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活动展板怎么写
共同缔造进行时宣传标语
1.围绕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 活共同缔造。
2.干群心连心,共同缔造齐步走。
3.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共同缔造合力。
4.美好环境是朵幸福花,共同缔造浇灌美如画。
5.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6.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
7.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8.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聚力共同缔造。
9.吹响共同缔造集结号,开启美好生活新征程。
10.决策共谋 发展共建 建设共管 效果共评 成果共享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湖北农村的共同缔造钱从哪里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信大家都看到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标语是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宣传、鼓动口号。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一)1.?帮困扶贫乐善好施,社会处处充满温暖。
2.?家和睦,比贡献,规程在心间;矿和谐 ,抓生产,安全大如天。
3.?互敬互爱,相敬如宾,比学习,比贡献,共同提高;互帮互助,和睦共处,讲文明,讲礼貌,屏弃恶习。
4.?千金难买心头好,真心可铸平安家。
5.?帮困扶贫雪中送炭,助学兴教锦上添花。
6.?和谐是朵幸福花,全家浇灌美如画。
7.?家和万事兴,家宁国太平。
8.?谦恭信和待邻里,勤慎俭朴教家人。
9.?帮助他人,才能让自己更快乐。
10.?和谐社会从和谐家庭开始。
11.?家家争做文明家庭,参与创建活动。
12.?亲善产生幸福,文明带来和谐。
13.?参与家庭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14.?和谐人家财源广,平安企业效益高。
15.?家庭创文明,佛山更温馨。
16.?勤以俭治家上策,和而礼处世良规。
17.?爱心奉献汇成江河,希望工程扬起风帆。
18.?和谐亲子关系,培养国家栋梁。
19.?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20.?建家庭平安屏障,家家筑温馨宁静海港。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二)1.?爱心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2.?和谐进万家,幸福你我他。
3.?家庭和则百事百顺,人际和则事业发展。
4.?人以健康为金,家以平安为福。
5.?崇尚科学,讲究文明,移风易俗,健康生活。
6.?和谐进家门,幸福一家人,平安进矿山,家家都团圆。
7.?家庭是条船,是动力。
8.?社会因互助而和谐,家庭因理解而平安。
9.?创文明城市,促协调发展,须男女平等。
10.?和谐家园共同建,家庭幸福春满园。
11.?美好家园大家建,跃进明天更灿烂。
12.?生命似春意,平安如水源。
13.?大家小手手拉手,共建文明城。
14.?和谐家庭万万千,安全牵系你我他。
15.?你家,我家,文明一家。
16.?生命因关爱而美丽,人间因感恩而和谐。
17.?点点爱心点点善,处处阳光处处暖。
18.?和谐家庭夸,子孙满堂乐哈哈。
19.?你家盐,我家米,跃进一家多温暖;新理念,树新风,辛勤耕耘促发展。
20.?生命因平安而美丽,城市因文明而和谐。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三)1.?独门独户不独居,相敬常相知。
2.?和谐家庭,社会稳定,单位和谐,企业进步。
3.?你文明,他文明,我们更文明。
4.?手牵手创建平安,心连心构建和谐。
5.?夫妻犹如铁路双轨,共同支撑事业家庭。
6.?和谐花开把春报,美好生活节节高。
7.?你我齐参加,共建文明家。
8.?手牵手共创平安社区,心连心共筑和谐家园。
9.?给老人老一点尊重,给孩子多一点爱护。
10.?和谐从我做起,文明在我心中。
11.?勤老爱学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尊老爱幼。
12.?稳定百业兴,平安万家福。
13.?构筑爱心长城,托起明日之星。
14.?和谐传家久,幸福继世长。
15.?劝君班中莫违章,妻子儿女都有望。
16.?相邻而居是缘分,互谅互让做睦邻。
17.?关爱老人,就是关爱自己的未来。
18.?“小家”平安幸福,“大家”和谐进步。
19.?让家里点爱,和睦好纽带。
20.?小家平安,大家昌盛。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宣传标语(四)1.?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
2.?共创和谐环境,安全伴您左右。
3.?讲学习,知识进家庭。
4.?携平安以居家,创和谐以共享。
5.?飘香颂祖国,家庭美德传社区。
6.?多一点关心,家人更和气;多一些宽容,家庭更和睦;多一份责任,社会更和谐。
7.?讲正气,家家树新风。
8.?心中一把平安锁,胜过万重防盗门。
9.?呵护下一代,敬重老年人。
10.?大家小家,你家我家跃马进前建和谐。
11.?仁爱在家,兼爱在邻,博爱天下。
12.?信任、理解、宽容是家庭平安的良药。
13.?和风细雨谋家事,坦诚相待家平安。
14.?创建平安家庭,源于一点一滴;构筑和谐社会,始于一言一行。
15.?同创文明社区,共建美好家园。
16.?行文明和谐风尚,筑平安温馨家园。
17.?弘扬传统美德,争做时代新人。
18.?创建平安家庭,营造和谐环境。
19.?文明家庭,有我更精彩。
20.?幸福平安入万家,美满和谐连四海。
鲤城加强住宅小区长效管理
。
9月,湖北全省启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汇聚最大治理合力,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启动的项目由出钱的。
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或农村自然湾、城市居民小区作为试点,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王蒙徽: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6日下午,区长王克思带队前往辖区部分街道,实地调研住宅小区长效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区领导王伟、谢承华参加。
?现在小区管理模式如何运行?都有哪些力量参与??王克思一行来到海滨街道南俊小区,与街道、社区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小区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据介绍,南俊小区建于1998年,共有15梯120户居民。2019年12月,海清社区成立物业服务公司接管该小区物业,并成立南俊小区党支部,形成?社区支部-小区支部-物业服务?三方联动建管制度。 王克思指出 ,住宅小区管理关系百姓生活品质,要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搭建?共建、共享、共管?平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随后,王克思一行来到海滨街道金山小区,实地查看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金山小区是鲤城区首批垃圾分类试点,目前,小区内建有一个40平方米的环保驿站,安装有四分类智能回收箱1套、两分类智能回收箱5套,社区还牵头培育?夕阳红?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和鲤分类?红领巾小卫士两支队伍,发动党员和青少年的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王克思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要寻求创新途径,通过丰富有趣的形式,加深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营造有责、参与、受益的良好氛围。
王克思一行还前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宿舍、江滨豪园小区、临江街道幸福大厦小区、泉州七中宿舍等地。每到一处,王克思都与街道、社区负责人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小区管理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协商探讨,提出解决方案。 王克思指出, 当前,鲤城正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旨在用高效能治理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群众共享高品质生活。各街道、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落实,科学合理抓好机制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切实提升小区居住品质;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当天,王克思一行还前往鞋捕头信息科技公司,了解企业复工及电商平台建设情况。
房屋拆改项目宣传手册包括哪几部分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了202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做好新一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2019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按照党中央、院决策部署,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稳步推进“一城一策”试点,建立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321个城市网签备案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集中力量开展住房租赁中介乱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提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并结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2019年开工316万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2个省和8个城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融资方式、群众共建等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建成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城市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在11个城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推动解决存在的“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国9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6.7%。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颁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46个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67.8%。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9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了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2019年底,脱贫攻坚需改造的135.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2万户)农村危房已开工99.3%。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和设计下乡活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质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覆盖84%以上的行政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90%以上。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公布第五批2666个中国传统村落。
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从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主要举措。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构建钢结构房屋建设产业链。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指导各地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世界排名从第一百二十一位大幅跃升至第三十三位。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在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精选42个村、15个县和166个城市社区开展试点,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发动群众共同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要求。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着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走内涵集约式的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全面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需改造的农村危房2020年全部竣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90%以上。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是重要民生领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解决好住房、城乡人居环境等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战场。我国城镇化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住房发展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向内涵提质转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担当精神,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坚持试点先行,在探索积累经验基础上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全力以赴抓好2020年重点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2020年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认真落实党中央、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党中央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做好房地产、物业服务、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公园管理、建筑施工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专业技术力量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应急医院建设。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六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建立和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房地产调控体制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相衔接,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和完善发展租赁住房的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发展长期租赁住房。
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城市”。深入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要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加强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构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整治提升城市环境。
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经验,完善水、电、气、厕配套,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研究建立县域美丽乡村评估体系,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建造方式转型。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继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小型仓储工业类项目、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对各地改革情况和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社区空间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做好“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国家关注青年买不起租不好房 住建部:要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1、房屋拆迁基本原则。2、拆迁认定标准。3、房屋改造内容。
1、房屋拆迁基本原则: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和“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实现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2、拆迁认定标准: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适当放宽到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3、房屋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园林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邻里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与小区关联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住建部、民政部发文: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将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等
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3时,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要点概括
1,我国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
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我们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2,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
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2019年,我国城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均接近90%。
3,我国乡村面貌发生巨变
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来,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持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全国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我们立足乡村振兴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广大农民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督促城市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督促城市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地扎紧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扎紧防止“炒”的方面,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6,“十四五”期间将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7,将推进城市更新试点 推出一批示范项目
城市更新的工作刚刚起步,仍在探索过程中。下一步,将推进城市更新试点,探索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积极、妥善、有序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8,下决心解决青年买不起租不好房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租金付得起的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就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问题。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是各级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应该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9,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制定了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在超标降雨的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不能丧失,到2035年,总体要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城市内涝现象。
10,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持续性工作推进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四个环节来保障危房改造的成果,第一个环节要精准识别; 第二要落实责任,逐村逐户建立危房改造,统筹好项目的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给予补助,对于贫困地区,给予政策倾斜。 第三步,抓质量保安全,对施工和管理人员展开培训,对贫困地区展开对口帮扶。 第四步,开展核验,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房子是有生命的,有问题及时整改,实践证明,虽然有云南和青海地震,但经过改造的农村危房,没有出现因房屋损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现象。 脱贫摘帽不是重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 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持续性的工作推进,逐步建立起农村低收入的长效保障机制,推荐乡村全面振兴。
住建部最新通知: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网站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提到,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规划和自然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和规划厅、水务厅: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一)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二)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三)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鼓励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注重协调各类存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三)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我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30日
发布会背景:
事实上,“住有所居”的提法早已有之。例如,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随之城镇化发展,“住有所居”面临了新的挑战,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中心执行院长陈晟在接受第一财经访时表示,当前,为实现“住有所居”,应确保多种人群的权益得到全覆盖,这既包括拥有产权的群体,也包括拥有居住、租住权利的群体。其中,青年人和新市民的移居需求应得到格外重视,不断完善涵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为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正成为中央和地方关注的焦点。
“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一直是近年来我国住房政策调控的目标之一。
例如,新华社7月初的消息介绍,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该《意见》指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与此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有所不同,7月国办的《意见》是“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此番则是“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从“促进”到“努力”,政策推动已在路上。另外,从7月国办的《意见》,可以窥见“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方向和手段。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意见》还明确,城市人民要坚持供需匹配,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人民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负主体责任,省级人民负总责。
《意见》公布之后,人民日报海外版在一篇报道中介绍,这一新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家普遍认为,《意见》牢牢攥住了“增加供应”这个“牛鼻子”,提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对于改善居住条件、增加民生福祉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上述报道称,住有所居,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着力点。
在国新办举行的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如何盘活现有建设用地?《意见》给出了一揽子针对性措施。
在农村集体土地利用上,提出“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解决“职住分离”问题上,明确“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提高城市自身建筑利用率上,允许“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中华网财经从住建部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方面提出试点任务。
具体来看,(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业,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统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组织本地区每个城市(区)选取3—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等。
另,该试点工作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以上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