那么多金句,大家是想直接看金句还是说附上例子,一者简洁一者冗长但不显断章取义,很难抉择,希望有人能评论一下。

最后希望大家知法懂法,成为法治之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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