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作者: [英] 毛姆
内容简介:
一个英国证券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月亮和六便士》说问世后,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有人认为这篇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作者简介: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于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小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毛姆进坎特伯雷公学之后,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冬烘学究的无端羞辱。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精彩书评:
壹: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贰: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冷淡到会嘲弄一切情怀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他的情怀表露得够明显了。
对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了解越多,越会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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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可以很随心所欲…
曾斩获法国龚古尔文学奖的长篇《情人》是杜拉斯的代表作品,作者以独特的视角,为读者揭示了法国现代社会中男女对的感悟与反思。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情人读后感400字,欢迎阅读。
情人读后感400字(一)
除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之外,我几乎不会翻阅法国作家的作品,不经意间翻开了杜拉斯的《情人》一书,并如饥似渴的花了一周时间将这本书读完,虽然不甚明白,但终究还是有所收获。正如译者所言,杜拉斯的作品是深涩难懂的,时间空间人物转换过快,时常让读者不知所云。
我已经老了。就是这样简单的开头,却不知承载了多少岁月的沧桑,世事的煎熬,容颜的摧残;又不知有多少的自悦自喜,心醉神迷,流连忘返,恐怕只有杜拉斯自己能够明白其中的滋味吧。
冷漠的母亲,贪婪的大哥,懦弱的小哥,绝望是那么的彻底。
然而,终有一天,她遇见了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清楚到底存不存在爱情的情人,只是知道,她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她。当白日已尽,他们在一起相互取暖,相互慰藉;有时,她会莫名觉得眼前这人像是自己的父亲,但就是这样他们彼此拥有。
可是后来,他们不能在一起。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航船横越大洋,她最后还是走了。
再后来,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最后,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她一听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
后来他不知道和她再说什么。故事到此为止,仅此而已,你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但那不重要了,是吧?毕竟往事已成追忆。
总体来说,大多关于爱情、死、希望这些观念。
没有爱的爱情,爱的对象便变成了?物?。
?继而引出极度的痛苦,深可悲戚的情景,而运笔又偏于枯冷,潜于其下,悲剧内容既十分沉重又弥漫全篇,很是低沉悲伤。?
情人读后感400字(二)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 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杜拉斯《情人》开头的一段。在长久的以前,我一直不想承认自己的这种想法,还会下意识地抵触,直到某天我看到上面这段暗合心意的文字。
没错,我就是更爱备受摧残的容颜。
从来不会因为一个男人他面容好看而爱上,倒不是说只爱丑男,爱上了,倘若他恰好长得不错倒也无妨,我是不介意的。我知道这么说很欠扁很讨骂, 大有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某些男人若看到可能会觉得委屈,原来我的脸在你这儿毫不加分!某些闺蜜若看到可能会觉得好,这么多年没见你喜欢过一个丑人! 但不管怎样,其实我最最不担心的就是他变老变丑。
对于这种心理,毛姆写过差不多,但是更阴暗的话: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毛姆如此毒舌,以致我都不怎么敢旗帜鲜明地痛骂他,生怕落下为自己同党辩驳的嫌疑。不过我仍要说,把女人的劣根讥讽得如此刻薄,也难怪他是gay。然后还是得表明,我是远没有变态到这地步的。不知道这句话放在后一句来说,可信度有没有因此大打折扣。
并非不爱你的韶华。只是那时,爱你的人很多,不少我一个。我该怎样,绞尽脑汁还是耍尽花样?
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我走入神经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我在你的窗下自杀?
抓狂的马路他不是一个人。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爱得真切?唯有时间。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盹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我的爱,独一无二。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无论是杜拉斯、毛姆还是叶芝,都深谙人类这种无法救赎的死亡崇拜。
既然无法分割你的皱纹和你老境才有的清醒,我只得一并都爱了,为了抵抗感伤,我甚至歌颂它,说它是眼角怒放的花朵。可是你要知道,我并不比你好受到哪儿去。时光漶漫,汹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终于让你确切地明白,什么才是对你全心全意的好,什么才是对你至死不渝的爱。
你可以说我是变态,但不能说这不是爱。
情人读后感400字(三)
有一天,转述往事,我不知能否写出?在湄公河上,西贡的落日?声浪打在百叶窗上?潮水拍来,又远去?
《情人》,无望的爱。?渡河,渡河,到灯塔去?站在阳台上,穿着睡衣,这个春节阳光很好。是清晨,眯着眼看杂志。公鸡打鸣,远山灰绿,温暖的早春,乡下,北半球?无所事事的几日,无聊像风一般穿过空阔的院子。很多个日子就这般过去。在这个星球上无数无聊的脸,没有意义的呐喊与声音。只有往事是鲜活的。?那年,在湄公河上?
走在夜间下晚自习的人流里,一直在等,有草木香气的春天和夏天,夹着书,一直在追随的影子。黑暗的太阳,昏黄柔亮的月光。月光,仁慈的月光?再也没有顾忌了,如今,他们都已去世,不用再有顾忌了,在这本书里?杜拉斯说。
情人读后感400字(四)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400字(五)
说实话,《情人》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我并不看好,被冗长繁杂的文字和时间模糊的跨度折磨的丧失信心,我甚至怀疑过这本书的水准。但是反复的劝慰自己,它肯定有它的独到之处,否则也不会有如此高的成就。于是我重新整理思绪,再次进入到角色里面。才发觉,作者之所以长篇累牍的叙述家庭琐事和社会背景,是为了迎合她的内心感受,她想让读者们知道,她所有的爱恨情仇,都是基于她的生活背景。如果认识原来的我,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最令人感慨的就是男女主人公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在那样的年代,他们的结合是错误的。但是,对于他们自身而言,是无比幸福而快乐的。 然而,故事最终仍旧是个悲剧。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两个人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那是怎样的一种时间和空间的惆怅和折磨呢?
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是后半部分,作者的笔锋愈加凝练,一段段色彩凝重的自然风景把故事渲染的美丽而绝望。而男女主人公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离别的撕心裂肺和伤心欲绝。爱,不能光明正大的爱;恨,只能压制的心底。看着揪心,摸着疼,真是无尽沧桑尽在其中埃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都说,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我常常忆起这个只有我自己还能回想起而从未向别人谈及的形象。它一直在那里,在那昔日的寂静之中,令我赞叹不止。这是所有形象中最使我惬意,也是我最熟悉、最为之心荡神驰的一个形象。?
情人读后感400字(六)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仅仅几句话的开端就把我吸引住了,不太喜欢看外国的作品,因为翻译者已经按照自己的感觉把作者原来的情感改变。而《情人》的开端被杜拉斯寥寥几语诠释的深厚而浓烈。
自此喜欢情人,喜欢杜拉斯。
《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 。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浓厚的自传色彩,不同凡响的爱情叙述,使杜拉斯成为当代法国独树一帜的艺术家。《情人》以一个法国少女与中国少爷在越南西贡偶遇的经历为叙述线索,它通篇渲染了一种疯狂而悲绝的爱情,蕴藏了生命最大的。她在引导着读者进入一个生活与艺术交织的空间,领略着异国情调,承受着生命中最沉重、最美好的压抑?在充满黑色的情绪流淌中,最为重要的是她突然就唤醒了你的记忆,往昔的一切如花朵在脑海里开放出绚丽的姿容。这里记录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奇特的经历,特别是在黑夜降临的时候,我们正在沉睡,这种经历就像无声的音乐,覆盖了我们赤裸而美好的肉体,在心灵的底层静静地睡着。我们以自己苍白的经历,去呼应着来自《情人》里?冻结在那冰块里面?的救援之声。
我需要他的钱为卧病在床的母亲治病,我需要他的钱供荒*无耻的大哥寻欢作乐,我需要他的钱改变这穷困潦倒的家。这位黄皮肤的情人带着我们全家人,去上高级餐馆,去逛夜总会,满足我们可悲的虚荣和自尊。
我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怪异扭曲的家庭中,纯朴、刚强却被世人欺骗,最终绝望的母亲;残暴丑陋、恶魔般的大哥;倍受屈辱而默默忍受的小哥哥。他们虽然瞧不起我的中国情人,极力反对他,却无耻地以我的肉体作交易,满足他们的金钱欲望。我的爱,从做童妓的时候就被人偷走了。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不断地幽会,尽情地满足情感和欲望的需要。
但这段感情终究还是一段感伤绝望的爱情。我不能战胜肤色和民族的偏见,不得不离开印度,回巴黎定居。他也挣脱不了几千年封礼教的羁绊,不得不尊从父母之命,与一位素未谋面的中国姑娘结婚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结婚、生育、离婚并开始写作,他和他太太来到巴黎并给我打了电话。他说他和从前一样,还爱着我,他不停止对我的爱,他将爱我,一直到死?
杜拉斯在道德上是反对派,在既定的社会规则安排之外去占卜自己的命运,不仅是行动上的,不是被迫的,而是毫不费力地抛除道德的心灵枷锁,以自主的思考自决地审视内在的欲求,取自觉的行动。从个人生命欲求的角度发现现实思想规则、行为规则的冲突。深刻的角色特征成为突破文本局限唤起广泛反应的内在要素。
《情人》中叙述者?我?与其类同幻象的相互认同,及在其它作品中的不断认同,构造出社会背景中的道德张力:?这位夫人和这个戴平顶帽的少女都以同样的差异同当地人划分开。她们两个人都是被隔离出来的,孤立的。是两位孤立失群的后妃。她们的不幸失宠,咎由自取。她们两人都因自身肉体所富有的本能而身败名裂。她们的肉体经受所爱的人爱抚,让他们的口唇吻过,可以为之而死的死也就是那种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不可知的死。问题就在这里,就在这种希求一死的心绪。?(王道乾译)异样的道德意识产生于这样的道德环境,只要这样的道德环境还在带来痛苦,文本中另类的道德便有它存在的意义。
她哭了,因为她想到堤岸的那个男人,因为她一时之间无法断定她是不是曾经爱过他,是不是用她所未曾见过的爱情去爱他,因为他已经消失于历史,就象水消失在沙中一样,因为,只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思考?回忆? 否定的道德曾经预示了爱情的不可能性,可真切的爱的感觉将预示新的道德的可能性,作者用道德心理将自我与社会联结起来。抛弃道德的庇护是为了抨击社会中的虚伪,抗争一种压抑人的伪善。 观照了道德主体与道德环境,接下来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探讨中体现的道德心理的意蕴。
杜拉斯以非常平静的语气讲叙道德边缘地带人们的生活。矛盾仅仅是矛盾,痛苦仅仅是痛苦,没有对错,只有善对人们造成的摧残,恶却使人们回归精神安宁的历史。人们没有思考,只有记忆,没有反抗,只是自然而然地行动,因为不曾思考,所以不曾屈服。式的恋情沾染着深深的悲剧色彩,却又那么纯洁动人,不带有任何理性因素,就是那样一种一旦开始就要不可遏制地进行下去的爱情,快乐而无害,爱是无辜的,却被社会不容,被道德谴责。权势、歧变、
战争,它们设定一套道德凌驾在真情实感之中,有这样一些无知的人坚持自己的真情实感,它们的真诚意味着对道德的重新设定。从人的需求、人的尊严的角度来设定道德,还是从社会、从的角度来设定道德,这是产生冲突的症结所在,这里可以自然地引出是人具有终极的意义还是道德具有终极的意义的问题。我想,杜拉斯一定是同意前者,并且将悲剧之美赋予那些与主流道德不合的人物,以历史性的追求来展示对道德的另外一种理解。审视社会以及形成社会的文化。杜拉斯的中,社会作为与个体保持距离的背景,只是一些流淌不已的概念,从不表明自己的独特之处,外界之物都是历史地存在,象时间一样不能区分,不可阻挡。
是什么意思啊(被称为最毒舌的毛姆)
归根到底,阅读是很私人的事。
汝之蜜糖,也许恰是彼之砒霜。
很多人眼中的文学大家,其实也有自己死活读不下去的书。
托尔斯泰就曾公开表示,莎士比亚根本不懂得描写人物,连第四流诗人都算不上。
马克·吐温吐槽简·奥斯汀:“每次读《傲慢与偏见》,我都想把她挖出来,用她的胫骨打她的头颅。”
康拉德说D.H.劳伦斯的作品“肮脏,除了下流什么也没有”。
卡波特则说凯鲁亚克,“那不是写作,那是打字”。
至于赫胥黎的《点对点》,伍尔芙认为,那“不是一本好的,写得真是生硬、粗糙,又激进”。
连大师的作品也会被其他大师鄙夷,读不下去经典名著就更不必羞愧。
另一位著名“毒舌”毛姆就说过
“不论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纵然他们众口一词地加以称赞,如果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兴趣,对你而言,仍然毫无作用”。重要的是,每个人要在浩瀚的书海中发展自己的兴趣,构造自己的罗盘。“”
其实,无论用何种阅读方法,
亲近、享受适合自己的书,才是最终目的。
弃书,并非是要放弃读书,而是要学会做减法。
通过阅读适合自己的好书,
“给狭窄的心,一个大的宇宙”。
关于世界各地的天书,人们对它们的谈论永远高于阅读,理解却少于占有。
我曾经尝试去阅读萧乾花3年3个月译完的被称作天书《尤利西斯》
前面两三章就如伍尔芙所说:“兴味盎然,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但自从‘墓地’一幕完结之后,
我就开始觉得无聊、困惑、恼怒、恶心,
为作者无边无际地写着一个猥琐的大学生挤痘痘而感到很头晕
晦涩难懂而且“杂乱无章”
阅读,如遭雷击。
如果不能从阅读中收获营养,读书有何用?
并不清楚这些大神把玩着神来之笔。
让写作成为“天书”的用意
也许只是在他们提笔写作的晚上,有雷声劈过夜空。
有人说,受不了《红楼梦》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有人说,读完《百年孤独》,就真的孤独了;
有人觉得,《瓦尔登湖》是本很神奇的书,“第一页翻了十遍,内容依然陌生”
有人觉得,《太阳照常升起》读起来,“像是一个傲慢的酒鬼和他那些不负责任的酒鬼朋友在推特上发的状态”
……
花费30页篇幅描写主人公入睡前在床上辗转反侧的《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常常写着写着就陷入了一种像神经病一样的白日梦,情节也跟着混乱了起来的《洛丽塔》
阅读或许是件有用的事,或许是件无用的事。
是否阅读,
依然是纯个人的选择——它绝不会改变已然如此的世界,
阅读,其实可以很随意
你不读书依然游走自如、顾盼生姿,
照样可以刷微博、微信、公众号。
但选择阅读
你就会变得—之“性”,绝不仅是床笫上的。性格、兴趣,将人撑得饱满,带来的“感”才是丰富的,不狭隘、不廉价。没有比阅读更能让人生变得的途径了。
你整个人都脱胎换骨—读书是更高级的装扮,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
阅读看似务虚无用,
却直接影响一个人的生存品质。
只有书读得多,
人的内心才能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不被流俗侵扰,不为势位所误。
“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免生命中所有的灾难。”毛姆说。
世界这么乱,但阅读者不担心,
因为他知道如何保持自身不乱;
人性难以捉摸,但阅读者不担心,
因为他早就懂得人性的复杂;
全社会都在急吼吼地投资买房,但阅读者不担心,
因为他明白市场的规律;
男女关系总是让人抓狂或神伤,但阅读者不担心,
因为他知道人世间还有各种美好的感情,以及感情的不可强求。
阅读者会更豁达,更不容易上当,
对世界更加淡然,更加不会随波逐流。
越读书,你就越知道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转的,
越知道它的复杂性,也就会对人越宽容。
越读书,你就越知道自己要什么,
知道自己的优点和劣势各在什么地方,
扬长避短,凸显好的一面。
所以,阅读能够帮助我们独善其身,“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杨绛语)。最后,你才能跟这个世界更和解、更友好地相处,和这个世界一起玩。
但阅读像万事一样不可强求,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而且我们还要遵从自己的内心,
明确自己的学识
读“有用”之书,弃“无用”之书
end
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
1965年12月15日,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死了。
这个活了91岁的男人,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喜欢他的人认为他是英国当代最著名的家与剧作家,讨厌他的人则骂他是“史上最毒舌的”。
但不管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敌人,都不能不承认,毛姆那几部最杰出的作品,例如《人性的枷锁》和《月亮和六便士》,都是足以传世的名篇佳作。正如评论家所说的那样:“《月亮与六便士》是天才的简史,而《人性的枷锁》则是我们普通人的写照。”
1874年,毛姆出生在法国,他父亲当时担任英国驻法大使馆的法律顾问。毛姆是家中的第四个孩子,由于他的三个哥哥都在英国读书,所以他在法国过着独生子一样的生活,母亲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他身上,还安排了几位法国女佣,专门负责照顾小毛姆。可以说,童年时代的毛姆就是英国版贾宝玉,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然而,“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8岁那年,毛姆的母亲因病离世,两年之后,他的父亲也撒手人寰。就这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毛姆,瞬间从天堂跌入了地狱,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
从那以后,原本快乐、自信的毛姆,逐渐变得孤僻、自卑,还患上了口吃的毛病。后来,毛姆被一个远方叔叔送到寄宿学校,对于毛姆来说,那简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由于他的自卑和口吃,所有的同学都嘲笑他、欺辱他。很多人认为,正是这段灰暗的经历,影响了毛姆的性取向,让他变成一个。
上帝是公平的,他虽然给了毛姆一段痛苦的人生经历,但也给了毛姆敏锐的观察力,和出色的想象力。
在20多岁时,毛姆就成了名噪一时的作家。1908年,伦敦舞台一次性就上演了他写的四个剧本:《佛烈德里克夫人》、《杰克·斯特劳》《杜特太太》和《探险家》。这一切都带给毛姆巨大的名声和财富。
在旁人眼中,毛姆是伦敦最有名的单身汉。他住在金碧辉煌的豪宅里,交往的朋友们非富即贵,他迷恋男人,也迷恋女人;他爱社交,也爱赚钱;他喜欢艺术,艺术家们也喜欢他。
毛姆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和已婚妇女西里尔厮混在一起,本来只想要一段露水姻缘,没想到怀孕的西里尔毅然和前夫离婚,还以毛姆的同性恋倾向要挟毛姆,威胁要告发他。
为了保住名声,毛姆不得不娶了西里尔。然而,西里尔是一个不学无术女人,私生活也很放荡,将家里搞得鸡飞狗跳。当毛姆忍无可忍,愤而提出离婚后,西里尔还地敲诈了他一大笔钱。
在这段关系中,毛姆既是被玩弄的一方,在精神、肉体、财富上都输的很惨。因此,在毛姆的笔下,婚姻和爱情都成了世界上最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肉体的欢愉才是永恒!抱着这样的观点,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中,写了很多让他饱受抨击的言论,例如:
“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侣伴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
在反对者眼中,这些尺度极大的言论,是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带有侮辱的意味。但实际上,毛姆是借中女主人公的命运,暗示自己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实现的对女人的报复和渴望。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毛姆毒舌的一面。
毛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除了他的情史之外,就要数他的毒舌了。据说,毛姆年轻时去参加酒会,席间,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滔滔不绝的轻浮小伙彻底闭嘴了。
当时,另外一个毒舌的家伙,日后成为英国首相的丘吉尔也在场。在目睹毛姆的战斗力之后,第二天,丘吉尔专门跑到毛姆的房间里,对他说:“我想跟你签一个君子协议,如果你保证永远不取笑我,我也保证永远不取笑你。”
你看,就连嘴上功夫相当了得的丘吉尔都认怂了,毛姆的毒舌功力可见一斑。不过,在评价当代其他文学大师的时候,毛姆还会这样毒舌吗?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出他心目中的十部优秀,包括:《汤姆·琼斯》《傲慢与偏见》《红与黑》《高老头》《大卫·科波菲尔》《包法利夫人》《白鲸》《呼啸山庄》《卡拉马佐夫兄弟》《战争与和平》。毛姆对这些名著的写书过程、写作手法、艺术特色等方面,一一做了点评,后来这些书评被集结成册,也就是《巨匠与杰作》。
1999年,这本《巨匠与杰作》由上海三联书店引入国内,在豆瓣上得到8.6的高分。经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刘文荣长达一年的修订后,在原译本的基础上,增加了15篇毛姆思考读书的文章,别出心裁,全新呈现。
毛姆在这本书中,把自己的“毒舌”技能发挥到了极致,甚至刻意去挖掘和剖析这些文学大师身上“不好”的一面,于是我们在书中会看到:亨利·菲尔丁是个好色之徒,司汤达“不举”,赫尔曼·梅尔维尔是个男同性恋,而艾米莉·勃朗特则是个女同性恋,列夫·托尔斯泰与自己的女奴私通,还生下了私生子,狄更斯是个虚荣浮华、品味粗俗的人,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更是一个嗜赌成性的家伙……
当然,毛姆并不是要哗众取宠,这本《巨匠与杰作》的真正价值,是毛姆以自己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他作为家的丰富经验,引导我们走近他笔下所写的作家,告诉我们该怎样品味和欣赏他们的作品。例如他写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想不出有哪个人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作为人和作为作家之间具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可能所有创造力强的艺术家都有这种情况,但作家相对而言更为明显,因为他们的媒介就是文字,而其行为与交流之间的矛盾令人更为震惊。
或许是这样的:创造性天赋是童年与少年时代的一种十分正常的能力,可如果在青春期之后依旧存在,那么就是一种病症了,只有在损害人类正常特征的情况下才会旺盛起来,也只有在混杂了邪恶品质的土壤中才能茁壮成长(就像施了肥料的西瓜味道才更甜一样)。
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具有的惊人原创力,使他成为世上最卓越的家之一,而这种原创力的源头,不是他身上的善,而是他身上的恶。”
总而言之,在毛姆犀利而辛辣的文字里,有着人性、爱情、友情、梦想、欲望,也正因如此,这本书才成为文学评论界的经典之作,被誉为是一部面向普罗大众的“独一无二的文学指南”。
不得不说,毛姆这一辈子过得太值了,靠着那些伟大的作品,不仅实现了名利双收,还男女通吃,无论是帅哥还是美女,都被他收在自己的被窝里。爱他的人对他痴心不悔,他却为他爱的人一生伤悲。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付出的爱总是没有回报,一生热爱性生活,却从未陶醉其中。
如果你想了解生活的一切,那就走进毛姆的书吧。少年人读毛姆,能读出幸福与枷锁,读出人生的勇气,读出生活的本质。成年人读毛姆,能读出豁达与通透,读出婚姻的真相和相处之道,读出生活的百般滋味。
毛姆短篇精选集怎么样
加缪的《局外人》这本书,用毛姆的毒舌来解释最适合不过了——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
01
《局外人》是一本规模很小的书,短小的篇幅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小职员默尔索的母亲去世,他参加完葬礼后继续过着平庸的生活。与朋友去海滩玩耍遇到朋友的仇家,稀里糊涂地犯下命案而锒铛入狱。
第二部分主要讲默尔索在牢房和审判法庭里遇到的各种荒诞之事,最终他被法庭判处。
02
很多人可能会和我一样,在读《局外人》时会有莫名的亲切感。
十四年前我的奶奶因为突发急性心衰,走得很突然。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一直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当时我大学还没有毕业,正在实习期,眼瞅着马上就可以参加工作挣钱实现小时候的愿望每个月给奶奶发零花钱,她却突然离世,她也还没看见我结婚生孩子呢!
我在奶奶灵前守了三天三夜,等到出殡的时候,我的内心已经开始淡然接受了。灵车走的时候,我的姐姐追着灵车跑了很远,直到她追不上,然后跪向灵车离去的方向久久不肯离开。
而我只是痴痴地站在门口泪如雨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在那里,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人和事,只是依稀听见我的表姑妈向其他人评价道,我并没有我姐和奶奶感情深,言外之意,就是我可能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人倾吐过这件事。我无意辩解,她们怎么会知道我有多爱我的奶奶,她们也无从知晓,奶奶的离世对我产生多么深远的影响。
我也和姐姐一样,怀孕初期医学还未检测到就梦见了奶奶和我们在一起快乐的模样,潜意识里只是想所有的喜悦都能和她分享。
以前手机每晚睡觉都会关机,自从奶奶去世后我的手机再也没有关机过,我不想错过亲人的任何一个电话。
每逢春节、清明节和队友一起扫墓的时候就会遗憾,他的爷爷奶奶可真幸福,可以看到队友结婚生子,而我的奶奶还没有等到我能给她的幸福。
我只不过用我自己的方式爱着我的奶奶,她们又凭什么臆断我的真心呢?
03
“他的命运并不取决于那件命案的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他这个人,取决于人们对他那些生活、对他的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趣味的看法,实际上就是取决于某种观念与意识形态。”
《局外人》就是如此荒诞。对的判决理由并非,而是默尔索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痛哭。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默尔索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把他虚构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的魔鬼。
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没有人在意他的辩解,也没有人在意事实是什么,所有人只是热衷于审判他的灵魂,甚至想要自以为是地去救赎他,活生生把他置之事外,变成了“局外人”。
很多结局都是舆论狂欢造成的。
在我们这个社会,面对错误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用痛哭流涕来迎合观众,进而激发大众喜欢装强者同情弱者的心态。像默尔索这种“我不难过”、“我不信上帝”、“我无所谓”的态度只能被公众的喜好逼迫至死。
04
即使放到今天的社会,一个人在自己母亲的葬礼上都不哭泣的人是会被谴责到死的。默尔索之所以被判处,就是因为他没有遵循这个社会的潜规则。
毛姆说,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
很明显,默尔索赌输了。
默尔索活得那么真实又清醒,他不屑于世俗的价值观,可惜深藏内心的痛苦别人看不到,殊不知惺惺的眼泪才是世俗的王道。
这个社会都有既定的游戏规则,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被规则裹挟,是忠于内心还是随波逐流?
我只想说,我从来不是一个勇士,忠于内心好难。
没钱并不可怕,怕的是一直要等人来救济
发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集,一方面看得时候也同时在看其它的书,另一方面觉得集要分开看,看完几篇歇一段时间,慢慢再看。 在看毛姆这篇集的同时,也看着他的读书随笔和月亮与六便士。觉得他实在是一个真诚、有趣的老头。看他的读书随笔,听他评论名著的好坏,可以知道他青睐何种题材的,知道他喜欢用何种手法去创造一个故事。然后对照到他的,去解构他的创造意图是个很有趣的事。 这本集里的故事都是现实主义,正像他认为的:作家应给读者一个完整、紧凑、戏剧性的故事,他的都做到了,也做得很出色,启承转合,往往到结尾还有出乎意料的转弯,让人看得津津有味。 初读时,读到《蒙德拉古勋爵》(我觉得这是这本集里最好的一篇)时,完全被震撼了,是怎么的一种心理,让人执著地在梦中。还有《不屈服的女人》《午餐》《蚂蚁与蚱蜢》等,都是立意翻新,十分洞析人性。 与毛姆一样,认同不可知论,所以他的表达出的思想与我高度契合,读罢觉得又有趣又受益。 有一点不喜欢的是:虽然毛姆提倡要简洁,但我觉得这部集里的一些还不够简洁,稍显啰嗦,揣测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故事看起来更真实吧,但我倒是无所谓真不真实,读起来爽就好。
毛姆《面纱》读后感
1、我爱的你我要亲手给你幸福,别人我不放心。
2、梦到的都是不愿意看到的,看到的却希望像梦一样醒来的。
3、所谓幸福,就是一个笨蛋遇到一个傻瓜,引来无数人的羡慕和嫉妒,风风雨雨,平平淡淡。
4、如果我看过你看过的世界,走过你走过的路,是不是就更靠近你一点。——李大仁《我可能不会爱你》
5、友情之所以美,就是建立以后,不需要像情侣一样,保持紧密的联系,它可以相当松散,不少人有这样的体验:好朋友多年没见,见面话题依然不会冷,聊完以后,下次见面又是三五年后。——连岳
6、我一生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
7、我等待一份牵手的爱情,可以相携到老而永远不会说再见的爱情。我等待一份牵手的爱情,可以不必为了谁更爱谁而争吵的爱情。我等待一份牵手的爱情,可以不在乎我们彼此究竟有多少财富的爱情。我渴望一份可以牵手的爱情,不求轰轰烈烈但求一生相伴。
8、有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一颗静下来的心。
9、幸福并不复杂。饿时,饭是幸福,够饱即可;渴时,水是幸福,够饮即可;裸时,衣是幸福,够穿即可;穷时,钱是幸福,够用即可;累时,闲是幸福,够畅即可;困时,眠是幸福,够时即可。爱时,牵挂是幸福,离时,回忆是幸福。
10、最好的朋友,就是当所有人都觉得我小题大做的时候,她懂得我为什么哭得如此歇斯里底。
11、没人会真正因为一段过往而永远无法释怀。人都有自愈能力。心灵的伤口如同肌肤的伤口,没有什么特效药,需要时间慢慢复原。但如果你自己折磨自己,伤口处理不当,又怎么能完好如初呢?放过自己,翻过成长日记中这沉重的一页,过几年你再读,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12、因为爱情,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因为爱情,所以我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因为爱情,所以一切都是原来幸福的模样。
13、年轻的时候,不能想太多。想得太多会毁了你。成功路上最心酸的是要耐得住寂寞、熬得住孤独,总有那么一段路是你一个人在走。也许这个过程要持续很久,但如果你挺过去了,最后的成功就属于你。
14、哭给自己听,笑给别人看,这就是所谓的人生。
15、有些伤痕,划在手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哪怕划得很轻,也会留驻于心。有些人,近在咫尺,却是一生无缘。有些遗憾,注定了要背负一辈子。
16、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诚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17、人来到世界上,没钱并不可怕,怕的是一直要等人来救济;孤单并不可怕,怕的是一直孤单;失业并不可怕,怕的是一直不去找工作;生病并不可怕,怕的是一病不起;输了并不可怕,怕的是一败涂地。
18、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要懂得,有些人一旦失去了就不会回来,就像没有人会永远站在原地等谁。
19、来世,我要生在国庆节,死在清明节。我生的时候,普天同庆。我死的时候,全世界都在悲伤。
20、因为有了人海,所以相遇才显得那么意外。
关于绝望的消极的句子,放弃并不可怕,怕的是傻傻的一直爱着…1、所有的错过,过错,都是不爱的借口,说辞罢了!!
2、只要不是和我一起,再多幸福也与我无关,所以不要提及,不要祝福,更不要回忆~
3、如果你说未来的路需要我陪,我会毫不犹豫的奔向你。
4、以后遇到心动的人,我一定要勇敢一点,这样至少我努力过不会后悔,有些人,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
5、错过了就不可能重来,就让着一切成为美好的回忆吧。只要我们愿意还有见面的机会。
6、该坚持的我们一定要坚持,可总有事以愿违的时候!尽力就好问心无愧,就算不能在一起,心里那个位置什么时候都留着!
7、岁月流逝,当初为我愿意放弃生命的你,还会记得过往的点点滴滴吗?
8、或许多年之后,我也能这样很释然的说出我们之间的故事!
9、傻傻的放弃并不可怕,怕的是傻傻的一直爱着
10、虽然分开了,虽然放弃了,可是心里还在执着的等着她。
11、所有的错过,不是遇见过早,就是遇见过晚。
12、遇见了,能怎样?偷偷的看看,想发条消息,可怕打扰。
13、总以为所有的一切只要你努力就会改变!可是到最后你还是伤痕累累的放弃!
14、比如想念,怕你知道,又怕你不知道。
15、知道不可以,知道没结果,但心里已经有个位置留给了他!
16、可能我再也遇不见那个他了,太认真的人总是伤的深。再也没有人每天陪我聊天了,只有夜听伴我入眠了。
17、很累了,我愿意放弃了!放弃是最好的选择吧
18、所有的可能,只有一种可能了可能余生再也不见了
19、错过了,真的就真的错过了,你为别人穿上也我最想穿的衣服,你叫了别人我最想听到的那二个字。
20、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可能,但还是要幻想一下。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相信这句话1 找个漂亮女流氓,没事就挑衅我
2 好情人令人想成家,坏情人令人想出家。
3 就你这个样子,这个年龄,已经跌破发行价了。
4 只要你有卖点,你就会有看点;只要你露点,你就会红。
5 认真你就输了,不认真也赢不了
6 在黑漆漆地夜里,红红的大姨妈趋于白热化。
7 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大,你说我容易吗。
8 雷人语句-也许我们的故事,永远没有读者
9 傻与不傻,要看你会不会装傻。
10 幸福是可以通过学习来获得的,尽管它不是我们的母语。
11 当年是不上大学一辈子受穷,而现在是上了大学马上就受穷。
12 现实中用真名说话,网络中用名说真话。
13 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块金子,就是还没擦亮,我需要一块抹布。
14 女人用友情来拒绝爱情,男人用友情来换取爱情。
15 在任何状况下,不能玩弄别人,玩人必被人玩。
16 你不丑,只是你太认为自己漂亮了!看开点吧!
17 搞笑语录:你再有心眼,也不是最厉害的那个。
18 斯文的外表,掩饰内心的风骚。
19 人贵在言而有信——我说不还钱就不还钱!
20 找老婆要找正经的,找情人要找正点的。
21 不要说别人脑子有病,脑子有病的前提是必须有个脑子。
22 已所不欲,请施与人,谢绝浪费!
23 生活累,一小半源于生存,一小半源于攀比。
24 请你团成一团,圆润地离开地球,谢谢!
25 终于知道暴牙有什么好处了,就是吃西瓜吃得干净!
26 人家送女友一LV的手提包,我只能送个AV的压缩包
27 我太佩服我自己了,有时候照镜子的时候都给自己磕头。
28 看了历史才知道,原来白素贞跟法海有一腿。
29 失而复得的东西,永远都是二手货。
30 牛顿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起一个马桶
31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相信这句话
失望并不可怕,怕的是心存侥幸不够彻底绝望_治愈说说一、活在骄傲里不等于骄傲的人,而是一种贵族品质,一种冷静本真的生活态度。心性高的人要么被膜拜,要么被排斥,但这种生命里自顾自的模样最终吸引来的,定是不可多得的真爱。世界很公平,你要什么,也要预备给出什么。你具备什么,决定你能吸引什么。你是谁,就能配得起谁。 活在骄傲里的人,是自由的。---蔚蓝《一辈子活在骄傲里》
二、哲学家给我们的不是对世界的转述,而是对世界的看法。同样,历史学家提出的是对过去的看法。
三、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其实是没有勇气面对和足够的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
四、我们以为爱的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 ,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和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五、爱情本就是个不等式,因此,不要计较谁付出的多与少,哪一方更加主动。
六、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太在乎别人的感受,等于为别人活着,只要把自己做好,别自私、别自大就可以,不要把自己神话了,其实,你照顾不了所有人的感受,你只会让自己不好受。
七、在你最该肆无忌惮的时候,你却唯唯诺诺,浪费了人生,也是辜负了青春。在你最该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却匆匆忙忙,对不起光阴,也对不起自己。不要去为了那个虚无的目的去胆怯,去害怕,只要尽自己的力就好了。---《我的世界很小,但刚刚好》
八、无论生活多么艰难,不要失去对明天的希望。
九、失望并不可怕,怕的是心存侥幸不够彻底绝望。
十、有时候,我们等的不是什么人什么事;我们等的是时间,等时间,让自己改变。
十一、有时候你想证明给一万个人看,后来却只得到了一个明白的人,那就够了。
十二、有些人爱你,只是想要占有你。他根本不在乎你有什么好,也不关心你的生活,只是要占有你的一切而已。而真正爱你的人,不会想要束缚你,只是看着你的生活,关心着你的心情,爱你而不强迫你。所以,不要被自己内心的奴性给控制了。要你服从的爱,只是一种自私吧。
十三、你不完美,你认识的女生也不完美,问题是你们是否完美地合适,亲密关系就是这么回事。
十四、人皆有弱点,有弱点才是真实的人性。那种自己认为没有弱点的人,一定是浅薄的人。那种众人认为没有弱点的人,多半是虚伪的人。---周国平
十五、如果爱情需要交学费,你用了几次的心碎当作代价才终于弄懂了这件事。就因为爱太抽象,让人摸不着也猜不透,所以很容易就把好当作是凭借。至少,那是一种看得到的依据,让你在心慌得无所依从的时候,有东西可以抓着。好是一种对待,是一种与爱等值的交换,你用它来衡量一段感情,也把它拿来当作是前进的动力。他对你好,你对他好,这样我们才会很好。---肆一《那些再与你无关的幸福》
十六、因为在乎,所以痛苦;难过了,悄悄走一走;伤心了,默默的睡一觉。
十七、你只需要记住一个原则: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所有基于人类普遍认知的文明形态。只有这样,你才会避免狭隘,才会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被任何扭曲的世界观蒙蔽自己的眼睛。---《残酷世界和最爱的你》
十八、我们总要看到很多比我们自己优秀得多的人。如果你看到的总是比你差劲的人,那你就要反思一下自己的生活状态是不是不断地沉沦。
十九、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二十、这世界从不缺怨妇,也不缺灰色,缺的是有着女神外表爷们儿心的女人,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是一抹亮色。---毒舌奶奶cc《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
二十一、后来,每次我用到这个词语我就很难过,多么无奈的一个词语,后来。---郭敬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二十二、人生惟一有把握不会落空的等待便是等那必然到来的死。---周国平《守望的距离》
二十三、别到处宣称世界对你不公平,世界不欠你任何东西,因为世界比你早诞生的多。
二十四、若想成为更出色的人,首先要做好真实的自己。
二十五、有自卑感的人特别容易看出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身上有我们自己竭力隐藏的那种瑕疵,我们总是不遗余力去加以揭发。---霍弗《狂热分子》谁说我不能再次微笑,谁说我不能活得更好。
二十六、即使最没有思想的人也有自己的哲学。不管你对它们知道得多么少,也不管它们多么矛盾、多么褊狭、多么荒谬,它们存在着而且影响着你的行为反应。即使你从未说到过它们,它们却是你的哲学。---毛姆《毛姆读书随笔》
二十七、魅力是女人的力量,正如力量是男人的魅力。
话说毛姆,比故事还精彩的人生
毛姆的总是让我惊觉这世上有作者竟这样犀利、毒舌,但是读来却很爽、极度痛快,读每一段都是对之投以感激的情绪。
我就是这样一个读者。
《面纱》是我读得最快的,只花了两天时间,我不记得我是在一个怎样的契机下开始读的,我自然是知道毛姆有这样一部的。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深有感触,那种对生活的透彻领悟不可言喻,只能独自品味。《人性的枷锁》我再也读不下去了,我承认故事是吸引人的,但是实在太长了,我并不能与主人公——菲利普共情。
“面纱”二字在英语中表达的的意思是女性婚礼中的头纱,所以毫无疑问这部和爱情、女性、亲密关系、婚姻有关;但是我读完,似乎觉得面纱更像是一个意象,表面上是以上这些,但是更多是描述一个拥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寻生活的意义,如何找寻“道”,如何进行自我救赎。
凯蒂的婚前人生并不幸福(当然她的婚后生活更悲惨),她出身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中,享受着物质的极大满足。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母亲是一个尖酸苛刻的人,母亲早先对父亲的职业抱有极大的野心和目标,不满足他还是一名小律师,希望他能成为当地的大法官,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名趋炎附势的女人,但是母亲的愿望落空了,母亲对父亲的压制与打击成了父亲一生的阴影。
凯蒂生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成年后的她极具美貌,所以自然母亲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凯蒂身上,希望凯蒂嫁给一个有声望的贵族人家,她从小就对凯蒂要求严苛,让凯蒂出入在各个酒会上,以便被哪个贵族公子看上,活脱脱将自己女儿培养成为了一个交际花。
凯蒂虽然美貌,可她是个花瓶,她空有其表,她虽有女主角的光环,但是挡不住她的愚蠢、虚荣、轻浮甚至可以说不要脸,她穿梭于各个酒会与舞会,她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轻有为,家庭富裕,可是她全都看不上,她把他们玩弄在手掌之中一一拒绝了他们,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漂亮。
在凯蒂的妹妹成年结婚之际,她慌了。因为妹妹一成年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便要结婚,自己到了二十几岁却嫁不出去了。为了赶在妹妹之前结婚,她答应了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
沃尔特-费恩热烈地爱着凯蒂,而凯蒂却不当回事,费恩不善言辞,不会说那些漂亮话,只是在每次舞会上都去见凯蒂,在他要去香港任职之际向凯蒂表明了心迹。凯蒂实在太焦虑了,她比妹妹漂亮,不能接受妹妹在自己之前结婚,便答应了费恩的求婚,跟随费恩去了香港。这样她就不用在妹妹的婚礼上当“老姑娘”了,自此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可是凯蒂一点都不爱费恩,而费恩深爱着凯蒂,这种不对等的爱注定是不会幸福的,费恩喜欢的音乐会、书籍、工作凯蒂一点都不喜欢,她喜欢在酒会上喝着白兰地、愉快地聊天。费恩严肃苛刻,不善言谈,一点都不幽默,凯蒂甚至有点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专注于他的破工作。
所以凯蒂认识了查理,她有了婚外情。查理幽默风趣、深谙女人的心思,查理健壮厚实,凯蒂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和他进行了鱼水之欢。
而在这一天下午,被费恩撞见了,费恩并没有虚张声势,他悄悄的走了,他恨这对,他要构思一个复仇。
凯蒂和查理都慌极了,凯蒂希望和自己的丈夫摊牌,和费恩离婚,然后和查理结婚;但是查理是一个十足自私的家伙,他只是在玩弄凯蒂,他放弃不了自己妻子给他带来的官职与地位,与自己的利益相比,凯蒂一文不值,他只是自己寻欢作乐的情人罢了。凯蒂认识了查理所戴的“面具”,痛苦不已,她深深爱着查理,没想到却被查理骗了,她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费恩想到了复仇,带着凯蒂去四川的湄潭府,那儿正在肆虐着霍乱。他们踏上了去湄潭府的征途。
在这霍乱暴发的城镇,每个人都给了凯蒂很多震撼,那些孤儿院的修女们、同样来自英国的瓦丁顿、还有瓦丁顿的妻子—满族的一个公主,甚至费恩。
孤儿院的修女们来自遥远的法国,虽然这里有霍乱横行,但是她们不愿离开,她们中的三个修女已经因为霍乱过世了,但是她们心里有信仰,她们从一离开家就没想过要回去,她们身上肩负使命,这是她们自己选的路。凯蒂跟着修女一起照顾孩子,她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没有那么空虚,不再想着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对她来说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瓦丁顿来自英国,他从很早就来了,瓦丁顿是个毒舌、犀利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其貌不扬,但是他能洞察很多事情,他幽默、有情趣,任何人在他身边都能变得很快乐,凯蒂从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瓦丁顿就和她亲切地攀谈起来,就好像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一样,瓦丁顿给自己很多亲切的力量。
瓦丁顿的情人——来自满族公主,她深深爱着瓦丁顿,他去哪儿她就去哪儿,满族公主给凯蒂很大的震撼,这是一种来自异域的、神秘的力量,她想从满族公主身上寻找什么,她称为“道”。
当然费恩也让自己震惊,自己对原来的费恩有偏见,之前的自己看不到他的优点,也不了解他,更不知道面具下的费恩是什么性格,但是从修女的口中,从瓦丁顿的口中,凯蒂知道费恩是个英雄,他善良、有情义、认真负责,是个智慧的男人。
凯蒂在这个美丽、神秘的城镇得到了救赎,她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自己活着的价值,就算她现在染上霍乱死去也无憾。费恩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他全力救治那些得病的人,研究。两人的情感世界似乎得到了暂时的休憩。
可是凯蒂怀孕了,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这个消息打破了她的充实生活,费恩追问她孩子是谁的,凯蒂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不想撒谎说是费恩的。
费恩内心充满了愤怒,他只能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整日整夜坚守,他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做活靶子来研究,这类似于自杀,最终染上霍乱死了。在死之前,他对凯蒂说了一句话“死的是那只狗”。这句话来自一个典故,一个渔夫养了一只狗,那只狗想咬死主人,但是主人奇迹般的活了,死的却是那只狗。
凯蒂伤心、后悔、难过,只能回到英国母亲的怀抱,可是母亲在自己还没到家前就过世了,父亲好像得到解脱了一般,急着远离母亲的世界,凯蒂带着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
的最后说道:“我想要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不要犯我犯过的错误...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成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立。我把孩子带进和这个世界,爱她,把她抚养成人,目的不是让一些男人为了和她睡觉,就心甘情愿为她提供食宿,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我希望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依靠任何人,把握自己,我希望她自由地生活,比我活得更精彩。”
毛姆用撕裂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凯蒂对爱情的美好幻想,里面蕴含的道理很多,有人生的意义,爱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实与虚幻。
其中我理解到的就是凯蒂对自己人生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美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人性的解读发生了改变,她在湄潭府进行了自我救赎,也让自我心灵开始慢慢觉醒,渐渐看清面纱后的自己。
遗憾的是,在本书的最后,直到费恩死去,凯蒂都没有爱上费恩,爱情就是这么残酷,爱情却也是这么奇妙。那你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高尚而爱上他吗?读完这本书你也许会找到其中的答案!
--1--
1874年1月25日,在英国驻法国大使馆二楼的一间产房里,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鲜活的生命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皮肤白皙,头发金黄,有着棕色大眼睛的男宝宝就是之后享誉世界文坛的伟大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为了扩充军力,法国立法强迫在法国出生的外国男孩加入法国国籍,以便将来对其征兵。
为了逃避这条法律,英国驻法国大使馆在使馆二楼设立了一间产房,让那些大法官、和与法庭有直接关系的人的太太在英国领土上生孩子。
毛姆的父亲罗伯特.奥蒙德.毛姆是声名显赫的律师,是英国大使馆的半官方法律顾问,自然享受这一特殊待遇。
毛姆是家中的第四个孩子,前面的三个哥哥都被送到英国读书,只有过节才回来。所以毛姆从出生就过着被娇纵溺爱的独子生活。
这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心爱的母亲完全属于他一个人,身边有照顾他的法国女佣,香榭丽舍大道是他童年的游乐场,这样的生活要多嗨皮,就有多嗨皮!
然而,快乐止于1882年1月31日。
这一天, 8岁的毛姆失去了他深爱的母亲,41岁的伊迪斯患肺结核过逝,这成了他一生镂心刻骨的伤疼,直到垂垂老矣,都让他难以释怀。
毛姆一辈子都将母亲的照片放在床头,还有她的一缕长发,成了他一生最珍贵的两份财产。
《人性的枷锁》开篇第一章毛姆打开记忆的闸门,追溯了他无法接受失去母亲的痛苦:
当他走进死去的母亲的房间,打开衣柜,用幼小的双臂拥抱母亲穿过的衣服,嗅着那上面尚存的温馨气息,感觉母亲并未走远,仿佛她的吻还在唇边。
书中关于菲利普童年细致入微的描写,基于毛姆真实的经历。
或许上天嫉妒他之前太幸福,两年后,上帝将他的父亲也带去了天堂。
10岁的毛姆成了孤儿。
他被牧师叔叔收养,像一叶扁舟漂洋过海来到了陌生的英国。
没有了父母,溺爱、欢乐、温暖、奢华的生活都成了过去式。
之后的童年,再无晴天,像雨打浮萍,孤苦无依。
母亲生前常陪毛姆喝下午茶,带他参加各种社交活动。那时,他是一个开朗自信的小男孩,常给客人们背诵诗歌,表演节目。
与巴黎生活天壤之别,黑马厩镇叔叔家的生活单调无趣。
因为缺少爱,毛姆变得孤僻、自卑,甚至患上了口吃的毛病。这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耻辱。
毛姆童年的不幸,大多要归咎于自私的叔叔。
在叔叔家,他每个星期可以吃到一枚鸡蛋上切下来的一小片蛋尖,剩下的则由叔叔独自享用。
来到英国九个月后,叔叔把毛姆送到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任侄子在寄宿学校里自生自灭。毛姆在同学们的嘲笑与奚落中坚强成长,虽不快乐,可幸好有书籍为伴。
他在孤独中养成了阅读的习惯,这为他筑起了一个避难所,他在阅读中舔舐伤口,独自消化对母亲的思念。
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对毛姆一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为他的性取向埋下了伏笔。
多年后他和朋友在俱乐部吃饭,他指着一个正用餐的体面绅士说:“我在国王学校时和那个人上过床。”
--2—
1890年,16岁的毛姆离开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成绩优异的他放弃了读剑桥大学的机会,远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开启了留学生涯。
毛姆天资聪慧,然而他的成功靠的却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
除了日常课业,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写作。在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时就曾获得奖学金和穿黑色短礼服的特权。
俗话说:自古牛人皆自律。
毛姆不但自律,还是一个自学狂。
他精通多国语言,阅读量惊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宗教哲学、散文,无不涉猎。
“人类存在的原因未知,自由意志是一种错觉,来世不存在”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理论,给了毛姆极大的启发。
对哲学产生浓厚兴趣的他,不再信奉宗教。
留学期间,毛姆认识了貌似才华横溢,实则装腔作势的男人布鲁克斯,并把处男之身献给了他。
蒋勋先生曾经说过,他会把身边讨厌的人写进里,然后找各种理由原谅他。毛姆亦是如此,可要刻薄许多。《人性枷锁》里肤浅造作的海沃德,原型就是布鲁克斯。
所以,千万不要得罪会写的人,因为他会添油加醋把你写进里。
很快,毛姆看透了布鲁克斯,把他当成废物从心中摒弃。
哲学不能烤面包,谈梦想请先吃饱饭,
有人说,优秀的人从不给自己留后路,这话对,但不绝对。
毛姆就是一个既会给自己留后路,又会全力以赴的人。
这或许和他童年的不安全感有关。
在德国呆了一年多的毛姆重新回到英国。1892年,18岁的毛姆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攻读医学。尽管他对医学兴趣不大,五年制的学期又太漫长,但毕业时毛姆还是同时拿到了内、外两科的行医执照,还有妇产科医师提供的职位。
毛姆就是这么牛叉!
五年间他从未放弃过写作。
他说:“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
他还说:“不读书,就像我不抽烟那样难受。”
他把日程排得满满的,不愿虚度每一寸光阴。
毛姆不光阅读量惊人,阅读速度也让人叹为观之。他可以短时间内通读莎士比亚、易卜生、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等许多名家经典作品,并抄写熟记部分内容。
福楼拜曾经对他的学生莫泊桑说:“无论你想说的是什么,真正能表现他的句子只有一句。”
毛姆受福楼拜的影响深远,简单贯穿了他一生写作的脉络。
在创作初期,他还特别崇拜莫泊桑。
众所周知,莫泊桑的短篇写得精妙绝伦,被誉为“世界三大短篇巨匠”之一。他的作品设计巧妙,叙事清晰,有很强的现实主义意义。
毛姆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就是模仿莫泊桑的写作风格。当时毛姆还是医学院的学生。既要完成专业课考试,还要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写作。
有人会觉得毛姆这样的生活简直太乏味了吧?
大写的NO!
毛姆的一生与乏味无缘,绚丽的情感生活是他快乐的。他这样描述自己:“我几乎不停地恋爱,从15岁到50岁。”
毛姆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就是在医学院时,他去斯特兰德大街,结果毫无悬念,染上了淋病,不得不偷偷去看医生。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原来他功能“正常”。
20岁时,毛姆就清楚自己是个者,他尽量说服自己:“我四分之三正常,只有四分之一是同性恋。”可事实正好相反。
1895年4月奥斯卡.王尔德因罚被判劳役两年。
这个案子使毛姆更加坚定了保护隐私的决心,并对自己同性恋的秘密讳莫如深。
但这并未妨碍毛姆表达自己旺盛的,他行为谨慎,文人的含蓄疏离给他披了一层很好保护色。
--3—
18年9 月,《兰贝斯的丽莎》一经出版,便收获了大量关注。同年10月毛姆从医学院毕业,第一本书的成功使他决定弃医从文。
然而,《兰贝斯的丽莎》只给毛姆赚到了二十英镑的版税。
他像大多以写作为生的人一样,初期不得不与贫穷抗争。
一次,毛姆参加文学沙龙,他发现身边坐着一个年迈的的公爵。
“你喜欢雪茄吗?”公爵一边问他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雪茄盒。
“我很喜欢。”几乎买不起雪茄的毛姆说。
“我也很喜欢。”公爵挑出一根雪茄,仔细端详着,说,“赴晚宴时我总是会自带雪茄。说着,他“啪”一声关上盒子,把雪茄又揣回兜里,“我建议你也这么做。”
贫穷带来的屈辱感深深刺痛了毛姆。
一心想要扬名立万的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创作力井喷式的爆发。他可以在八个月内写完一本游记、四个短篇和一部长篇。
要知道,这可是纯手写呀!
“我天生富有洞察力,拥有写对话的诀窍……写作对我来说像呼吸一样自然。”
可是毛姆没有想到,真正的成功还要等上九年。
最终使他名利双收的也不是,而是戏剧。
这期间,他经历了无数次挫折,吃闭门羹是家常便饭,是钢铁般的意志让他挺了过来。
1907年10月26日,喜剧《弗雷德里克夫人》被搬上舞台,毛姆一夜成名,被冠以英格兰剧作家的称号。
“我的成功是壮观的、始料不及。”毛姆这样回忆道。
他终于不用为钱发愁了,不用为钱和情敌争风吃醋了。
有许多时髦的女主人追逐他,还有许多他喜欢的帅哥满足他的欲望。
毛姆成了票房保障,几乎写一部火一部,他成了与和萧伯纳齐名的大人物。
然而,成功并没有改变毛姆,他仍然勤奋、仍然自律、一个月写一部戏对毛姆来说很轻松。
十年磨一剑,让他对成就的本质看得很清楚。
改变最大的是毛姆成了大富翁。
有才有颜还有钱,必然会招来嫉妒。尤其毛姆喜欢将身边的人写进书里。有人将他告诉上法庭,有人说他剽窃……
毛姆可不是好惹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有一次,怪人克劳利因为毛姆把他写进了《魔法师》,列了一个单子说毛姆剽窃,这个做法让毛姆厌恶不已。
毛姆的朋友凯利曾给克劳利画过一张像,他建议凯里把这张画像送给艺术学院,并在上面注上标题:“养的”。
……
毛姆的毒舌可见一斑。
其实,他的叔叔、婶婶、哥哥、还有他爱的男人和女人们,包括弗吉尼亚.伍尔夫、高更等许多名人都可以在他的里寻到踪影。
连丘吉尔都和他签订君子协议:“如里你保证永远不取笑我,我也保证永远不取笑你。”
这个丘吉尔就是日后的英国首相。
当时丘吉尔任内阁大臣,有一天深夜大家在斯托克庄园喝酒聊天,毛姆突然插了一句话,吓了丘吉尔一跳:一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正从作家的角度满嘴胡说。
丘吉尔立刻默了声,大家放声大笑。
--4—
毛姆从来没有写过王尔德,这个主题太危险。
王尔德公开宣称,任何人都无权谴责他人的行为,每个人都应该走自己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按照他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
毛姆十分认同。
这话放到今天,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当时的英国同性恋并不合法。
王尔德同性恋曝光后,名利尽失,出狱没几年就死了。
男人对男人的爱是“没法说出口的爱。”
毛姆对王尔德的社会圈子很感兴趣,比如王尔德的第一任男情人,和王尔德交往过的女人,还有阿尔弗莱德·道格拉斯。
当年王尔德正是因为与昆斯贝理侯爵的儿子道格拉斯相恋,被侯爵公然揭穿了同性恋的身份,锒铛入狱。
毛姆尽可能在这些人的身上了解死去的王而德。
他和王尔德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毛姆要得多。他巧妙的避免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毛姆一生从不缺少男性情人,但他真正爱过很多年的女人只有一个,她的名字叫埃塞尔温.西尔维娅.琼斯,大家都叫她苏。
这个金发碧眼,散发母性光辉的姑娘,可把毛姆迷住了。
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后,苏问毛姆:“你觉得这段关系能持续多久?”
毛姆玩笑的说:“六个星期。”
可事实持续了八年。
1913年12月,毛姆向苏求婚被拒,两周后,苏嫁给了伯爵之子。
失去苏,毛姆备受打击。他把她写进了《寻欢作乐》里,那个栩栩如生的罗西,原型就是苏。
不久,毛姆邂逅了西里尔。
这次艳遇是毁灭性的。
西里尔是有夫之妇,正和丈夫分居,毛姆只是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也是她最满意的一个。
毛姆富有、时髦、又是单身一枚,他成了西里尔眼有的猎物。直到西里尔想方设法怀上了他的孩子,毛姆才意识到中了这个女人的圈套。
1917年5月26日,女儿丽莎两岁,毛姆被迫娶了西里尔。
无爱的婚姻简直是场灾难。
西里尔市侩、虚荣、爱钱如命,她曾把毛姆从中国买给她的翡翠项链偷偷卖掉,又向保险公司索赔。
更奇葩的是,她把家里当作展览厅,出售毛姆用过的家具。毛姆常常发现前一天坐过的沙发不见了,用过的桌子也不见了。
他们不停的争吵,和西里尔上床毛姆需要充分调动想象力,有一阶段他甚至想要自杀。
这场纠缠维持了十二年,离婚时西里尔敲了毛姆一笔。
“她把我的生活变成了十足的地狱……她不停从我要钱,她的嘴像妓院的门一样敞开着。”
瞧瞧,人家毛姆连骂人都比喻得这么恰当!
牛掰呀!
精彩远不止这些。
毛姆还曾与俄国的亚历山德拉.克鲁泡特金公主有过短暂的恋情。连哥哥都惊讶他居然把一个真正的公主弄上了床。
--5—
毛姆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
1914年8月,第一次大战打响,毛姆向红十字会申请做一名志愿者奔赴前线。
他爱国,爱冒险,不爱墨守成规。
战争是残酷的,毛姆抬着担架,穿梭在炮火连天的战场,看死尸堆成小山,看伤兵哭喊震天。
也是在这场战争中,他和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志愿者,22岁的帅哥杰拉德.哈克斯顿一见钟情。
哈克斯顿以秘书的身份陪伴了毛姆三十年。
毛姆离婚后,两人定居在法国玛莱斯科别墅。
玛菜斯科别墅位置绝佳,面朝大海,背对阿尔卑斯山,西边是尼斯和戛纳,东边是意大利的里维埃拉,美得不可方物,你能想到的所有奢华都在这里。
关于毛姆一生最深爱的这个男人,外界褒贬不一。
有人说,杰拉德长着一张不知检点的脸。
还有人说他是个骗子。
杰拉德时常充当皮条客,给毛姆介绍年青美貌的男子,他自己在外面也风流不断。
而毛姆在和杰拉德相恋时,暗地里又和英国18岁的男孩艾伦搞在一起。
这个艾伦,就是后来搞得毛姆和女儿决裂的那个小人。
这是后话。
总之,毛姆和杰拉德的关系令人难以琢磨,爱得复杂。
再说毛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迫切希望从事与战争有关的工作。于是他受雇英国情报局,当起了间谍。
别看毛姆是个业余间谍,却是一群职业间谍的头目。
他以作家身份作掩护到中立国瑞士,收集德国发过来的情报。
1917年8月,毛姆又被派到俄国,游说当时的总理克伦斯坚持做战。毛姆第一次见克伦斯就觉得他不值得协约国的支持:“他看起来很不健康,像个筋疲力尽的男人。”
正如毛姆所料,这次行动失败了。
但毛姆的表现,还是受到了英国当局的高度肯定。
后来,毛姆根据这段经历创作了《英国特工阿申登》。
虽然这本书大受读者欢迎,但评论界并不待见它。《纽约时报》甚至评论:“这是萨默塞特.毛姆'挂二档'写出的样品。”
有趣的是,这本间谍被英国军情处当作了工作手册。还启发了苏联军情部门对英国间谍的研究。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毛姆这个间谍又当起了英国宣传员。这期间他通过催眠治疗,在公众场合讲话已经完全不结巴了。
毛姆利用自己在法国和美国的影响力四处演讲、写文章,上广播节目,接受访谈,目的只有一个:帮英国拉同盟。
战争结束不久,毛姆又致力于慈善。
他设立了“毛姆文学奖”,资助文学创作者旅行。还为国家大剧院筹建出钱出力,1951年,他一次性捐出了80幅藏画。
意外的是,毛姆还为母校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捐款建图书馆、修网球场、盖楼,还捐赠了大量的书籍和家具,并要求死要葬在这里。
要知道,当年毛姆在国王学校读书时,过得并不愉快。
看来,时间能冲一切,伤口终会愈合。
功成名就的毛姆,还经常去给叔叔婶婶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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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有旅行癖。
咱们旅行花钱,人家毛姆旅行挣钱。
……欸,别误会,毛姆当过医生、当过作家,做过间谍,可没做过导游!
他曾在给一个年轻学生的信中说:“作家不能等经历来找他,他必须出去找经历。”
毛姆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的想象力要以事实为基础。
所以,他热衷在旅行中找灵感,积累素材。
每到一处毛姆至少写一本书,有时候写个三五本都不成问题。
好吧,人家毛姆不但牛叉、牛掰、还牛出了天界!
1916年,毛姆和男秘杰拉德去了法国波利尼西亚的塔希提岛。据说15年前身患淋毒的高更死在这里。
高更为了感谢当时照顾他的一个农民,在三扇玻璃门上画了画。毛姆找到这个农民,可惜,其中两扇玻璃门已经破损,只剩一扇保存尚好。
毛姆立刻提出要买下这扇门,主人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只要价钱够换扇新门就行。
就这样,毛姆仅花了二百法郎就买下了大画家高更的画。
高更的画现今价值几亿美元,真想为那个土著人的无知流泪!
后来,毛姆取材高更创作了《月亮与六便士》。
南太平洋的这次旅行,毛姆还创作出了短篇集《一片树叶的颤动》。
1919年,毛姆到访中国写出了三部作品:《苏伊士之东》、《面纱》、《在中国的屏风上》。
毛姆对中国很有好感,他说,“北京是世界上安度余生最惬意的城市之一。”
中国之行,著名学者辜鸿铭给毛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人家说着一口流行的英语,在牛津和剑桥读过书,做过晚清大臣张之洞的秘书。
当毛姆热情谈到中西关系时,辜鸿铭大声训斥道:“你们将你们邪恶的发明强加给我们,可是你们知道我们是一个对机械有天赋的民族吗?当黄种人也可以制造出同样精良的枪炮并迎面向你们开火时,你们白种人还剩下什么优势呢?”
毛姆把老先生的慷慨陈词记在了本子上,后来原封不动用在了《苏伊士之东》的李泰成身上。
为辜鸿铭点赞,有骨气!
隔年,毛姆又去了新加坡、曼谷、文莱……他走到哪儿故事就写到哪儿,一生携情人足迹遍布了半个地球。
--7—
毛姆一生风花雪月,可只有丽莎一个女儿,还是被西里尔暗算生下的。
十分富有的毛姆很疼爱这个女儿,他给丽莎买车买房,还资助四个外孙。他本打算死后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丽莎,可是架不住情人的枕边风。
毛姆70岁时,情人杰拉德病逝,毛姆痛彻心扉。
30年间,毛姆对小自己16岁的杰拉德宠爱有加,送他豪车、游艇,设立信托基金让杰拉德后半生衣食无忧。
毛姆对情人那叫一个慷慨啊!
杰拉德死后艾伦成功上位。
这时,34岁的艾伦早没了当年秀气的外表,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大叔。尽管如此,毛姆还是很愿意艾伦陪在身边。
毛姆有个侄子叫罗宾,也是同性恋。
毛姆对这个侄子视如己出,资助他完成学业,也为他设立了信托基金。罗宾一心想成为作家,毛姆虽然觉得他没有天赋,还是尽力在文坛帮他一把。
可惜罗宾太不争气,他酗酒、乱花钱、品行不端,在毛姆死后不久就开始兜售叔叔的隐私,告诉全世界毛姆是同性恋。
罗宾和艾伦的关系十分要好。
正应了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艾伦单纯可爱的嘴脸全是装出来的,他伪善的面孔下隐藏着篡夺毛姆财产的野心。
可叹,毛姆一生阅人无数,老年竟遭艾伦算计。
尽管毛姆对艾伦的感情没有杰拉德炙热,但却同样慷慨。
毛姆给艾伦的赠予,足够他这辈子挥霍的了。
既便如此,艾伦仍不满意。
玛莱斯科别墅里有九件藏画是毛姆以女儿的名字购买的,其中,还有毕加索的一幅画。
事实上,这时的毛姆已经立好遗嘱,将所有的钱和别墅里的东西,还有版权,都留给女儿和四个外孙。
毛姆常在女儿来访时谈论他的遗嘱,并将巨额遗产的细节交代得清清楚楚,“我想让你知道你将非常富有,”他告诉丽莎:“你将是一个极其有钱的女人。”
可见丽莎在毛姆心中的地位。
1960年,由于担心被盗,毛姆决定将所有藏画进行拍卖,包括高更画在门玻璃上的那幅画。
艾伦借机,挑拨离间,说丽莎只对毛姆的钱感兴趣,并抓住毛姆对前妻的怨恨,让毛姆相信丽莎并非他亲生女儿。
随后,又想方设法阻止丽莎和父亲见面,并威胁丽莎让她放弃卖画的钱。
年近90岁的毛姆,头脑已经昏聩,他被艾伦操控了,这直接导致了丽莎和父亲对簿公堂。
最后,丽莎只得到了那九幅画50%的拍卖款,和玛莱斯科别墅的所有权。
1965年12月16日凌晨,毛姆病世。
艾伦如愿以偿成了大富翁。
但是,伟大的毛姆还是留了一手,鉴于自己的遗产巨大,艾伦根本花不完。
所以,毛姆在遗嘱中注明艾伦死后剩下的钱都捐给伦敦基金,用来救济贫困作家。
哈哈……毛姆不愧是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一生远比故事精彩多了。
森林沐雨
2018.09.02
本文参考书目:
安徽文艺出版社 赵文伟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叶尊 译
时代文艺出版社 苏福忠译
重庆出版社 阮景林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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