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美好瞬间 2024-07-22
导读老子,本名李耳,又名老聃,出生在春秋末期,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老子创立道家学派,“儒、道、释”三家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根源,所以老子同样被奉为圣人之一。老子的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

老子,本名李耳,又名老聃,出生在春秋末期,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老子创立道家学派,“儒、道、释”三家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根源,所以老子同样被奉为圣人之一。

《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怎么理解这句话呢?

老子的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

相传,老子骑青牛过函谷关,函谷关守令尹喜求他著书传道,老子于是留下五千言,过关而去。老子著书,就是流传至今的《道德经》,老子的思想都在这本书中体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法”指的是效仿。老子所倡导的道是一种自然之道,天地万事万物的生长和消亡,都脱离不了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在大自然中不存在特意生长一种事物,也不存在故意毁灭一种事物,天地间的一切事物在自然界任其发展,充满自由,天地不会横加干涉,这种自由自在的生长和消亡现象就是“无为而无不为”,也就是老子道的本义。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出自老子所著的《道德经》第五章,原文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tuó)籥(yuè)乎?虚而不屈,动而俞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要理解老子的这句话,必须首先了解两个核心关键词——“刍狗”和“仁”。

什么是“刍狗”?

狗是人类最早饲养的六畜之一,以为生的上古人类,最初饲养狗也是作为食物来储备的,在祭祀活动中狗也就相应地成为了一种祭品。当人们饲养的家畜越来越多,食物来源很充足的时候,再加上狗在围猎中能帮助人们捕获猎物,狗就不再作为一种食物,作为祭品的狗也就用草扎一只形象的狗来代替,这个用草扎成的狗就叫“刍狗”。

祭祀活动中的所有祭品,作为人类与神灵沟通的物质,都具有虔诚、礼敬和神秘的色彩,被人们所尊重,当祭祀结束后,这些祭祀往往被丢弃,视同废物。《庄子·天运》有一段具体生动地描写:

“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意思是说,刍狗在没有祭祀之前,要把它放在竹筐子里,用锦绣毛巾盖着,主祭者还要斋戒沐浴之后才能把它放到祭坛上,等到祭祀活动结束,路上的行人就可以任意的踩踏它的头和背,砍柴的人还要把它拿去当柴烧。

由此可见,“刍狗”表示一种用完就被丢弃,不被珍惜和爱护的东西。

“仁”是什么意思?

“仁”通常理解为“仁爱”,本来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在儒家被定义成一种道德。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境界,直接发展成儒家的核心思想——仁政。但是从《道德经》中我们可以知道,“仁”一开始的提出者不是孔子,而是老子。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并没有给自己创造一颗仁爱万物的心,只是在自然的状态下,让万物自由的生长。在天地间万物与人类是平等的,人与万物一样自然生存,遵循自然规律从“有”到“无”, 不受天地的干涉与支配。自然规律是没有仁爱之心,偏爱之心,只是人从自我的私心考虑,认为天地也有偏爱和私心存在。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老子认为有道的圣人,心如天地,他们要办的事只要是理所当然,应该去做的,圣人便自然就去做,不是对世人存仁爱之心,才肯去做。如果圣人有了偏爱之心,有了一己私欲,则天下百姓真的就变成“刍狗”了。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橐籥”俗称风箱。老子用风箱做比喻,来说明天地间的万物都是在一静一动中发展的,像风箱一样,动则生风,静而藏之,从而进一步说明仁爱之心,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具体是什么意思?

要正确解读老子这两句话,关键在于弄清“刍狗”所指,以及“圣人不仁”为何 意。古人对“刍狗”有两种说法:一是《庄子·天运》之说——“师金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炊之而已。’”意思是说,刍狗是用茅草扎的像狗的祭品。在祭祀之前把它放在箱子里,用彩绸锦缎装饰一番,主持祭祀的人沐浴斋戒后把它恭敬地置于祭坛上;而在祭祀之后则将其抛弃于路,其头颅脊背任路人践踏,最后被樵夫捡去烧水做饭罢了。可见人们在祭祀前和祭祀后对“刍狗”所取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是河上公之说。河上公对老子这两句话注曰:“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爱养万民,不以仁恩,法天地任自然。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从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的相关注释(“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来看,王弼似乎也赞同河上公关于“刍狗”的诠释。 古人对“刍狗”虽然有这两种说法,但魏晋王弼以降,注家们对《老子》中“刍狗”的注释皆取《庄子·天运》之说。然而,《庄子》“刍狗”之说与老子讲的“刍狗”是不是一回事呢?让我们首先看看上面所引庄子借师金之口说的(按:《天运》属《庄子》的外篇,学界多认为外篇及杂篇是庄子后学之作,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暂按庄子之作)那段话以上和以下的文字是怎样的吧!其上文是:“孔子西游于卫。颜渊问师金曰:‘以夫子之行为奚如?’师金曰:‘惜乎!而夫子其穷哉!’颜渊曰:‘何也?’”意思是说,孔子西游到了卫国。颜渊对师金说:“您认为我老师的做法怎样呢?”师金说:“可惜啊!您老师就要陷入困境了!”颜渊问:“为什么呢?”接着就是前引师金说的关于“刍狗”的那一段话。紧接下文仍为师金所言:“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要是有人把已被人抛弃的刍狗重新盛入箱子里,同样饰之以文绣,当作珍爱之物放在自己的卧榻之侧,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像遇到魔鬼一样心惊胆战。现在你的老师也是搜罗了先王已经使用过的“刍狗”,聚集弟子形影不离地带着它。所以在宋国受伐树之辱,受困于卫国,不得志于商、周等地,这不正是他的恶梦吗?被围困在陈、蔡两国交界的地方,饿了七天,邻近死亡的边缘,这不正像遇到魔鬼一样胆战心惊吗?由此可见,庄子讲的关于“刍狗”的故事,意在讽喻孔子不识时务,在历史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仍然乞灵于先王之衣钵,所以处处碰壁。因此这与老子说的“刍狗”风马牛不相及。古今注家用庄子之说来诠释老子之言,似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之嫌。 近代国学大师刘师培先生对《庄子·天运》“刍狗”之说的实质一语道破:“始用而旋弃”(《老子斠补》)。就是说,若如此诠释老子那两句话,那么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就是皆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了。难怪有些注家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释译为:“天地没有仁爱之心,把万物当作已经用过的刍,毫不爱惜;圣人没有仁爱之心,把百姓也当作用过的刍,毫不怜惜”了。有的注家虽然亦取《庄子·天运》之说,却以“任凭万物自然生长”来解读“以万物为刍狗”,以“任凭百姓自己发展”来解读“以百姓为刍狗”。显然,如此诠释似乎过于牵强,因为既然是“始用而旋弃”,何谈任凭万物自然生长、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呢? 笔者认为,对《老子》“刍狗”的解读,应取河上公之说,即把它释为青草和小狗。如此,老子这两句话就似可释为:天地无所偏爱,就像对待青草和小,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至仁无亲”,亦像对待青草和小,对百姓一视同仁。“至仁无亲”出自《庄子·庚桑楚》。庄子还说:“至仁尚矣”(《庄子·天运》)。意思是说,最高的“仁”是无亲疏贵贱之分的,而“至仁”是非常崇高的德行。“圣人不仁”当是在“至仁无亲”的意义上讲的,因为这也是老子的一贯思想。老子说,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五十六章)。作为“至仁”的圣人,决不会像对待“刍狗”那样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百姓。如果把百姓视为“始用而旋弃”的刍狗,那么是否允许百姓“自己发展”,那就要看圣人高兴不高兴、对自己有利没利了,所以不可能无条件地“任凭百姓自己发展”。总之,如果把老子说的“刍狗”视为“始用而旋弃”的祭品,那么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诠释,就难免与圣人的品格和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相抵牾。 其次,把“圣人不仁”释译为“圣人没有仁爱之心”,也是不当的。老子笔下的圣人是“道”的化身,是最理想的君王,因而也是最讲仁爱的,这在《老子》中多有论述。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二十七章);“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四十九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圣人对天下苍生悲天悯人、终极关怀之情跃然纸上。又说,圣人是“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二章)。意思是说,圣人总是让万物(包括万民)自我发展而不硬性控制,养育万物而不据为己有,作育万物而不自恃己能,事业成功而不居功自傲。“圣人不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这是说,圣人是不为个人积累财富的;他只知为民众殚精竭虑、不辞辛劳地做事,而从来不争个人的名利。这是何等无私而博大的仁爱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五十七章,老子说:“是以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圣人“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即实行“无为而治”,旨在为民众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从而使广大民众实现个人自由、自主,群体自治,自己教化自己,自己成就自己,显然这是对天下苍生最大的仁爱。 或问:既然老子笔下的圣人最讲仁义,那么应当怎样理解老子关于反对仁义的论述呢?学界所指老子反对仁义主要是根据两句话:一是“大道废,有仁义”(十八章);二是“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十九章)。现在试作分析。古今大多数注家将“大道废,有仁义”视为价值判断,因而将“大道”与“仁义”截然对立起来。其实,这句话不是价值判断,而是事实陈述。意思是说,在大“道”废止的情况下,才产生了作为道德规范的仁和义,因为在大道盛行的“至德之世”里,人们是“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的(《庄子·天地》),因此没有也不需要仁义之类的道德规范。

七十列传·伯夷列传(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一直以来,《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受到“刍狗”一义的左右而众说纷纭。本篇论文以解析“刍狗”为出发点,坚持以老解老的立场,提出释“刍狗”为“刍豢”的观点;并以之返回观照文本意义本身,对《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做印证性探讨

《老子》,又名《道德经》,上下八十一章,在我国哲学史以及文学史上的地位均毋庸置疑。然其语义艰涩,所指抽象,其中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更是理解不一,莫衷一是。由论文题目可知,对句中“刍狗”一义寻找一个合理解析是本论文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本论文分成两大板块:第一板块(1、2、3、4节)集中于“刍狗”一义的辨析与解释。第二板块(5、6、7节)以第一板块的释义为基础,对“刍狗”一句句义、以及所涉及《老子》体系中的某些范畴等做初步探讨。

先将通行本《老子》(非通行本的问题后面谈)第五章抄录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由于《老子》文本的特殊关系,一章中上句与下句未必有必然联系(帛书本《老子》证明早期《老子》章节与传世本不同,很可能祖本《老子》不分章);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头一句上。显然,“刍狗”是理解句意的肯綮之一。历来对“刍狗”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倾向于将“刍”、“狗”拆开,分别释义。这种说法最早见于汉代河上公的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圣人视百姓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礼意”。 其后,魏晋时王弼纳了这种说法,“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无施,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哉!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无为然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 为了论述方便,以下称这种释义为河上公注。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继续阐发河上公注,“……刍(草)、狗(兽)、人都是天地间自然生长的物,兽食草,人食狗,都合乎自然规律,天地并不干预兽食草,人食狗,所以圣人也不干预百姓的各谋其生活”。

显而易见,主张拆词的根据主要来源于文字学。刍的古字是“刍”,甲骨文字形从手从草,故《说文》释:刍,刈草也。又,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草’字也。”“刍”字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被普遍用来指代草,如《周礼?太宰》:“七曰刍粖之式”。《左传?昭公十三年》:“*刍荛者”。《左传?昭公六年》:“禁刍牧樵”。这是当时的大语境,以“刍”为“草”实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河上公注的释义隐约将“草”放大,有相当于今天“植物”一词的外延。同理,“狗”被放大为“兽”,借指一切动物,于是有“兽食草,人食狗”之说。

另一种释义主张将“刍狗”理解成偏正式的合成词,即“用草扎成的狗”。此说最早见于《庄子?天运篇》,其中讲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由于庄子学派于老子学术体系的特殊关系,有不少后人偏信此说。 宋王安石指出:“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有爱也,有所不爱也。爱者,仁也;不爱者,亦仁也。惟其爱,不留于爱,有如刍狗,当祭祀之用,盛之以箧函,巾之以文绣,尸祝斋戒,然后用之。及其祭祀之后,行者践其首迹,樵者焚其肢体。天地之于万物,当春生夏长,如其有仁,爱以及之;至秋冬,万物凋落,非天地之不爱。”

王雱(王安石之子)则注道:“刍狗,祭祀所用。方其用也,隆礼致敬以事之;及其已事,则弃而捐之,等于粪壤。其隆礼致敬之时,非不以至诚也,然而束刍为狗耳,实何足礼敬乎?准不足礼敬而加礼敬者,又非以为也。夫万物各得其常,生死成坏,理有适然,而天地独为之父母,故不得无爱。而原天地之心,亦何系累哉!故方其爱时,虽以至诚,而万物自遂,实无足爱者。反要其终,则粪壤同归而已,岂留情乎?” 后又如元代吴澄注:“刍狗,缚草为狗之形,祷雨所用也。既祷则弃之,无复有顾惜之意。天地无心于爱物,而任其自生自成;圣人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故以刍狗为喻”。

以上两说为主流,几乎左右了从古至今整个“刍狗”释义的思维路线。有意思的是,《唐明皇道德真经注》 自己无法裁夺,只好兼收并蓄,在解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援河上公注:“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其报也。”而在解释“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又援《庄子?天运》里的说法:“不仁者,不为仁恩也。刍狗者,结刍为狗也。犬以守御,则有弊(蔽)盖之恩。今刍狗徒有狗形,而无警吠之用,故无情于仁爱也。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

两种释义方式导致对句意的不同理解更是五花八门,主流也是两种。主张拆词的多认为“刍狗”乃废弃之物,无需珍惜,并引此句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联系,认为“任由自生自灭”,一切要回复自然;援庄子说的多主张“不仁至仁”,或“至仁无亲”,如唐明皇道德真经注:……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尝试论之曰:夫至仁无亲,孰为兼爱?爱则不至,适是偏私。不独亲其亲,则天下皆亲矣。不独子其子,则天下皆子矣。是则至仁之无亲,乃至亲也,岂兼爱乎?

到底以上说法是否真正领悟了“刍狗”一句的真实含义呢?笔者不敢妄下断论。恐怕还得回到最初的出发点“刍狗”上,仔细探究一番。

事实上,河上公注将“刍狗”简单地分成草和狗,历来不乏反对的声音。例如,马叙伦在《老子校诂》中指出,说“譬如结刍为狗以祭祀,此说是也;王弼河上注以刍草狗畜二物说之,非是。” 余不一一。

而笔者亦同样认为,“刍狗”不宜简单地拆开解。理由有二:

首先,从句式上来看,句中包含另外几个关键词:天地、万物、圣人、百姓。这四个词在此均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天地”对“圣人”,“万物”对“百姓”,故“刍狗”在形式上宜以合成词的形态出现在句式中。

其次,从逻辑上说,如果“刍”是“草”,“狗”是“兽”的话,那么如河上公、王弼注的“将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便有偷换概念之嫌。为什么不说“狗食刍,人食狗”呢?关键就在于狗不吃草。因而与“刍”相联系时,不得不说“狗”代表了“兽”,尔后单说“狗”时,就承认“狗”就是“狗”。但是“狗”之单字意思明确,《说文》指出:大者为犬,小者为狗。《礼记?曲礼上》谓:效犬者左牵之。《尔雅》中也明确指出:(犬)未成豪,狗。郝懿行义疏:“狗,犬通名。若对文则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今亦通名犬为狗矣。”狗没有指代兽的义项,而以狗扩大到代指所有兽类的先例,笔者尚未见到。那么,剩下来的唯一解释就是,这里的狗如果分拆开来,就不能简单地释为兽。

又,如果说“刍狗”是出于音韵上的需求,则不合道理。正如朱谦之在整理《老子》韵读24例后所说:“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如以叠字为韵,老子之例甚多也……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韵者,又何足异?” 可见,此句“狗”“狗”迭韵,无论在“刍狗”的位置上换成哪一个词,总能构成韵读,不会有其它影响。同时,第五章第二句的结束词为“橐龠”,第三句的结束词为“中”,依照王力整理的古韵三十部,“狗”(侯部字)与“屈”、“出”韵(脂部字)、“中” (中部字)相去甚远,都不能构成有效韵读。因而笔者不认为以“刍狗”标榜它义是出于音韵上的考虑。

作进一步观,河上公注为什么要将“刍狗”拆开来解释成这个样子呢?笔者认为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本身的价值判断分不开。在道家以及道教典籍的发展体系中,《老子河上公章句》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王明在《<老子河上公章句>考》中指出:“自西汉初迄三国,老学盛行三变,其宗旨各自不同……一、西汉初年,以黄老为政术,主治国经世。二、东汉中叶以下至东汉末年,以黄老为长生之道术,主治身养性。三、三国之时,习老者既不在治国经世,亦不为治身养性,大率为虚无自然之玄论。” 《老子河上公章句》的成书时间尚无定论(王明认为“似当东京中叶迄末年间感染养生风尚下之制作”),但万变不离其宗,大抵上反映的是由“治国经世”向“治身养性”发展的情况。从而,书中身国兼顾的例子随处可见,如:

治身者呼吸精气,无令耳闻;治国者布施惠德,无令下知也。

用道治国则国安民昌,治身则寿命延长无有既尽时也。

除此,《老子河上公章句》还提出了多种养气的办法,从这些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意识已经上升成为了价值判断的主体。所以,“刍狗”亦演化成了一条生物链:兽食刍,人食狗。“人”处于生物链的最高层,其地位与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扬,所谓“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这与《老子河上公章句》明言提倡养生修身的思维模式相吻合。事实上,《老子》五千言,并没有直接论及养生、修身;《老子》只提倡“为道”,如第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等。这种思路一直被后来人刻意地继承下去,便逐渐出现各种各样的养生方式,包括胎息吐纳、气功丹药;一直到葛洪的《抱扑子内篇》,蔚为大观,成为“金丹大药”神仙道教的集大成者。如此说来,河上公(《老子河上公章句》作者尚未有定论,姑且称之)不过借《老子》之言阐发自家论调而已。那么,把“刍狗”解释成“兽食刍,人食狗”的生物链也在情理之中了;否则便失去一个可供趁机阐发的舞台。

那么,“刍狗”既然不能循河上公注,可否就依照《庄子?天运篇》释为“草扎之狗”呢?笔者不敢苟同。

一、释“刍狗”为“草扎之狗”不见得文义畅通。

《庄子?天运篇》为述孔子守周礼不放而引“刍狗”一例,文中人物师金在解释完“刍狗”以后,更重要的还是后面一段话:

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今而夫子亦取先王已陈刍狗,聚弟子游居寝卧其下。故伐树于宋,削迹于卫,穷于商周,是非其梦邪?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死生相与邻,是非其眯邪?……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 。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

可以看到,庄子借师金这段话主要评述孔子守古之礼法不变,不得变通。其中:

(1)“刍狗”在此隐约含有神魔怪力之意。所谓“将复取而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游居寝卧其下,彼不得梦,必且数眯焉”。也就是说,如果在祭祀完后,还有人将草扎之狗细心珍藏,形影不离地带着,那么即使不招来恶梦,也会为神魔所吓。这种天马行空略带诡异的行文色彩与庄子整部书的风格相吻合。

(2)师金指出:对待“刍狗”的一般态度是用完后践踏之,抛弃之,但有的人不是这样,对“刍狗”看得很宝贵。重点就放在后半句,换句话说,孔子将周礼看得很重,他就相当于师金讽刺的那位在祭祀完以后还悉心珍藏“刍狗”的人。那么,到底用后即弃的态度可以称为“以……为刍狗”,还是用后珍藏的态度才叫做“以……为刍狗”呢?庄子没有明说。依前者,孔子不以周礼为“刍狗”,依后者,孔子以周礼为“刍狗”。

带着以上两点,我们回到《老子》那句话,可以发现二者迥异。首先,《老子》阐述的是自己对天地、圣人的看法,没有必要染上浓厚的神力色彩。有一种意见认为,史载老子做过史官,所谓“周守藏室之史 (相当于今天图书馆的馆长)”;而在周以致更早的时候,史、卜、筮、祝这几种人每每相通。那么,老子作为巫祝文化背景下的一个言语者,他的用词遣句不可避免地会带上相应的痕迹;“刍狗”作为祭祀的物品,就是老子随口拈来的绝佳比拟。

这种意见有道理,《老子》书中也的确体现了很多史巫文化氛围的思维方式。不过,是否就能因此一锤定音呢?笔者认为不妥:一则按照通行本的分章模式,第五章第二句言“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众所周知,“橐龠”就是“风箱”,不但形象而且容易理解,并没有艰涩之感。“风箱”与史巫文化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关联。另外,《老子》第十一章言“三十辐共一毂”、“埏埴以为器”、“凿户牖以为室”,均是日用之常物,为大众所熟识;第六十四章所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是日常之理,为大众所接受。难道这些精妙的例子都与史巫文化相关吗?可见,从词句中看出史巫文化气息是正常,但不能反过来仅凭史巫文化就硬将《老子》中的词义解释成相应的模样。二则《老子》中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只。五千言中论及神(出现“神”字的仅八处,分别在第六、二十九、三十九、六十章)的时候,多为泛指。如第三十九章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天、地、神与谷都是一个范畴,并非所指。神谷第六章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谷神也不是某个具体神灵(具体释义有争议,不过公认体现了原始的崇拜)。进一步说,在《老子》构筑的体系下,行为规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自然以下,分别是道、天、地、人。而鬼、神或者仙在这个体系中没有相对应的地位。所以,《老子》似乎没有必要将“刍狗”越说越远,附上神力色彩。

其次,我们看一下(2)。《淮南子?齐俗训》提到“刍狗”,与《庄子?天运篇》相通:譬如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剟而已,夫有孰贵之?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逻辑,“刍狗”可以囊括三个含义:

a、敬而用之。所谓“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袀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也就是说,“刍狗土龙”在未经使用前的阶段,是深为所重的;它相当于某件贵重物品,蕴涵着相应得价值功能。

b、弃而贱之。所谓“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则壤土草剟而已”。此时,“刍狗”相当于完全无用之物。

c、先敬而后弃。也就是包括了a与b两个阶段,成为一个总体观照。此时的“刍狗”相当于一个先顺时而后背时的概念。

《庄子?天运篇》所言的“刍狗”,描述具体明晰,应该指义项c。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天运篇》并没有指出也没有迹象表明,此处“刍狗”一义引自《老子》;何况,在文本中与颜渊探讨“刍狗”问题的不是老聃,而是师金。那么,将c义项直接套用到《老子》中的“刍狗”上,即使可以解释得通,也未免差强人意。怎能证明《老子》中的“刍狗”不是a义项,不是b义项,就是c义项?

事实上,退一步来讲,c义项并不能地让人信服地释义。分析如下:《庄子?天运篇》中的文本具体含意有两个:1)师金认为,周礼就像刍,是先顺时而后背时的东西;现在它已经过时,不必再念念不忘。2)师金认为,孔子守着周礼不放,就像守着刍狗不放一样,念念不忘。

但是,以上两种行为,到底哪种可以等同于“以……为刍狗”这个句式呢?《庄子?天运篇》中没有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1)可以说称之为“以……为刍狗”,要达到“不必念念不忘”,必须先使之价值破灭,成为废弃无用之物。那么天地是否曾经“敬”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敬”过百姓呢?或者,天地是否曾经“用”过万物,圣人是否曾经“用”过百姓呢?显然费解。有人主张在此基础引申为“任由自生自灭”,比如苏辙认为:“结刍为狗,设之于祭祀,尽饰以奉之,夫岂爱之?适时然也。既事而弃之,行者践之,夫岂恶之?亦适然也。”但是,“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两个行为的主体明显不等。“用过即弃”的主体是作用于对象的参与者,“任由自生自灭”的主体是一名旁观者。“结刍为狗”不是自生,是人造之以生;不是自灭,是人捐之以灭。“用过即弃”与“任由自生自灭”二者相距甚远,况且,无论用过是否放弃,后者都可以笼统概之为“任由自生自灭”。从“用过即弃”推至“任由自生自灭”亦难以说服人。

如果是2)可以称之为“以……为刍狗”,释为“念念不忘”,那么顺着这个逻辑,是否说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以百姓为刍狗,就是天地悉心珍藏万物,爱不释手,圣人爱惜黎民,念念不放呢?既然如此爱惜,何必声称“不仁”,让多少后来者久不得其要领?

总之,以上分析表明,将“刍狗”释为“草扎之狗”,于《庄子》文本中可通,于《老子》则不通。庄子学派也有借老子之言阐发“至仁不仁”或者“至仁无亲”的嫌疑,此“刍狗”非彼“刍狗”。

那么,“刍狗”到底作如何解释呢?笔者以为,将“刍狗”释为“刍豢”较为恰当。

刍豢,当指牛羊犬豕。《说文》指出:“豢,以谷圈养豕也。”《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朱熹注曰:“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又如,《史记?货殖列传》有言: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

“豢”与“犬”关系之密切历来为人所道,《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郑玄注:养牛羊曰刍,犬豕为豢。孔颖达疏:食草曰刍,食谷曰豢。又《周礼?地官?槁人》:掌豢祭祀之犬。郑玄注:养犬豕为豢。商承祚先生在《殷墟文字类编》谈到:今卜辞有字囗(上“豕”下“廾”)、囗(上“犬”下“廾”),象以手奉豕,疑即豢之初字。篆字从,殆后世所增。牛羊曰刍,犬豕曰豢。故其字或从豕,或从犬。

可见,若以“刍豢”释“刍狗”,语义上可通。同时,刍豢还泛指祭祀用的牺牲(其实就是牛羊犬豕的另一用途),但没有“草扎之狗”的神力色彩。设“草扎之狗”之义为a,“刍豢”之义为b,比较二者可知至少有以下区别:

1、a是人造之物,依人而生。b是自然界的生物,有灵能动。

2、a与天地之关系是单向的:a作为道具祭祀天地,但天地对a没有任何既定义务。b与天地的关系是双向的,b依天地而生,天地有权干涉b,但是它不干涉。

3、a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既定对象。b是自然之物,本无其使命可言;若非要言其之于人的功用,那么它的功用呈发散性与不确定性,可以为人所奴役,作劳力、作菜肴、作牺牲,亦可以自生自灭。

4、a是单数,b是复数。

由此分析:

据1,“草扎之狗”不能自生,为则有,不为则无。而b可以自生,与人的存在无任何关系。

据2,对于“草扎之狗”,天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是在语境之外的,因为天地对“草扎之狗”无任何义务,如果“草扎之狗”对天地有作用、有左右,那才是稀罕的事情。对于“刍豢”,天地是成就牛羊犬豕的其中一个条件,但天地对自己的所为“麻木不仁”。同样地,圣人之于百姓,也应该遵循。这与《老子》提倡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甚至“道生之、蓄之……为而弗恃,长而弗宰,此之谓玄德”等极其吻合。

据3,“草扎之狗”的用途只有一个,就是取悦于神灵,企盼得到佑护。用之于天地尚可,但用之于圣人则不当。难道万千百姓、芸芸众生需要取悦圣人,从而得到圣人的佑护吗?可惜,《老子》从未提及,老子只提倡“邻里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相反,圣人可以在其能力范围内给予百姓帮助,不正像天地之于刍物么?钱锺书在《管锥编?老子》谈到:刍物,乃天地无心而“不相关”、“不省记”,非天地忍心“异心”而不悯惜。钱锺书不独言刍狗,独言万物,而将刍物并列,实乃明智之举。

据4,因为万物、百姓皆是复数,故“刍狗”宜释为复数。否则,天地将万物看成是一个“草扎之狗”呢,还是将万物看作是一堆“草扎之狗”呢?

可见,“刍豢”比“草扎之狗”更符合句意。那么为何不直接使用“刍豢”一词呢?一则“刍豢”比不上“刍狗”简单易识,求通俗而已,不然为何又不用“刍犬”以代“刍狗”呢?二则“豢”字已经发展出引申义,即收养,或曰以利收买。如《左传?哀公十一年》:是豢吴也乎。杜预注:豢,养也。又如《荀子?棨辱》:豢之而俞瘠者,交也。同时,《老子》喜言通俗之物,以平凡事平凡物作喻。如“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同理,“刍狗”易通俗不易延远,“牛羊犬豕”则是。

另外,《易?说卦传》说:艮为狗(稍后,汉代人以马喻乾卦,以牛喻坤卦)。由此,该章节包含有“天”(乾)、“地”(坤)、“风”(巽)、“狗”(艮)等重要的卦象,老子是否另寓深意,亦不可知。但狗素来被人所格外看重是毋庸置疑的。狗为六畜之一,除了有预兆吉凶灾异的象征作用以外,还有除灾的作用。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在东方烹狗,可以使阳气勃发,从而蓄养万物。又东汉的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说:天子所居住的城市一共有十二门,东方的三门是生气之门,为了不使死物在生门出现,所以在另外的九门前杀狗去灾。在阴阳五行学说中,狗与五行中的金相配合,又与方位中的西方对应,而与东方木相克,杀狗有毕止春天的阴湿疫气,使万物复苏成长的作用。狗能够去邪免灾,这并非是什么奇谈怪论,就连明代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也认可狗的这一特殊功能,他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道:术家认为狗能够禳辟一切邪魅妖术。《史记》中指出:秦国在城池的东、南、西、北四门前披裂肢解狗以抵御灾害。同时,用白狗的血涂在门上来驱逐不祥,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风俗。可见,凭狗的地位与影响,以“狗”代“犬豕”,极有可能。

以上从词汇本身分析“刍狗”的释义,以下结合《老子》体系,阐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句之含义,兼证余以上释义之可行。

由于“刍狗”一句涉及儒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仁”,更直言不讳“圣人不仁”,因此显得充满火药味,甚至一度演化成儒、道两家论战的口实之一。

首先,笔者对“仁”的传统解析无任何异议。《说文》指出:仁,亲也。儒家将之升华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爱;并以之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相当于英语中的benevolence。不过,“仁”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具体的语境中其具体含义会有所变通。那么,此句的“圣人不仁”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先引一些较为经典的意见:

吴澄认为:“圣人是无心于爱民,而任其自作自息。”

范应元认为:“圣人体此道以博爱,其仁亦至矣,而不言仁。其于百姓,亦如天地之于万物,辅其自然而不害之,使养生送死无憾,不知帝力何有于我哉!”

萧天石认为:“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其以百姓为刍狗者,乃一任百姓之自为刍狗也。死生得丧无与焉,当如是则不得不如是也。当生即生,当杀即杀;当行即行,当止即止;当用即用,当舍即舍;当成即成,当毁即毁;此当然而然,实即自然而然,纯为一道之流行,与一气之流行。圣人之用心,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由上可以看到,以上几家释“圣人不仁”时,终究受制于“结刍之狗”这一义项的引导。其中的共同点在于:

1、“刍狗”为卑贱之物。

2、强调“天地”与“圣人”不亲近任何事物(没有任何感情)。

3、“天地”与“圣人”完全不作为,任由自生自灭(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三项放回《老子》的文本当中考察,发现矛盾重重,不能自圆其说:

对于1,《辞海》在解释“刍狗”一义时,列举了河上公注与《庄子?天运篇》释两个说法,然后指出:两说不同,皆以喻轻贱无用之的东西。 也就是说,“刍狗”卑贱不堪,“天地”与“圣人”完全摆出一幅的冷面孔,对任何东西都不放在心上。但是,《老子》第四十九章指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如果圣人不把百姓放在心上,又何必以百姓之心为心?岂不是自作聪明?显然相悖。当“刍狗”被理解成“刍豢”时,无卑贱之义。万物有万物的生息,百姓有百姓的生息,仅此而已。

对于2,《老子》第二章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另外《老子》第四十五章有“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等言语。又《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可见,《老子》的体系强调取消对立,不欣赏极端的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仁”并非刻意强调“无所亲爱”,而是强调说,圣人对待百姓与天地对待万物的方式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没有对其中某部分“特别亲近”;或者说,没有“偏爱袒护”。当“刍狗”释为“刍豢”时,这一点理解得更明显,而且与《老子》文本非常贴切。

对于3,《老子》第二十七章指出:“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如果“圣人”任由“百姓”自生自灭,咎由自取,何必“救人”“救物”,又何必“无弃人”“无弃物

老子的《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伯夷列传为什么能成为七十列传的第一传呢?

因为司马迁在第一卷就抛出了一个很大的哲学问题,也是中国文化里讨论了几千年的一个哲学问题,那就是天道。那到底什么是天道了?是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逻辑呢?

这个故事就是司马迁的一个哲学思想,也是为了以后的列传给铺垫,也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因为一个人最后的结果,而判断这个人是对是错,是善是恶。另一个问题就是要表达,孔子在当时的感受。

如果我们用佛教的观念来看,那我们就看不懂中国儒家文化里的天道。司马迁或者红子眼里的天道,跟我们现在掺杂了佛教的业报思想是有区别的

我们来看看文章里面几段比较有意思的文字

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求仁得仁,又何怨乎?”

这一句是我们成语,求仁得仁的出处。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的学生问伯夷叔齐,他们最后这么惨,到底有没有怨恨呢?孔子是这样说的,孔子说伯夷叔齐,他是一个不厌恶的人,你怎么对他他都不会恨别人,所以也不会有仇人。第一个怨字就是怨恨他们的人。而第二个怨字又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他们自己追求仁德而得到最后那种悲惨的结局,那又有什么好怨恨的呢?

这个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说有两兄弟,来到了陕西,投靠了当时的文王,结果文王死了,武王,没有安葬文王,就去讨伐纣王,结果还赢了,两兄弟就开始,鄙视武王,觉得他没有道德,没有孝道,居然还能打的胜仗,两兄弟就躲在山里面,开始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对绝食的人,而且是绝食而死。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蹠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後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这一段话是非常经典的,我觉得是也道出了我们作为一个人或者中国人对这个天道的一种看法。我经常借用别人说的一句话,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那为什么我们看到的跟佛教说的有的不同呢?,为为什么好人就没有好报呢?坏人却这么好呢?你没想到在2000多年前,已经有人在问这个问题,跟我们现在的感受是一样的,那个人就是孔子

孔子说,这么好的兄弟,这么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啊?天道到底是什么呢?它里面说了一个坏人叫做盗蹠,这个人无恶不作,还吃人肉啊,就是一个土匪,但居然有善终,然后孔子就,就不懂了,为什么听到是这样的呢?有一些人做坏事不遵守规则,但却能代代相传,而且安享富贵。而有一些人已经是走着大道,不走小道,只是在很适合的时间说出一些正义的话,为什么就会封号封群呢?

不是开玩笑的,孔子真这么说的

不单是封号封群,有一些人连命都没了,为什么这么好的人,而且只是为了正义说几句公道的话,都会落得如此的下场呢,那天道底是什么呢?

而且这样的事不是一个两个不是就什么谁的群封了,是很多很多,说真话的人都落得如此的下场,数不尽,为什么会这样的?孔子不禁要问这个问题。

其实孔子最后也没有找到原因的,孔子只是在感叹,因为他也是在问自己,为什么这么有德行的人会落得如丧家之犬呢?

最后孔子给我们的答案是这样的,他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意思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志向,那你要钱的你就去求钱,如果明知能够得到钱,那你宁愿做一个奴隶也无所谓,但是这世界上有一些东西,不是说你去求他就能求得到的,那既然是这样,天道既然是如此,那我们不如去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就是孔子最后给我们的答案。

孔子又说了,这世界不是说,你努力了,你是一个正义的人,你是一个好人,那你就能出名,你就能流芳百世,伯夷叔齐为什么能流芳百世?是因为有我孔子,称颂他们,这样他们才会让后人知道,而事实上,这世界有很多人在坚持着,做一些正义的事,做一些道德的事,但是他们只在市井之中,并没有人去发现他们,可能1万年100年1000年,根本就无人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在做这样的事情。这也是天道给我们人类的一种无奈。

所以也可以说人能出名,或者说居市井里的人能够出名,大多时候是靠运气.

而这篇故事的巧妙之处是前后的呼应。文章一开始就列举了很多的人,有一些是出名的人,有一些是不出名的人,然后他就问,这些人到底存不存在呢?最后他就用最强烈的对比方法来告诉大家,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是做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可能是很好很好的事情。但是因为没有遇到那些所谓的贵人,或者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去指点他,称颂他,纪念他,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在历史上。就算这个人是曾经一个地方的国君。也是如此。当然,有一些更是默默无名无人知晓。

我个人认为,这故事最厉害的哈,当时应该是三千年前,有一对兄弟为了抗议当时,为了正义最后绝食抗争而死。

相关成语:求仁得仁? 以暴易暴? 糟糠不厌 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

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什么意思?拜托各位大神

《道德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tuó)籥(yuè)乎?虚而不屈,动而俞出。这章受到了许多人的批评与指责,认为老子反对“仁政”,是人民的对立面。事实上认真理解“仁”的本义,以及结合老子的思想可以看出,老子提倡的是天然合一,并非反对孔子的“仁”!

“仁”这个字,在现在的普遍理解是做好事的心理,惠民的政策。远古造字之时,两人为“仁”,三人为“众”,仁的本义就是自私,心中只装了两个人。仁字本意为自私,后来发展成爱亲人,所谓两人并非单纯指两个人,这两个人的人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亲人。爱自己、爱亲人就是仁。孔子进一步发展,将亲人的概念扩大到所有人,爱自己,爱所有人就是孔子的仁。

老子的思想明显比孔子要高远一些,老子并不局限于人,他认为天下万物都应该爱,不仅要爱人,还要爱动物、爱植物。爱天下万物后,就会大爱无爱,不会对人、动物、植物有特殊的感情,一切都按自然规律行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是说大自然不偏私于任何生灵,都一视同仁,万物都如纸糊的,没有贵贱之分,没有高下之别!圣人的标准就是对万民一视同仁,都如纸糊的,不会将亲人的生命看得比普通人更重,不会将帝王将相的生命看得比百姓重。

《荀子·天论》中写道: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就是说天道无私,不会为坏人的崛起而愤怒,也不会为圣人的陨落而掉眼泪。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没有高低贵贱之别;对人世而言,则不得不有选择的维护一个圈子,在圈子以内讲仁道,对圈子以外讲霸道。天道是最高的一境界,能达到这样境界的人屈指可数。爱自己是本能,爱亲人是孝道,爱乡邻是友善,爱国人是仁道,爱世人是王道,爱世间万物则是“不仁”,不仁才是天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些名言警句的本意,你弄错了几个呢?

一段有两个古代的词,一是“刍狗”,一是“橐钥”。“刍狗”就是用草扎的狗,是在祭祀的时候摆在祭坛上的,而“橐钥”是风箱。这样一来,《老子》第五章的字面意思就是这样的:“天地是不仁的,将万物作为祭坛上草扎的狗。圣人是不仁的,将百姓作为祭坛上草扎的狗。天地之间,不就像风箱一样吗?虽然空虚,但不会穷竭;运动起来有喷薄欲出之势。用语言表达总会穷尽,不如守在中间”。这样的解释很有问题,首先,天地和圣人都是不仁的,将万物和百姓作为祭坛上草扎的狗,这有些视百姓如草芥的意思。其次,前面两句关于天地和圣人不仁的话和后面的天地像风箱一样运动不息的几句话似乎没有关联。于是,这样的段落就造成了众说纷纭的解释。主要的看法是将“不仁”解释为没有偏爱,将“以XX为刍狗”解释为对待众生平等的意思。看来这段话中最大的困难来自于“不仁”,孔子说:“仁者爱人”。可是,老子说:“圣人不仁”,这岂不是说:圣人不爱人。于是,大家就将其发挥为:圣人没有偏爱。然而,在这样的发挥之后,还面临解释为什么圣人将百姓当作草扎的狗的问题。当然,可以按照这个思路,既然圣人没有偏爱,那么他们看百姓就像看待祭坛上草扎的,认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但是,这样的解释还是不能令人满意。为什么老子要用“刍狗”来形容百姓,用石头来形容不是更好吗,毕竟石头是天生的,不是人造的。而且,在圣人平等地对待百姓之后,怎么就跑到天地运行上面去了呢? 我们可以先看一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所表达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是天地拿着万物去祭祀?如果是这个意思,就应该存在第三个角色,也就是去祭祀谁。然而在这句话里只有两个角色,天地和万物。因此可以认为,天地就是那个被祭祀的,无论是神像还是牌位。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一个祭祀场所,上面一尊神像,祭坛上摆着许多草扎的狗。这实际上是一场对话,在神像和“刍狗”之间进行。而天地就像这座神像面临万物的时候,它所看到的就是面前的“刍狗”。“刍狗”不同于其他物品,不同于神殿里的供桌、摆设,它是来与神像对话的。每一个“刍狗”背后都有一个编织它们,送它们到这里来的人。而不同的人又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相邻摆在这里的编织品可能来自身份、地位非常悬殊的人。因此,每一个“刍狗”实际上都标注了祭祀的人的身份和地位,也就是标注了人文空间:“礼”。另外,送“刍狗”来的人在编织它们的过程中寄托了各式各样的期望,因此在制作的时候会将自己的感情也编织于其中。这是一个寄托了人种种情思的作品,属于“乐”,也就是人文时间。因此,拿到祭坛上的“刍狗”远远不是草扎的狗那样简单,它是人文时空:“礼乐”的体现。当这样各自独立的人文时空摆在神像面前时,神像是如何看待它们的呢?显然,在神像眼里,他们没有任何区别。无论它们出自高官还是平民,虔诚的信徒还是路过的旅人,在“刍狗”与神像的对话中,看不到有任何差别。如果我们将场景变换一下,设某个人过生日请亲朋好友前来相聚,很自然,大家会送礼物。曲终人散之后,这位接受礼物的人在面对形形的礼物时会是什么样的状态呢?会如同神像面对“刍狗”一样视所有的礼物没有任何区别吗?礼物同“刍狗”一样,也代表着送礼之人的身份、地位;礼物的选择、包装、贵重程度也是送礼之人情思的表达,礼物也是人文时空的代表。但是接受礼物的人可不会如此的淡定,老领导的一幅字可能在他看来比什么都珍贵;同事、朋友所送礼物中那些包装精美,用心选择的礼物可能会打动他的心;无话不说的密友所送的小物品,由于承载了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而会使他充满感动。是的,在面对所有人,也就是面对百姓的时候,我们打多数人就像这位过生日的老兄面对礼品一样,看到的是不同的人文时空,我们实际上是“以百姓为礼品”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了解了天地在看待万物,和圣人在看待百姓时和我们眼中的万物与百姓的不同。

这句话在很多中都能见到,最早应该是在《诛仙》中,每每主角遇到什么不公之事就要来上这么一句抱怨老天,然后反击打脸,看起来也是热血澎湃。

但这句话本意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它出自《道德经》,并不是说天地不仁慈,而是说天地滋养着万物,不会刻意去说自己有多么仁厚,更不会要求万物用草扎成的狗来祭拜它。

这是多么无私的劳模,完全能感动中国了,但被人用字面意思曲解,劳模瞬间变成恶霸。

铁中铮铮?

现在被用来形容一个人才能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刚强不屈。

但是这句话的出处是在位面之子刘秀接受赤眉军投降时,对其中一位名为徐宣的将领作出的评价之语。原话是?卿所谓铁中铮铮,佣中佼佼者也。?

意思就是敲起来比普通铁器响一点,比佣人强上一点而已,差不多就是矮子里面挑将军。所以以后最好不要用这句话来赞扬别人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能找到一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类的煽情话语网上并不少见,现在都是表达爱情的美好。

然而这句话原意只是跟战友一起互相勉力并肩作战,此句出自《诗经》中的《击鼓》,通篇都是打仗时的场景。

最早的?海誓山盟?说是在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中,但是在战国末年的《毛诗》及东汉时期的《郑笺》中,注释的都是战友之情,联系上下文,似乎战友的说法更靠谱。

所以如果你穿越到古代,不要对你的心上人说这一句哦。

以德报怨?

这句话很多人都以为是不要记恨别人的不好,要多给人家好处,简直就是那种被发好人卡的?老实人?。

但是孔子一个两米多高的山东大汉会这么忍气吞声?这句话出自《论语》,原意其实是如果你付出了太多不值得的仁厚、慈悲给不讲是非标准的人,那简直是一种浪费。

要用公正、高尚的人格来面对他人,不能冤冤相报,也不能姑息养奸。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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