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人物的具体年龄
一共经历了三年 开始都14 15岁 20世纪20年代末,曾有人说《红楼梦》中“不可理解和最明显的错误,是关于各人的年龄问题”①。这话乍听起来虽略嫌刺耳,但却多少反映了这样一种事实:《红楼梦》中的人物(特别是青年女子),其年龄大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矛盾”。对于这些“矛盾”,多数人认为是“误也”,“殊不合”②,是有“失检点处”③,是“显有错误”、“是梦话”④。若要追究其产生的原因,恐怕也同样会归结为“作者之误笔”⑤ 等。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故意以矛盾见长也”⑥。那么,《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否真有着作者主观的因素呢?对此,我们还是通过对文本的考察、分析后再下结论。
一、塑造人物形象及表现主题思想的需要
对于小说来讲,人物始终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现代、后现代的小说可以没有情节,但却不能没有人物(即使在某些寓言中是以动物形象出现的,但表现的仍是人的情感和思想)。因为文学是人学,人始终是文学表现的根本对象。因此可以说,塑造人物形象是与小说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直接相关的,是小说艺术表现的第一要义。《红楼梦》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是极其成功的,这不仅表现为人物形象富有鲜明的个性、真实生动,而且表现为塑造人物形象的手法灵活多变、丰富多彩。其中借助“矛盾”来塑造人物,可以说是曹雪芹的独创,借用太平闲人张新之的话来说就是“故意以矛盾见长也”⑦。比如,下面一些“矛盾”现象,在通过分析后可以看出其并非矛盾,而是作者在刻画、塑造人物时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请看:
(1)“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的“矛盾”。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到贾宝玉时,书中写道:“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这里,“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的“后来”,甲戌、己卯、庚辰、王府、甲辰、梦稿、列藏诸本均作“次年”。这样,就使宝玉和元春的年龄只差一岁,与后面所说的“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未免相矛盾,且元春比宝玉只大一岁,也不符合她入宫的年龄及长姊的身份。对此,清代评点派就有人认为“‘次年’二字大误”⑧、“殊欠细”⑨,张笑侠、赵誉船也认为是“作者之误笔”⑩,“未免离奇太甚”(11),所以校本才据戚序本、舒序本改之。然而这样一改,矛盾虽不存在了,但却未必符合作者原意,同时也使作品的某种韵味减弱了。因此,姚燮在认为“次年二字之谬”的同时又发出了疑问:“特出自冷子兴口中,岂因传闻于人,随口演说耶?”(12) 殊不知,这种疑问正是很好的回答。倒是胡适颇具见地,他从版本角度考察后,认为戚本作“后来”是后改的,程乙本作“隔了十几年”,更是“他晚出之铁证”(13)。因为“以常理推之,若原本既作‘隔了十几年’,与第十八回所记正相照应,决无反改为‘次年’之理”(14)。俞平伯先生与胡适的建议基本相同,而且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他在比较脂本、戚本和程乙本文字的优劣时,就举该问题为例,在依次列举了这三种版本的有关文字之后说:“元春是宝玉的姊姊,第十八回上说‘有如母子’,年龄应该比宝玉大得多才对,所以从推理的观点看,从后到前,一个比一个合理。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比一个远于真实。”(15) 并认为脂本的“文理很通顺,一点没有什么错,上用‘不想’二字,下边自非‘次年’不可”(16)。而冯其庸先生的见解则更能说明问题,他说:“这样一改,似乎是前后照应了,殊不知这前后两段话并不是一个人说的,前面的话是冷子兴的‘演说’,是冷子兴的胡吹乱说,卖弄他与贾府如何熟悉,所以胡吹一气”,“而后面说元春对宝玉‘手引口传’一大段文字,却是作者的正面叙述,是认真的介绍,是说真的。程乙本在重排时没有仔细感悟作者的用心,只从表面上看文章,所以作了这种不必要的改动。这样一改,就把作者写冷子兴有一搭无一搭的这种套近乎、乱牵扯的商人味道减弱了。”(17) 的确,这段描写不仅表现了冷子兴作为商人的好吹嘘、说话不着边际等一般性特点,而且还表现出人在喝酒时说话的随意性特点。同时,也令我们仿佛看到了冷子兴那眉飞色舞、故弄玄虚的表情。因此,我们认为这里的“矛盾”是作者“有意”制造的,是作者依据“事体情理”来制造的,是为塑造冷子兴这一人物形象服务的。
(2)湘云称黛玉为姐姐又称妹妹的“矛盾”。第二十回末,史湘云称林黛玉为“林姐姐”,到第二十二回时她又称林黛玉为“林妹妹”了,前后所称矛盾。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抄者的失误,二是作者的失误,此文章采集自毕业论文范文在线三是作者有意如此写的。从版本方面来看,除舒序本第二十回湘云称黛玉为“林妹妹”而前后统一外,其余各抄本均同,显然不是误抄。假如是误抄,各本不可能如此一致。作者失误的情况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纯粹的笔误,或是将姐姐写成了妹妹,或是将妹妹写成了姐姐,但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各种版本不可能都出于同一底本,所以这种可能性可说是微乎其微。再就是作者写作的时候,其隐含的叙述角度,是站在宝玉的角度来写的,在写有关人物时,有时难免不自觉地滑到了隐含叙述者的角度上,从而出现了失误,产生了矛盾。作者有意如此写的情况是与这种情况相关联的。也就是说,作者有意写出了书中人物的“失误”,湘云说“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是借用了宝玉(也是多数人)的口吻,不是湘云直接称呼黛玉。这和第二十回湘云叫黛玉为“林姐姐”不同,第二十回是她直接称呼黛玉,假如她比黛玉小(哪怕小几天),自然就叫姐姐。第三十八回湘云请螃蟹宴时,贾母就曾对湘云说:“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多吃了。”可见,黛玉确实比湘云大。而这时是和许多人在一起说话,口吻当然就有可能不一样了。实际生活中就常有这种情况,比如王某比张某年纪小,但平时人们都称张某为小张,而王某在直接和张某说话时则不好意思称之为小张,而是称之为张哥或张姐等。但是,在一定的场合,他也会称小张,而不称张哥或张姐,特别是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比张某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再有,人们说话有个习惯,即容易出现“首尾相接”,比如有人问,“小王去哪了?”回答者就会说,小王去哪里哪里了。尽管回答者平时并不一定这样称呼小王。《红楼梦》中就有类似的例子,如第八回,宝玉和黛玉从宝钗处回来后,“一时黛玉来了……宝玉因让‘林妹妹吃茶。’众人笑说:‘林妹妹早走了,还让呢。’”又如第五十三回,贾蓉对贾珍说,“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贾珍说,“那又是你凤姑娘的鬼,那里就穷到如此。”这里,贾蓉就是借平时贾母等人的口气说的,而他当面对凤姐却并不敢如此称呼。而贾珍则是顺着贾蓉的话说的。湘云说话时虽没有人说到“林妹妹”的字样,但平时因宝玉总是“林妹妹”不离口,所以别人也就很容易跟着这么称呼。再如宝钗称凤姐为凤丫头也与这类情况相似,宝钗本比凤姐小,她当面和凤姐说话时是称“凤姐姐”的,例如第七十八回当着王夫人和凤姐的面,宝钗说“姨妈和凤姐姐都知道我们家的事”就是如此。然而,第三十五回在贾母等人面前,宝钗却称凤姐是“凤丫头”,这是借用了贾母的口气。因为贾母就称凤姐为“凤丫头”,宝钗说这话时是当着贾母王夫人的面,她为讨好贾母,才这样说的,尽管凤姐当时也在场。不仅如此,当凤姐不在场的时候,她也这么称呼过,如第四十四回中她在劝平儿时就说“素日凤丫头何等待你”云云。可见,湘云虽叫黛玉“林姐姐”,但在另一场合(尽管黛玉也在场)称黛玉“林妹妹”,也是很正常的。况且,从当时说话的语境看,湘云必是快说的,这也符合湘云心直口快、率真爽朗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正因为她平时听惯了人们这么称呼黛玉,所以此时才会脱口而出“林妹妹”三个字。假如说成“倒像林姐姐的模样儿”,反倒不是出自湘云之口了。因为称姐姐毕竟有几分尊重的意味,而湘云此时并未考虑那么多,否则她就不会直言不讳地说出别人没敢说的话了。可见,此处的“林妹妹”并非与“林姐姐”矛盾,而是刻画湘云形象所不可缺少的一笔。另外,作者这样写,正是符合生活的逻辑,是生活真实的再现。由此也可看出,《红楼梦》的生活味是多么醇厚!
这里,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即舒序本第二十回中湘云称黛玉为“林妹妹”,看似与第二十二回相统一,实则未必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恐为后人妄改。
(3)凤姐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的“矛盾”。第五十四回中凤姐说她和贾珍“从小儿一处淘气了这么大”,与二人的年龄之差不符。从二人的年龄来看,凤姐只比贾蓉大两岁,凤姐可以淘气的时候,恐怕贾蓉也快两三岁了,这时的贾珍至少也应有二十来岁了,他不大可能与四五岁的小儿童“一处淘气”。因此,有人才认为,“此文章采集自毕业论文范文在线这些疑团的存在,恐怕只能归咎于《红楼梦》的疏漏。”(18) 对此,我们试分析一下。从当时的情景看,薛姨妈提醒凤姐外面有人,凤姐很不在意地说,“外头的只有一位珍大爷”,意思是没有外人,而且,这一位珍大爷“我们还是论哥哥妹妹”的。在贾珍来说,哥哥可以哄着小妹妹玩儿,但在凤姐当时(小时候)看来,就是“一处淘气”。而凤姐此时所说的,也有夸张之意,意在表现自己的大方,“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女人,这也与第十三回所描写的族中“众婆娘”听到贾珍进来时“往后藏之不迭,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是相统一的,是对凤姐形象的刻画。就是贾珍说凤姐“从小儿大妹妹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也并不一定就“表明凤姐与贾珍年龄相差无几、彼此了解,具有亲近密切的特殊关系”(19)。贾珍的话无非包含着这样的信息:贾珍曾看到或听说过凤姐小时候“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的事。这是有可能的。其实,作者这样写,无非是意在表现凤姐“自幼假充男儿教养”,“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能够“齐家”的女子,同时也刻画了凤姐喜欢自我表现的性格特点,是为刻画、塑造凤姐形象服务的。
以上是塑造人物形象时所产生的一种矛盾假象,而下面的“矛盾”则似乎与作者为表现某种主题而采用模糊手法有关。例如:
(4)“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的“矛盾”。第四十九回说凤姐也是“十五六七岁”与凤姐的“实际”年龄不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亲上作亲,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内侄女,今已娶了二年”。贾琏“今已二十来往了”,按二十算,“今已娶了二年”,则娶亲时为十八岁。贾琏娶亲时十八岁,凤姐嫁给贾琏时当不会小于十六岁(从宝钗、迎春等十五岁均未出嫁来看,贾府似不会娶太小的媳妇)。且按旧时的礼仪,女子“十有五年而笈,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20)。又,《周礼·地官·媒氏》云:“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21) 对此,《孔子家语》解释说:“鲁哀公问于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22) 清孙诒让亦解释说:“‘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者,此言男女嫁娶年之极也。”(23) 这也就是说,女子嫁人的年龄当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宝钗十五岁时贾母就说她是“将笈之年”而为她过生日。可见,女子不过十五岁是不应出嫁的。我们按凤姐出嫁时十六岁算,则比贾琏小两岁。那么,冷子兴演说时,凤姐已十八岁。第六回刘姥姥对周瑞家的说,“这凤姑娘今年大还不过二十岁罢了”,周瑞家的并未表示异议,可见大致不差。而且,此时距冷子兴演说正好过了两年,也相符合。同回,刘姥姥看贾蓉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而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说贾珍“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才十六岁”,过了两年,为“十七八岁”(实为十八,因刘姥姥是推测语,故言十七八),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时又过了两年,贾蓉捐官的履历上写着“年二十岁”,也正相合。以此来算,贾蓉比凤姐小两岁,凤姐此时(协理宁国府时)已二十二岁,与前文所叙也相合。
然而,第四十九回却说“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分而已”。这十二个人中,除凤姐外,其余十一个说是“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许尚可,独凤姐也被说成“十五六七岁”,似不可。既然已将李纨单独列出,何不也将凤姐单独列出?如是强调李纨年纪最长,凤姐不可与之并列,但若像梦稿本那样写成“除李纨年纪最长,凤姐次之,余皆不过十五六七岁”亦未尝不可(程乙本也是将凤姐单列出,可能是程、高二人在“细加厘剔”时后改的)。可见此处是说凤姐也不过就十六七岁,“大还不过”十六七岁罢了。但是按书中前文所写来推算,凤姐此时已二十四岁了(至少应二十三岁)。因为即使从第七回算,至第四十九回众女儿齐聚大观园,这期间至少经过了贾敬生日,秦氏之丧,修建大观园,省亲等等事件,已过了三年到了第四年。
假如说上面所言“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主要是指迎春、宝钗等,凤姐在其中不过虚应其数,未必实指的话,那么第二十八回凤姐说话时称薛蟠为“薛大哥”,且说话中又带出薛蟠称她为“妹妹”,第六十六回中薛蟠又对贾琏称凤姐为“舍表妹”,则又像是凤姐确实与宝钗年龄不差一二岁。因为第四回中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那么凤姐既比薛蟠小,则比宝钗也就大一岁或一岁多(几个月),而不至于大两岁或两岁以上。如此,则凤姐的年龄就出现了矛盾——她出嫁时是十六七岁,而过了七八年,还是十六七岁。
假如说第四回所说的宝钗比薛蟠小两岁不过是泛指小,而实际薛蟠要比宝钗大好几岁的话,那么,薛蟠要比宝钗大十岁才能称凤姐为“妹妹”,这样,薛蟠就比贾琏小一岁,比凤姐大一岁。如此,则又出现了问题,所言凤姐的“十五六七岁”可以认为是虚指,可忽略不计,但薛蟠如此大年纪(算来为二十五岁),以薛家之财势却尚未娶亲,又是何道理?而且,说宝钗比薛蟠小两岁即使是泛指小,也不应超过三岁。而假如是小十岁的话,所言“小两岁”说是泛指也是讲不通的。所以,凤姐的年龄即使不说是“十五六七岁”,单就比薛蟠小来看,也是说不通的。
梦稿本此处虽没有矛盾,但也并不能说明梦稿本此处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意的,因为在所有抄本中,只有梦稿本此处是如此写的,且单从梦稿本来看,凤姐年龄也存在矛盾(24)。所以,梦稿本此处有可能是后人改的。因此,从这点来看,凤姐年龄的“矛盾”,极有可能是作者的“有意”为之。这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使凤姐的年龄出现矛盾,而是说,作者对于年龄问题是有着统一构思的,因为书中不仅仅是凤姐的年龄出现“矛盾”,其他人物的年龄也是如此。比如:
(5)袭人年龄的“矛盾”。第六回中说她“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从语气看,似是泛指,但据后文看,又似乎是 上一页 下一页实大两岁(比如说她与香菱、宝钗、晴雯同庚之语)。然而,第十九回中袭人说她表妹“如今十七岁”,“明年就出嫁”。照此看来,袭人最小也应十七岁。但这年宝玉十四岁(或十三岁),袭人若比宝玉大两岁的话,则为十六岁(或十五岁),这样,她反倒比她表妹还小,是说不通的。如此说来,说她“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还是泛指,她也许比宝玉大三岁或四岁。但是这样一来她就不可能是与香菱、宝钗等同庚(香菱的实际年龄确实是比宝玉大两岁)了。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矛盾,所以,有人才在梦稿本中将“妹妹”(指袭人的表妹——笔者注)点改为“姐姐”。这种点改是抄者所改还是有底本作为依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据我们看,这多半属于妄改,因为除此之外,其他能见到的版本都作“妹子”。并且,袭人原是贾母的丫鬟,黛玉进贾府时已经给了宝玉,而此前作为贾母的八大丫鬟之一(25),袭人的年龄应不会太小,否则不应属大丫鬟之列。假设以给宝玉这年袭人十六岁来算,则从黛玉进贾府到宝玉等入大观园,已经六年,袭人此时应二十二岁了。况且,第三十二回袭人对湘云说“你还记得十年前”云云,说明“十年前”她曾服侍过湘云,第五十四回贾母也说,“他从小儿伏侍了我一场,又伏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因此,从各回有关袭人的叙述中,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袭人原是贾母的大丫鬟之一,因湘云经常来住,贾母便让她服侍湘云。湘云“家去住了一程子”后,袭人就被贾母给了宝玉。但“十年前”袭人作为贾母的大丫鬟年龄只有十二岁,恐怕也还嫌小了些。第三回黛玉进贾府时所带的十岁的小丫头雪燕,书中就写“贾母见雪燕甚小,一团孩气”,而袭人十二岁(甚至在此前)就成为贾母的大丫鬟,似不合情理。所以,综上所述来看,袭人服侍贾母时就是“十五六七岁”,服侍湘云、宝玉时也还是这个年龄,她的年龄似乎是“不变”的,一直处于“十五六七岁”的阶段。
再如:
(6)晴雯年龄的“矛盾”。第七十八回所说晴雯的年龄,与第六十三回所说有出入。晴雯最初出场是在第五回,宝玉在秦氏房中睡中觉,“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晴雯即其中之一,说明此时她已是宝玉的丫鬟。第七十七回追溯晴雯的来历时说,“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晴雯被买来时是十岁,“尚未留头”,而至第五回出场时她似乎已位列宝玉身边的四大丫鬟之一(袭人、媚人是一对,晴雯、麝月似又是一对(26)),按理不应太小。若按第六十三回所说,晴雯是和香菱、袭人、宝钗同岁,那就是比宝玉大两岁,出场这年就为十二岁。至第七十七回晴雯抱屈而死时,宝玉时年十六岁(或十五岁),晴雯则应为十八岁(或十七岁)。这一年龄应是合理的。但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时却说:“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晴雯仅十六岁,又与宝玉同岁了。于此,晴雯的年龄就出现了矛盾。而且,诔文中还说,“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同回,宝玉听小丫头说晴雯去司掌芙蓉花,因又想:“虽然临终未见,如今且去灵前一拜,也算尽这五六年的情常。”按“实际”年限来算,宝玉与晴雯相处也确实是六年。如此,在同一篇祭文中,既然说相处五年零八个月(五六年)是正确的,那么说晴雯十六岁也不应该错。然而,宝玉这年十六岁,晴雯若也是十六岁,则晴雯十岁刚进贾府不久就已经给了宝玉,这虽不无可能,但总令人有牵强之感,且又与晴雯和香菱、宝钗、袭人同岁矛盾。而且,以贾母看十岁的雪燕是“甚小”,那么,同样是十岁的“尚未留头”的晴雯,在贾母跟中恐也不会太大,将她给宝玉,恐怕也会过几年。而作为宝玉四大丫鬟之一的晴雯,若只有十岁,也似乎不合情理。而假如是十五六岁,倒是正相符合。可见,晴雯的年龄从她第五回出场到第七十七回抱屈夭亡,似乎也是处在“十五六七岁”的年龄段未变。这与书中说她和袭人同岁也是相符的。
要之,由上述三例可见,《红楼梦》中少女的年龄,是被作者有意限定在“十五六七岁”以内的,钗黛湘迎探惜等不用说,其他如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等也都是这一年龄段的,就是书中的一些次要人物,如莺儿是十六岁,柳五儿是十六岁,小红是十六七岁,夏金桂是十七岁,雪燕随黛玉来时是十岁,过了六年,也恰是十六岁。这一年龄段,作为女子,正是人生最美好的黄金时代,然而,在那个违背人性的社会里,又恰恰是最富悲剧色彩的年龄(27)。因为一到了这个年龄,作为女儿童就面临着随时都有出嫁的可能,而且,何时出嫁,嫁给什么样的人,完全不能由自己决定,她们只有等待着命运的裁决。并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即使像迎春这样的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也难免如蒲柳一般被作践的命运。也正是因为如此,曹雪芹要表现他的“大观园”理想,就不能让他笔下少女们的年龄超出这一特定的范围,正如大多数学者所公认的那样,假如她们的年龄太大,就不可能还无忧无虑地在一起结社吟诗,特别是不可能和贾宝玉在一起,因为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因而也就不会有“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芦雪庵争联即景诗”等美好的场面了。而将她们的年龄写得小一点,特别是宝黛的自幼在一起“耳鬓厮磨”,贾母对宝玉的溺爱,为这种少男少女在一起生活、嬉戏的场面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不过,假如她们的年龄太小,又不可能作出那一首首优美动人的诗词曲赋来,也不可能说出那一番番富有哲理的大道理来,更不可能在一起谈情说爱(28)。所以,她们有的突然长大,但有的又长不大;有的在长大,有的又不长。这就出现了年龄的“矛盾”。这不仅对那些千金**们来说是如此,即使对丫鬟们来说也是如此。比如袭人、晴雯等,假如将她们的年龄写得太大,就不符合贾府这个“体仁沐德”之家的“实际”,第七十回就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小厮们到了二十五岁贾府要给其指配丫头成房,一是为了稳定家人队伍,二也是为了表现其对下人的“仁慈”。小厮们到二十五岁为限,丫头们似乎不会也到二十五岁,很可能只到二十一二岁,就该指配给人了。因此,说《红楼梦》中人物年龄的“矛盾”是作者有意这么写的,恐不是我们的臆测吧。不信再看下面的例子,也许可以作为旁证。
(7)黛玉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的“矛盾”。第四十五回,黛玉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与她的“实际”年龄不符。黛玉比宝玉小一岁,宝玉此年十四岁(按周汝昌先生的算法宝玉十三岁,则黛玉十二岁,更小),则黛玉应为十三岁。那么,黛玉为何又说自己是十五岁呢?这显然是作者有意如此写的。因为作者明明知道黛玉比宝玉小一岁,而宝玉此时在那些势利人眼里也就“十二三岁”,癞头和尚又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所以,宝玉此时还不到十五岁,黛玉又怎么能有十五岁呢。可见,作者这么写,说明他对于人物年龄等类问题,是采取“为我所用”的创作态度,人物多大年龄是随作品所要表达的某一主题而变动的,是写意重于写实。这里说黛玉十五岁,是意在和宝钗进行对比。一方面是从境遇上与宝钗进行对比,以宝钗十五岁生日的热闹来烘衬黛玉的孤寂、凄凉。因为十五岁对于当时的少女来说是人生的转折点,过了这个年龄就面临着出嫁的问题了,此时如处在十字路口,将来要往哪儿走自己并不知道,所以,此时的少女,心理是敏感的,特别是像黛玉这样寄人篱
朋友圈有哲理的金句
脂砚斋,是《红楼梦》抄本系统《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主要评点者。但脂砚斋其人是谁,与《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什么关系,迄今未形成一致看法。
脂砚斋的批语在红学界称为“脂评”或“脂批”,有脂砚斋批语的抄本被称为“脂本”,脂评本是最贴合曹雪芹思想的《红楼梦》版本。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作者说;妻子说;叔父说;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
红学家公认的观点是,脂砚斋不是曹雪芹的化名,二者是不同的两个人。自1979年红学家戴不凡先生质疑曹雪芹的作者身份开始,近十几年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更加强烈地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
扩展资料:
脂砚斋透露了作者家世,感慨平生遭际,揭示了小说与原型背景即曹家相关联的内幕。
第一回中癞头僧指着甄士隐大笑,在其所念的四句诗的第三句“好防佳节元宵后”,甲戌本有侧批云:“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是提示当年曹家被抄没的往事。曹家正是在雍正六年元宵节前被抄家的,故此脂批说:“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
脂砚斋透露了文中寓意,注释词语典故,深知拟书底里,揭示了小说写作技巧和艺术创作的内幕。
如甲戌本第一回有一段眉批总述“书中之秘法”的批语:“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
百度百科——脂砚斋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创作的各种诗篇,单拿出来看是什么水平?
1.任何外在力量的辅助终究只是暂时的,真正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会成为你强大的依靠和资本,愿你的每1天都在成长。
2.世界上最好的安慰并不是告诉对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而是苦着脸说“哭个屁,你看,我比你还惨”。
3.当有人突然从你的生命中消失,不用问为什么,只是他或她到了该走的时候了,你只需要接受就好,不论朋友,还是恋人。所谓成熟,就是知道有些事情终究无能为力。
4.人总爱跟别人比较,看看有谁比自己好,又有谁比不上自己。而其实,为你的烦恼和忧伤垫底的,从来不是别人的不幸和痛苦,而是你自己的态度。
5.你在乎谁,就给了谁一把刀;你让谁靠近你,就等于打开了自己的铠甲。所以,我们在付出真心的时候不要草率,在寻找朋友的时候不能贪婪。否则必定会被刺得遍体鳞伤。
6.你根本不必回头去看咒骂你的人是谁,如果有一条疯狗咬你一口,难道你也要趴下去反咬他一口吗?永远不要浪费你的一分一秒,去在意任何你不喜欢的人。
7.人都是被逼出来的,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安于现状,你将逐步被淘汰,逼自己一把,突破自我,你将创造奇迹,千万不要对自己说“不可能”,树的方向,风决定;人的方向,自己决定。
8.实在放不下的时候,去趟重症病房或者墓地,你容易明白,你已经得到太多,再要就是贪婪,时间太少,好玩儿的事儿太多,从尊重生命的角度,不必纠缠。——冯唐
9.人啊,长了颗红楼梦的心,却生活在水浒的世界,想交些三国里的桃园弟兄,却总遇到些西游记里的妖魔鬼怪。
10.当你失败的时候,身边会有一群关心你的人,他们问你发生什么事,听听你的失败经验,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
11.改变不了的事就别太在意,留不住的人就试着学会放弃,受了伤的心就尽力自愈,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12.长大以后,似乎没有多少人会关心你是否快乐,很多人只看你有没有出息。但是,你自己一定要在乎自己快不快乐。
13.不必委曲求全,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宠爱自己,做一个独特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14.真正的内心强大,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是活在别人的眼中和嘴上。为人处事靠自己,背后评说由他人。人生在世,无非是笑笑别人,然后再让别人笑笑自己。
15.善良和爱都是免费的,但不是廉价的,你的善良,需要带点锋芒,你的爱,需要带些理智,带眼识人,毕竟不是所有人都配拥有它们。
16.没伞的挨着有伞的人走,靠得再近也躲不过雨,反淋得更湿。倒不如躲得远远的,就是无伞也有雨过天晴的时候。即使不靠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阳光天地。
17.别傻了,自己不努力,还想着能有谁能拉你一把。这个世界上啊,那些成功的家伙都是并肩前行的。你不快些跑,就只能被远远落在后头,连那些想要拉你的手都碰不到。
18.人和人的感情,有时候好像毛衣,织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谨慎,拆的时候只要轻轻一拉,也许只是一句玩笑话,也许是无意间的一个小误会,所有的情感再也不见!
19.为什么要为别人难过,你是宝贝,你也很重要。真的不用时刻替别人着想,不是每个人都能把你的善良放在心上。
20.如果有一天:你不再寻找爱情,只是去爱;你不再渴望成功,只是去做;你不再追求空泛的成长,只是开始修养自己的性情;你的人生一切,才真正开始。
21.人在三观正常的前提下,活得任性一点其实也挺好的,只要身正就不怕影斜,没必要整天憋着自己的性子活给别人看。
脂砚斋到底是什么人啊?
这个问题,古典诗词研究的大家叶嘉莹先生曾经谈到过,将她的一段话录如下:
我首先要说的,在我的感受里,在过去教诗词的体验中,我觉得对真正的诗人之诗与小说中的诗要分别来看。
古代的诗人词人,像杜甫、李白写的诗,苏东坡、辛弃疾写的词,这些诗人、词人的作品,如果说把《红楼梦》的诗词放在那些诗人、词人中去衡量,它实在不能说是很好的作品。但这样的衡量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不是曹雪芹自己的诗词,而是曹雪芹的小说里面的诗词。而如果作为小说里面的诗词来看待,那我觉得《红楼梦》中的诗词是了不起的。
《红楼梦》里的诗词是为书中的人物、角色而服务的,是全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红楼梦》里的诗词分三种。
第一种是预示人物命运或情节的诗词。
如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一首短短的诗概括了钗黛二人的身世和命运。“停机德”形容宝钗修养好,“咏絮才”说黛玉才华高。“玉带”和“金簪”各指代宝钗和黛玉。
像这样的诗还有很多,如迎春的判词“子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讲述了迎春所嫁非人,被丈夫虐待,一年就去世了。
曹雪芹用这些诗词巧妙地来影射、预示人物性格和命运,十分巧妙,但是作为单独的诗词来说,就不是特别好的诗词。
第二种是曹雪芹替书中不同的人物撰写的诗词。
《红楼梦》中的女孩子们经常结社,结社就要做诗,这些诗都是曹雪芹所写。他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要照顾不同人物的性格,写作符合他们身份和心境的诗词。
如第三十七回,众人结海棠诗社,各人都写了海棠诗。
宝钗的“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可见宝钗的恪瑾守礼;
黛玉的“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可见黛玉的高洁情操;
探春的“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可见探春的英勇风姿;
叶嘉莹先生说:曹雪芹他自己作为一个男性,他要设身处地地替那些小说中的人物,林黛玉是什么样的性格,薛宝钗是什么样的性格,设身处地地设想每个人的遭遇,每个人的生平,每个人的性情,而按照她们的个性写出不同风格的作品来,这是很了不起的地方。
能设身处地为每一个人物写就对应的诗作,曹雪芹才华真是高妙。而这些诗词也成为诗中人物的标签,为丰富人物性格和全书的意旨贡献很大。
第三类诗是借曹雪芹借诗词表达内心的感慨。
叶嘉莹先生说:《红楼梦》里真正好的诗词是曹雪芹借着对于小说的预言,而果然写出作者曹雪芹自己内心的一份真正的感情和感慨,是小说里面的诗词,也是对小说的预言。可这些诗词和刚才的诗词不一样,因为他果然写出了他自己内心一种真正的感情和悲慨。
《顽石偈》就是其中的代表,诗云: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寄去作奇传?
这首诗见于《红楼梦》第一回,是作者依托神话表明《石头记》(即《红楼梦》)创作缘由的序诗。此诗借顽石说自己不能匡世济时,被弃置世间,半生潦倒,一事无成,只好转而著书,把自己对现实的观察和感受写成小说《石头记》。全诗以石作喻,抒写感慨,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结合得较好的作品。
这类作品单拿出来,也很打动人。
叶先生总结道:《红楼梦》的诗词写得很好,林黛玉的《葬花词》写得也很好。在《红楼梦》中,托拟林黛玉的身世,以林黛玉的年龄写的《葬花词》,曹雪芹写得很好。但如果真与中国大诗人、词人相比,像杜甫说的“一片花飞减却春”,就知道层次的不同,哲理的深浅,幽微曲折,言外意思的多少是有所不同的。
关于葡萄酒的文章
偶是网上找的 脂砚斋就是妙玉 附录四:解开脂砚斋身世之谜 作者:西楼居士 解开脂砚斋身世之谜 投稿:中隐子收录时间:2004-10-12 在《红楼梦》的考证研究中,最大的谜团就是脂砚斋的身世问题。对于这位与曹雪芹关系十分亲密,又亲自参与红楼梦的创作与批评的重要人物,迄今为止,我们对他(她)的身世和家世、姓氏、生卒年等等竟是一无所知。尽管在脂砚斋身世考证上也有一些不同的说法,如曹雪芹之叔说,史湘云说等等,但都有片面猜测之嫌,很难看到一个有说服力、有事实依据的说法。难道脂砚斋的身世真要成为千古之谜吗?笔者在研究金农书艺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一些线索,或许能为解开脂砚斋的身世之谜,提供出有益的答案。 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观点与考证结果,可能会使红学专家们感到大吃一惊,也可能会使一些人感到难以置信。但是笔者的考证是认真的,严谨的。需要提及的是,笔者在国学论坛红楼梦研究网站以齐斋网名发表研究结果时,开始也曾受到置疑,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反对意见愈来愈少,赞同意见愈来愈多。这篇文章正是在网站发帖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研究成果撰写的一篇有一定份量的学术文章。 笔者认为,脂砚斋不是别人,正是红楼梦十二钗中的妙玉。或问,她是谁家女儿?答曰:是清代康熙年间著名学者、书法家、版本鉴定家、收藏家何焯(何义门)之女。或再问,她在书中不是被强盗所抢,沦落风尘了吗?怎么会又变成脂砚斋,成了曹雪芹的生活伴侣、创作助手与评点人呢?答曰:书中所谓妙玉被抢,宝玉出家,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明修栈道”,实际情况是,宝玉与妙玉互相倾慕,志同道合(皆有叛逆性格),在贾府被抄家后,她在贾府已无存身之地,宝玉也无法忍受家庭强加给他的无爱情、无共同语言的婚姻生活,故与妙玉精心策划了离家出走,一起远走他乡过隐居生活的”暗渡陈仓”之计。此事发生在曹家被二次抄家之前,史料中关于曹家转移家产一事,大约与宝玉的出走不无关连,书中贾府被盗,她被抢不过是瞒过世人耳目的一种障眼法。有人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错了,高鹗不可能在三个月时间内写出红楼梦后四十回,给他三十年时间他也写不出来,对此问题,俞平伯先生有切身体会。根据最近新发现的资料,笔者认为高鹗是依据他所获得的红楼梦初稿本《风月宝鉴》改写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对此问题,笔者将结合已发现的四十三回本《金玉缘》作另文论述。)果如此,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原创人正是曹雪芹,后四十回中的故事也就与曹雪芹的身世有了一定的关联。对”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问题,脂砚斋在批语中已有明确提示,只是一般人很难想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或问,妙玉判词中有”遭泥陷”一句,应该如何解释?答曰:此是指她原有”质本洁来还洁去”的打算,后因爱情而与宝玉一起离家出走,最终陷入困顿的世俗生活之中。妙玉出生于名门大家,心性高傲,晚年的生活落差如此之大,所谓”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所谓”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实际上是曹雪芹与脂砚斋在困顿生活中对人生发出的无尽喟叹。 考证脂砚斋的身世,最方便、最有效、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脂砚斋在《红楼梦》上所作的批语。我们知道,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即脂本系统的红楼梦中,留下了大量的脂批,这些脂批中透露了大量的有关脂砚斋与曹雪芹,脂砚斋与红楼梦其它人物、事件之间的信息,这些信息与已发现的曹家史料和其其它史料证据相互印证,能帮助我们解开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谜团,包括脂砚斋本人身世的谜团。 下面,就从脂评入手,来看脂砚斋倒底是谁? 脂评甲戌本第一回上有两条颇似”临终绝笔”的批语,写在作者所题”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诗的眉端: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瘌头和尚何!” 2 脂砚斋就是妙玉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由这两条批语,可以看出脂砚与雪芹是夫妻关系。因为这两条批语明显是的口气。据敦诚、敦敏的诗,可知曹雪芹死后有遗孀,笔者认为这位遗孀正是脂砚斋! 在这两条批语中,脂砚斋指明曹雪芹死于壬午(1763年)除夕。而据张家湾出土的”曹雪芹墓石”上,确有”壬午”的纪年①。这说明脂砚斋的批语是可靠无误的。由此批语我们可知,脂砚在甲午年(1774年,乾隆三十九年)尚在世,但已是风烛残年。由这条批语我们还可以看出,脂砚与曹雪芹感情很深,在曹公去世后,脂砚并没有停止对红楼梦的评点,她通过不停的评点红楼梦,寄托对曹雪芹的怀念。所谓”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正是脂砚在曹公去世后的悲苦写照。 脂批中能够找到脂砚为女性,与曹雪芹是夫妇关系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庚辰本上有一条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宁)不悲乎!”这条脂批不仅能说明脂砚确是女性,还能证明脂砚曾在大观园里生活过。值得注意的是甲戌本第二回写贾雨村在石头城游览,从外面看贾府,当作者写到”就是后一带花园子”时,有一段一问一答的批语。问:“后”字何不直用”西”字。答:“恐先生坠泪,故不敢用”西”字。问话者显然是批书人脂砚,回答者显然是作书人曹雪芹。这条一问一答的特殊批语向我们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脂砚早年曾住在曹家的西花园。对曹雪芹在答语中称脂砚为”先生”问题,笔者认为这只能说明曹雪芹对脂砚很尊重,而不能说明脂砚一定是男性。毛泽东当年给写信时,就曾尊称宋女士为”庆龄先生”。脂批中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对句,正说明”脂砚先生”是女性。脂批中还有”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等批语,显然也是女性口气。由这些批语可以看出:1.脂砚斋是位女性;2.脂砚曾经在大观园生活过;3.曹雪芹对脂砚很尊重;4.脂砚与雪芹感情深厚。以此四条检视大观园中众女性,能够符合条件与宝玉结缡的只有她一人。史湘云虽然也有与宝玉结缡的可能,但曹雪芹不大可能会称她为”先生”,因为书中湘云比宝玉小,宝玉称湘云为”云妹妹”,且湘云已订婚,不大可能再与宝玉一道离家出走。而在《红楼梦》中,宝玉一直对妙玉非常尊重,称她为“大士”(第五十回)和”妙公”(第八十七回),因此批语中称脂砚(她)为“先生”,实属正常。妙玉的容貌、才情、叛逆性格及对宝玉的感情,使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二人后来能走到一起过隐居著书的生活。如果我们再注意仔细品味红楼梦中几处记述她与宝玉的交往的描写,更可以看出该书中有他们二人对往事的深情回忆。 以上是对脂砚是妙玉这一问题的分析和推断。下面再结合脂批,论述脂砚是何焯之女这一大案,这是解开脂砚斋身世之谜的又一关键。 如果脂砚斋是她这一推断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顺着这一思路继续进行追问,第一要追问妙玉为何要出家?真如书中所说因幼时多病而被迫出家,还是另有隐情?我觉得因病出家是假,另有隐情是真。在甲戌本十三回,针对凤姐治理宁国府”五病”,有这样一条脂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可知脂砚三十年前生活在望族家庭,后遭变故。按甲戌年为1754年(乾隆十九年),前推三十年为1724年(雍正二年),雍正二年曹家尚未被抄家,因此脂批中的”余家更甚”,显然不是指曹家,而是指脂砚自己家中的一段”树倒猢狲散”的往事。依红楼梦中所记,她进贾府是在元春省亲的那一年,亦即曹家被抄家的前两三年,曹家是雍正五年年底被第一次抄家,可知妙玉进贾府当在雍正二年或雍正三年。此正是脂砚家遭离乱的时间段。因此,所谓妙玉幼时因病出家不过是掩人耳目的一种谎话,以带发修行方式隐姓埋名投奔到曹家避祸才是实情。至于要避什么样的祸,后文将有专门论述。脂批中有苏州方言,据此可知,脂砚斋(妙玉)确是苏州人。红楼梦第十八回写妙玉进贾府颇有意味,不仅王夫人”命书启相公写请帖去请妙玉”,而且”次日遣人备车轿去接”,这哪里是在迎接一名出家人,分明是在迎接一名落难的女公子进入贾府。她进贾府后,专门安排了”栊翠庵”让其居住,且活动自由,很受贾母等人的尊重和礼遇,甚至凤姐点戏时,她也能在一旁执笔。(需要指出的是,她在栊翠庵是”带发修行”,过的是女居士生活而不是女尼的生活,故可以自由出入于大观园与众姐妹结伴吟诗、奕棋、听琴、观戏、品茶和论禅。)这些都说明,她的身世非同寻常,其父祖辈肯定是高官名宦并与曹家有一定的深交关系。否则不会在其遭难时,受到曹家如此的礼遇。 笔者在研究金农书艺时,无意中发现一些线索,感到她(脂砚)极有可有是金农老师何焯的女儿。更为关键的是,在脂批中果然找到两条批语与何焯入狱大案密切相关。
红楼梦里的脂砚斋到底是什么人,是真有其人吗求大神帮助
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第一个把女人比作葡萄酒的人,他一定是个特细心的男人,可以把葡萄酒和女人分析的如此透彻。女人散发的那种特有香味,永远都是那么神秘,就像葡萄酒一样,每一款都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副《春》的画把女性美赋予了奥林匹亚山上的众神。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她们的清纯、透亮、晶莹明澈,让男人们眼亮,让全世界充满魅力;耶和华说女人是男人的肋骨,是男人骨中骨,肉中肉,让男人懂得了责任……
从古到今,人们赞美女人的诗篇数不胜数,今天,赞美葡萄酒的篇章也是很多。白葡萄酒犹如洗尽铅华后的淡然,是沉淀后的潇洒,流露出浮华和虚荣的背影;红葡萄酒变化万千,时而妩媚妖娆,时而庄重典雅,透露着苦涩与辛酸,甜蜜与清香;桃红葡萄酒有着年少不经世事的清纯,也有着如天使一样的可爱,对这个世界充满无限的好奇,为自己绘制着美丽的梦……
“一串葡萄是美丽,静止与纯洁的,但它只是水果而已;一旦压榨后,它就变成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变成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这句话是威廉-杨格说的,他(美国作家)虽不是酿酒家。但他肯定是一个生命丰厚的人。因为他抓住了葡萄酒的灵魂。正如法国人常说的一句话,“上帝赐予葡萄,我们用心智把它变成人间佳酿。”
醉过,始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葡萄酒含在口中有点涩,有点苦,但是喝下去以后,芳香柔润,香醇浓郁,回味无穷.
如此说来,选择红酒就好比选择女人,一定要在自己力有所逮的范围内,用智慧和真诚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葡萄酒专家》里小城的一句话:“我们要像爱葡萄酒一样爱人,也要像爱人一样热爱葡萄酒”!
脂砚斋到底是谁
脂砚斋是个笔名,我认为他原型是曹雪芹的第2任妻子柳氏叫柳惠兰,他完成了几个版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周汝昌等是史湘云的原形. 主要是通过文中的口气等, 红学中有3中说法支持是柳氏的最多,另外有说是后人的,这个是绝对错误的,曹公刚完成红楼梦,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完成了,而且里面讲到了遗失书稿等,肯定是他们家人(曹公),另种说是曹公的兄弟,但是我想,脂砚斋的笔名用到了脂,比是个女的,所以我同意是他妻子的说法,下面是百度词条的说法: 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这一点已少有争议。但作为批者脂砚斋,对书中隐事一一点露,为二百多年来广大读者及研究者们旁示迷津的这样一个重要人物,究竟是何人,他与曹雪芹又是什么关系,至今众说纷纭,莫辩孰真。《红楼梦》现存的版本系,可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仅流传前八十回的,保留脂砚斋评语的脂评系统,另一个是经过程伟元、高鄂整理补缀的、删去所有脂砚斋评语的、并续写完成一百二十回的程高本系统。所谓脂评本,是概括所有带脂批的《石头记》传抄本的总和,这些传抄过印本上都保留了大量的朱红色批语,其中有些重要的传抄版本上,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字样,人们一般便称这些早期的《石头记》抄本为脂评本或脂批本。 曾经有人专门写过文章对脂砚斋进行过批判,认为脂砚斋是稍晚于曹雪芹的文人,获得了曹的信任,得以获得部分手稿,假借作者之名评书扬名于世,如果照这样的观点来看,脂本简直就是聚满毒瘤的大毒草,留之百害而无一利。持这种观点的多是从程本一百二十回小说的内容出发,来反驳脂砚斋的评语,认为评语中荒诞不经、自相矛盾、充满自我标榜、严重夸大其辞。但从已考证的脂本系统资料来看,脂本在前、程本在后是不可否认的,而且仅从前八十回程本修改后的文字与脂本相对照来看,也可以比较出高下,读者如果手头有两种版本的话,不妨就小说前部分内容对比一下。另外,在明清小说发展到鼎盛时期,书评已经不仅仅作为一种评书人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文字的欣赏,而逐渐演变成对小说整体结构的补充和再创作,这一点从一代奇人金圣叹评点《水浒》和《西厢》假托古本之名腰斩小说并融入自己创作开始,又有毛宗岗父子假托圣叹外书之名修篡《三国演义》、张竹坡笔削《》,《红楼梦》的评点也同样具有小说再创作的特点,在脂评中也曾有感叹金圣叹不复生的语句。作为一部小说,尤其是明清时代的很多小说具有野史传闻的特性,涉及朝野、抨击时政的话题是不可少的,为了免遭文字狱的迫害,达到小说传世的目的,在小说中有意借喻说事的现象是极其普遍的,比如《》就明显具有讽刺明代严嵩家事的内容,但有时往往因为把史实埋藏得过深,读者只注意其表面的情节内容,而无法去留心发现隐写在文字后面的内容,这对于作者的创作本意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以下是出现在脂批本中的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系年表: 干支 年 事件 批注者 版本记载 甲戌之前 乾隆十九(1754)年以前 初评 脂砚斋 甲戌本 甲戌 乾隆十九(1754)年 再评 脂砚斋 甲戌本 丙子 乾隆二十一(1756)年 脂砚斋 庚辰本 丁丑 乾隆二十二(1757)年 畸笏叟 靖藏本 己卯 乾隆二十四(1759)年 脂砚斋 庚辰本,己卯本 庚辰 乾隆二十五(1760)年 四评 脂砚斋 庚辰本 壬午 乾隆二十七(1762)年 畸笏叟 庚辰本 癸未 乾隆二十八(1763)年 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17年2月1日) 乙酉 乾隆三十(1765)年 畸笏叟 庚辰本 丁亥 乾隆三十二(1767)年 畸笏叟 庚辰本,靖藏本 戊子 乾隆三十三(1768)年 畸笏叟 靖藏本 辛卯 乾隆三十六(1771)年 畸笏叟 靖藏本 甲午 乾隆三十九(1774)年 脂砚斋 甲戌本 脂砚斋并不是唯一给《红楼梦》作评的人,脂批本中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杏斋等人,后来在世的流行版本也有梦觉主人等人作评,但其中脂砚斋是最早作评,而且连续数次加评,往往一语中的、入木三分。通过仔细研究脂批的内容可以发现--脂砚斋和作者关系密切,深知作者著书底里,与作者有共通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并且熟知作者著书过程中采用的多种奇法妙法,经常不厌其烦地引导读者步步深入地发现线索,甚至还参与了《红楼梦》成书的创作过程,了解红楼后事,可谓是最早的红学家。可这个神秘人物却从来没有被世人知晓,甚至连是男是女也没有争论清楚,不可不谓是红学界一大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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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这一点已少有争议。但作为批者脂砚斋,对书中隐事一一点露,为二百多年来广大读者及研究者们旁示迷津的这样一个重要人物,究竟是何人,他与曹雪芹又是什么关系,至今众说纷纭,莫辩孰真。《红楼梦》现存的版本系,可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仅流传前八十回的,保留脂砚斋评语的脂评系统,另一个是经过程伟元、高鄂整理补缀的、删去所有脂砚斋评语的、并续写完成一百二十回的程高本系统。所谓脂评本,是概括所有带脂批的《石头记》传抄本的总和,这些传抄过印本上都保留了大量的朱红色批语,其中有些重要的传抄版本上,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字样,人们一般便称这些早期的《石头记》抄本为脂评本或脂批本。
曾经有人专门写过文章对脂砚斋进行过批判,认为脂砚斋是稍晚于曹雪芹的文人,获得了曹的信任,得以获得部分手稿,假借作者之名评书扬名于世,如果照这样的观点来看,脂本简直就是聚满毒瘤的大毒草,留之百害而无一利。持这种观点的多是从程本一百二十回小说的内容出发,来反驳脂砚斋的评语,认为评语中荒诞不经、自相矛盾、充满自我标榜、严重夸大其辞。但从已考证的脂本系统资料来看,脂本在前、程本在后是不可否认的,而且仅从前八十回程本修改后的文字与脂本相对照来看,也可以比较出高下,读者如果手头有两种版本的话,不妨就小说前部分内容对比一下。另外,在明清小说发展到鼎盛时期,书评已经不仅仅作为一种评书人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文字的欣赏,而逐渐演变成对小说整体结构的补充和再创作,这一点从一代奇人金圣叹评点《水浒》和《西厢》假托古本之名腰斩小说并融入自己创作开始,又有毛宗岗父子假托圣叹外书之名修篡《三国演义》、张竹坡笔削《》,《红楼梦》的评点也同样具有小说再创作的特点,在脂评中也曾有感叹金圣叹不复生的语句。作为一部小说,尤其是明清时代的很多小说具有野史传闻的特性,涉及朝野、抨击时政的话题是不可少的,为了免遭文字狱的迫害,达到小说传世的目的,在小说中有意借喻说事的现象是极其普遍的,比如《》就明显具有讽刺明代严嵩家事的内容,但有时往往因为把史实埋藏得过深,读者只注意其表面的情节内容,而无法去留心发现隐写在文字后面的内容,这对于作者的创作本意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以下是出现在脂批本中的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系年表:
干支 年 事件 批注者 版本记载
甲戌之前 乾隆十九(1754)年以前 初评 脂砚斋 甲戌本
甲戌 乾隆十九(1754)年 再评 脂砚斋 甲戌本
丙子 乾隆二十一(1756)年 脂砚斋 庚辰本
丁丑 乾隆二十二(1757)年 畸笏叟 靖藏本
己卯 乾隆二十四(1759)年 脂砚斋 庚辰本,己卯本
庚辰 乾隆二十五(1760)年 四评 脂砚斋 庚辰本
壬午 乾隆二十七(1762)年 畸笏叟 庚辰本
癸未 乾隆二十八(1763)年 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17年2月1日)
乙酉 乾隆三十(1765)年 畸笏叟 庚辰本
丁亥 乾隆三十二(1767)年 畸笏叟 庚辰本,靖藏本
戊子 乾隆三十三(1768)年 畸笏叟 靖藏本
辛卯 乾隆三十六(1771)年 畸笏叟 靖藏本
甲午 乾隆三十九(1774)年 脂砚斋 甲戌本
脂砚斋并不是唯一给《红楼梦》作评的人,脂批本中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杏斋等人,后来在世的流行版本也有梦觉主人等人作评,但其中脂砚斋是最早作评,而且连续数次加评,往往一语中的、入木三分。通过仔细研究脂批的内容可以发现--脂砚斋和与作者关系密切,深知作者著书底里,与作者有共通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并且熟知作者著书过程中采用的多种奇法妙法,经常不厌其烦地引导读者步步深入地发现线索,甚至还参与了《红楼梦》成书的创作过程,了解红楼后事,可谓是最早的红学家。可这个神秘人物却从来没有被世人知晓,甚至连是男是女也没有争论清楚,不可不谓是红学界一大怪现象。
庚辰本二十一回有回前批语: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唯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过,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
这段话明显是故作遮掩,试想,假如曹公和脂砚斋遇到了这样一个懂得书中三味的知己,欢喜感叹还来不及呢,岂有把诗记得一清二楚,却忘记对方姓名的道理?所以这个客恐怕只能是作者或批者自己,因为怕太过显露引起祸患,故托名于此。从诗的含义上可以看出(如果脂批说此诗句警拔深知拟书底里不错的话):
红楼梦本是自我攻守,自导自演的一出戏,戏里的两个角色一个是做为小说,情义绵绵的贾宝玉,另一个是含满腔仇恨做批的脂砚先生,这两个角色互相打得很热闹,但都是属于整个红楼大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脂批对于《红楼梦》是不可少的,缺少了他,读者就只能看到茜纱公子的情无限,而不可能体会到此书的另一面--脂砚先生的恨几多。那么到底全书应该是谁的恨呢?标题诗里写得很清楚: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当然应该表达的是作者曹雪芹的恨,那么这里所说的脂砚先生岂不是作者在《红楼梦》里的一个分身--脂砚斋么,作者另一部分情感分身的寄托当然主要是贾宝玉。这样看来,全书的结构是极为复杂有趣的,我们知道全书的主要情节是刻在石头上的故事--《石头记》,《石头记》包括《金陵十二钗》和《风月宝鉴》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石头记》被包括在整个《红楼梦》的故事情节中,而《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加上脂批才构成完整的作者经历过的凡世一梦,作者在其中,不仅扮演了情节主人公--贾宝玉的角色,而且成为书中石头的角色,幻形入世,更重要的,又通过评语扮演了冷眼旁观者的角色,把自己的爱憎感情,完完整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种巧妙的结构,是古今任何小说所不曾有过的。第四十八回评香菱梦中说梦话有批云:
一部大书起是梦,宝玉情是梦,贾瑞*又是梦,秦之家计长策又是梦,今作诗也是梦,一并风月鉴亦从梦中所有,故曰《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
脂批中有不少牵涉到全书结构和寓意的特点,除作者外别人是不可能批出的。例如:开篇讲到青埂峰下顽石时,就有一系列脂批,表明"青埂"实为"情根","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高十二丈应十二钗,方经二十四丈照应副十二钗,三万六千五百块照应周天之数",这种类似的比喻是只有作者才有可能加上去的。
但通观全书脂批的口气,除有部分男性化口气的脂砚先生所题以外,还有相当多的部分表现的是女性化的口气,并且经常与小说中人物口气和身份相合。例如书中多处评宝钗袭人和平儿处,评者经常把自己身份与小说人物挂沟,代小说人物说一些本未显露出来的话,例如平儿收起贾琏头发,只装做看不见凤姐的讥讽处,有评语:"余自有三分主意",显然是将自己与平儿挂上了沟。前文谈袭人时没有讲到平儿的问题,实际上袭人和平儿也有联系,是属于同一温贤类型的,而且平儿和宝玉之间的关系是通过那一枝并蒂秋蕙来表达的,用香菱的话来说就是夫妻蕙。
文中有不少批语,粗看似乎不通,实际上是两个人在笔战,比如宝玉续庄子南华经后掷笔就寝,醒来翻身看时,只见袭人和衣睡在衾上。有夹批曰:
神极之笔!试思袭人不来同卧,亦不成文字,来同卧更不成文字,却云"和衣衾上",正是来同卧不来同卧之间,何神奇,文妙绝矣。
好袭人。
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
真好,批者批得出。
(原文此处连为一批,为叙述方便,断句如此)
可以看出这是脂砚女士与作者之间关于"袭人和衣睡在衾上"这句话产生的对话,从中也可约略看出脂砚和袭人的对应关系身份。
从脂砚斋的字面上解释也可以看出些端倪,"脂"对应女子,而"砚" 为石见,我们知道作者一向都是以石头自称的,而这个斋也就自然对应的是夫妻斋了。从袭人辩析中我们可以知道袭人背后的丫鬟原型和曹雪芹有夫妻关系,这在小说中是通过平儿扶正和黛死钗嫁等相关内容进行透露的,而由袭人名字的由来也可以看出她在作者的成书过程中是出力最多的,很有可能负责了誊写校对和很大成分的评改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脂"字放在前面也就不奇怪了。
另一个值得考证的地方是袭人原型--柳蕙兰先于曹雪芹去世了,脂批中也有一部分对小说结构理解错误的地方,被作者回批订正,这些批语似不会出于柳氏之手。据考证,曹雪芹曾于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初再婚,新妇叫许芳卿,安徽《旧雨晨星集》中记载许芳卿之事:
乡邻许芳卿,随父明夷客金陵,美姿容,工诗善画,嫁一士人,家贫不习生事,治俾家言。后二年,不幸士人卒,芳卿伤之,怀悼诗示余云 ......芳卿夫死后,贫无所依,余乃劝其归乡里终老。
己卯本和庚辰本的部分评改工作由曹雪芹和许芳卿共同完成,到癸未除夕雪芹辞世,这部分工作尚没有最后定稿完成,最终留下了红楼千古难弥的缺憾。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史湘云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
“作者说”。此说经不住推理,最难成立。在脂批中,多次出现“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语式,作者与批者界限分明,其为两人无可怀疑。又如果这是作者的“狡猾笔法”,则批者亦即作者便成了自写自夸,人格低下,显可见之。只从一部《红楼梦》中所流露出的精神思想来看,“空”念驻于心,溢于言的作者怎肯自掌其嘴。而那种”接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高傲洒脱,狂放不羁的文人形象也不断不容许自己行此不堪之举。此说最大的根据“作者作书时的心里,旁人怎得知”(俞平伯语),无疑是把脂砚斋当作普通的阅评者,忽略了他与曹雪芹之间的亲密关系。
“史湘云说”。周汝昌先生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时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黛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呼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事实上,曹雪芹创作过程中,就无不设身处地为书中人物立言行事,是女子则拟女子“声口”,是小人则仿小人语气,是粗人又没村粗之言,林林总总,不一而拘。批书实质上无异于著书,同样需要投身书境,将自己相关情绪感受逐一批泄,至会心得意处,己口不足慨叹,便惜他人,从又一角度立场以求淋漓。同时,周先生以甲戌本第二回的一条行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作据,以为“脂砚斋不在宁荣诸人数中”,但定是书中一重要角色。由此进一步推定史湘云最为适合。
“叔父说”。此说所据主要有二。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其人,非自己写照也。”两句皆从“闻”字开头,应是引用当时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并非从他舅父明义,明琳处听来,所以作不得确证。这种“闻”更曾一度引起人们对曹雪芹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的怀疑,其谬可见(明义本可能与曹雪芹交好,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诗前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年华之盛......余见其抄本焉”,他不可能传裕瑞“不为何人之笔”语)。裕瑞自言:“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对曹雪芹如此不了解,我们怎么能听其“闻”语而信之呢?甚至连“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曹雪芹)交好者”这种事也要前加一“闻”字方敢出口,岂不可笑?其二,庚辰本第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脂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据此:脂砚斋呼无春为先姊,而元春形象又是以曹雪芹当王妃的姑姑为原型,这样推算,脂砚斋当然该是曹雪芹的叔辈了。
”堂兄弟说“。一。脂砚斋和曹雪芹是兄弟辈。靖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聊聊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批语中并称曹雪芹,脂砚斋为“诸子”,而自称“朽物”就语气看,曹脂似是同辈,畸笏叟年辈均长于二人。甲戌本第三回;“老爷说了:‘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畸作批曰:“余久不作是语,见此语未免一醒。”这里畸笏叟自比贾赦,更可证明其为自比贾宝玉的脂砚斋的长辈。甲戌本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脂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按脂砚斋称呼“先生”之恭敬,“先生”当为长辈,或者就是畸笏叟。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这一支对“西”字极其敏感。后人作书,自然避忌。此时作批时间最早已是甲戌年(1754),上面三条批语中,无论“先生”还是畸笏叟,都不会是曹寅本人或其兄弟,而只能是曹寅子侄中人。脂砚斋也就理所当然是曹寅孙辈,从而平辈于曹雪芹。 另外,单就脂批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为同一辈的兄弟似更合于情理。甲戌本第一回一条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芹一脂”并称,可以想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应为平辈兄弟合适。
《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读<<童年>>有感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鲁宾孙漂流记读后感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虽然,我是个男生,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你以为我穷,不漂亮,就没有感情吗?
如果上帝赐给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于离开我的!
就象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
可上帝没有这样做,
但我的灵魂能够同您的灵魂说话,
仿佛我们都经过了坟墓,
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内心的,为数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读过一遍《简爱》后的我,有幸在文学鉴赏的兴趣课上,欣赏到了**版的《简爱》。
喜欢看这些老片子的另一个原因是,能从这些片子中感受到很original的老欧洲贵族文化气氛,这种气氛在现在的影片中,是感受不到的。即使是反映同一主题的.一个时代的**,文化老片子中无处不在的original让你深深的着迷。
那个时代贵族的清闲和优雅,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贫民,也是服装整洁,知书达礼这就能反映当时的社会文化,这些都是现在的**怎么刻意也刻意不出来的.优雅, 来自于文化的沉淀,不是一代两代的文化能够沉淀下来的,这种气质和财富无关,是纯粹的文化沉积,一个有这样
文化沉淀的人即使沦落成乞丐,他也会优雅地去乞讨,这就是曾经的贵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 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先生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认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和那颗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心灵,使得罗切斯特 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流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 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简爱》就是这么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小王子》的叙述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交谈中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接着,小王子向作者讲述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尤其是小王子的那只玫瑰花。作者又向我们转述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所见所闻,以及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生的事情,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纪念与小王子共同生活的日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斜晖脉脉的忧伤,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也深深地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玫瑰的爱产生怀疑。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孤独的旅行就此开始。
小王子先后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徘徊着,思念着玫瑰。在充满思念却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望着自己的星星,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仿佛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却用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好抛开笨重的身体,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最后,小王子抛开了笨重的身体,却永远失去了见到玫瑰的机会。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一切的一切只因他深爱着玫瑰,他的心被玫瑰驯服了。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关于爱情,他尽力了。但他对玫瑰的爱是那么认真,那么纯洁,他把痛留给了自己,痛得令人心酸。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那个大人”。小王子最终没能飞回到玫瑰的身边,但他的灵魂一定飞回到他自己的星球,向玫瑰诉说着他的衷肠。整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富有哲理的韵味,道出了爱情的艰辛。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而感动一次的书。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而《名人传》即:“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三国演义》-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选编的历史小说,这本小说的内容多为北宋以至明朝坊的坊间书艺人所编,经罗贯中的整理和编辑后,就成了一本中外闻名的巨着,原名《三国志通俗演义》。
书中的情节是以没落王族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因为志同道合,所以三人于桃园结义,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漂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典范的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一代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划之精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千古奇书也。
而三国演义一书,由宋朝开始有书艺人用之作题材,只不过都总是没有连贯性,不过何以我会言及书艺人?其实书中也有很多宋朝的影子。
三国演义中,最为所熟悉的都算是关羽了,关羽是书中最忠之人,而当代因为朝廷重用文人,因此不论任何读书人,都会追求忠君爱国的境界,「忠臣是英雄」这个道理令关羽与有鬼神之智诸葛亮并列,可见书中人物因「忠」的地位提升是如何明显,相对地,奸相曹操只因「挟天子,令诸侯」而成了千古罪人,这个情况大抵只会出现在尊儒的宋朝。
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是无容置疑的,但亦不是完全没有历史价值,只不过历史价值不在三国时期,而是由宋朝到明朝,因为三国演义是坊间的书籍,我们可以透过这本书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像张飞这样的英雄出现,大抵是因为汉人在元朝时饱受欺压,百姓渴望有一位敢作敢为的英雄为之出头,张飞才会由温文儒雅宽大画家、书法家被改成敢作敢为的大老粗,而「张翼德怒鞭督邮」一事就可完全表达百姓对元朝官员的强权欺压有多大厌恶。
其实我还不知自己读了这本书多少遍,但是每次重看也有不同的趣味,更有不同的感受,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必须读中国四大名著至少一次,而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中有太多阴谋诡计,水浒中有太多过份豪气的情节,相比之下西游记及三国演义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不过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所以我极力推荐三国演义这一本好书。
1:《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