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文城》:残酷现实中的人性光辉

品味人生 2024-08-26
导读第一次知道余华是通过他的《活着》,那是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以当时的人生阅历,我对这部作品的理解不过皮毛而已,但仍是受到巨大震撼。之后余华的书几乎遍览,只要新书一出,必是要一睹为快的。遗憾的是余华不是一位..

第一次知道余华是通过他的《活着》,那是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以当时的人生阅历,我对这部作品的理解不过皮毛而已,但仍是受到巨大震撼。之后余华的书几乎遍览,只要新书一出,必是要一睹为快的。遗憾的是余华不是一位多产作家,等他新的作品是极其漫长的过程。这一次等了八年,迎来的就是这本《文城》。

余华的《文城》:残酷现实中的人性光辉

《文城》讲述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两个故事互相交织,又互相背离,男人在寻找自己的真爱,女人在逃避自己的真心,两个人都在望着那个叫做文城的虚城市,以为那里包裹着自己的幸福。

男人名字叫林祥福,女人名字叫小美,这部分成了前后两个部分,分别以男女各自的角度讲述这悲惨的故事。

林祥福是北方一个乡里的富户,有地有产,还是一个手艺精湛的木匠。有一天他接待了一对路过的兄妹,他们称来自南方的一个城市,叫做文城。哥哥叫小强,妹妹叫小美。第二天小强有事独自离开,小美则留下来等待小强的消息。小强去后杳无音讯,很自然地小美成了林祥福的媳妇。没过多久,小美卷走林祥福世代积攒的一部分财富,销声匿迹。很明显,这是一场。

意外的是,几个月之后小美又回来了,肚子里是林祥福的孩子。她说她把林祥福的骨肉送回来了,但绝口不提那些财富都去了哪里。林祥福没有追责,重新接纳为妻,精心呵护。当小美生女儿,母女平安快乐的时候,林祥福认为自己此生将在幸福中度过。但孩子满月刚过,小美又一次消失了,但这次没有带走任何财物。

林祥福抱着满月的女儿,处理掉田产和房子,毅然踏上了寻找小美的路程。他要去寻找一个叫文城的地方,小美的故乡。但他没有找到文城,他最终明白过来这是一个杜撰的名字。他最后落脚在一个叫做溪镇的地方,因为这里的口音和小美的一模一样。林祥福在溪镇扎下根,等待着小美归来,并逐渐成为了当地颇有名望的人物。在等了十几年之后,林祥福为了救被土匪的溪镇头面人物顾益民,惨遭土匪。他到死也未能见到小美,他等了一辈子。

小美从十岁开始做了溪镇做织补生意的沈家的童养媳,丈夫是一个叫做阿强的不求上进又成天心不在焉的男人。因公公是上门女婿,沈家的绝对权威是婆婆。婆婆是典型的封建婆婆的形象,严苛而不苟言笑。小美是在婆婆的*威下战战兢兢长大的。由于一次偷偷接济自己的弟弟,小美被婆婆休掉,回到了自己的娘家。而此时小强的表现是一个十足的窝囊废。但这个窝囊废在三个月之后,突然“觉悟”,偷了家里的钱找到小美,带着她浪迹天涯去了。小强带着小美去了上海,在那个繁华的都市尽情挥霍,等到钱全部用光的时候,就穷途末路了。这个时候他们遇到了心地善良的林祥福,这个被他们坑了一辈子的人。

小美把孩子丢给林祥福之后,跟着小强回到了溪镇,在思念与背叛中痛苦生活。当林祥福出现在溪镇的时候,这个痛苦达到了巅峰。在一次雪灾中,小美跪在城隍庙前,在祈祷中死去。她到死也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也没有见到林祥福。而此时,他们俩其实就在不远的地方寻找着小美。

写实地描绘了清末民初那残酷的生存环境。兵荒马乱之中,到处土匪横行,而土匪的残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我都怀疑余华在描写土匪暴行的时候是怎么下得去笔的,看得我真是心惊胆战。与剿匪片里的那些愚蠢可笑的土匪相比,余华笔下的土匪残忍无情到让人发指。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土匪形象,而余华用他冷酷的笔触还原了一个如地狱般血腥的世界。世界是如此的黑暗冰冷,人性的光辉也就显得更加闪耀而温暖。拼了命也要为林祥福报仇的陈友良的义,为林祥福看护家产,最后拖着林祥福的尸体叶落归根的田家兄弟们的忠,还有朱伯崇和他一干民团兄弟在土匪的围攻中全军覆没的勇,这些中国传统的善,余华用厚重的笔墨波澜壮阔地铺写开来,读得让人心潮澎湃。

写得最复杂的还是小美。她是中国传统赋予给女性的温顺、善良、勤劳、节俭等美德的化身。除了这些,她的内心深处却有一颗追求自我的躁动而挣扎的心。婆婆发现她眼睛里不时冒出灵气,于是婆婆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把它压下去。她的眼睛有两次像金子一样发光:一次是她在小时候穿上新衣裳;还有一次是小强带着她在上海挥霍,这个时候她真正像是活成了自己。而绝大多数时间,他的灵魂是封闭在她那温良恭俭让的躯壳当中的。她恪守着作为妻子的角色,不管这个丈夫多么软弱无能。她甚至可以为了这个窝囊的丈夫,将身体交给林祥福,把他的财物给偷了。我读者,最恨的不是那个土匪头子张一斧,而是这个烂泥一般的小强呀!

林祥福真的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形象。家业殷实、勤劳能干、知书通礼,而且对女性也是恭恭敬敬。在林祥福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气魄,写下遗书慷慨赴死的时候,在面对残暴的土匪头子张一斧竟然决然夺刀行刺的时候,体现的正是中国士大夫的精神,还有侠的精神。

林祥福和小美可以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如果能够在一起,那必然是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但命运却很残酷,两个人的相遇竟然是灾难的开始。

当小美偷了林祥福的财物离开后,又把他的骨肉送回来的时候,她送回的其实也是自己的骨肉,也许这个骨肉蕴含的正是她的灵魂吧。这个拼命挣扎而无法逃离的苦命灵魂呀!当她放下满月的孩子再次离开林祥福的时候,她已是行尸走肉了。当她跟小强回到溪镇,将自己关在房子里与世隔绝的时候,这房子其实就是她的坟墓了。而那个成天无精打、坐着发呆的小强,早已不是人,名分罢了。

小美跪在大雪纷飞的城隍庙前,周围黑压压全是磕头祷告的人。小美满脸泪水,不停地磕着头,迎接着死亡的到来。这一幕如**的画面一般,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无法抹去。寒风萧萧,雪花纷飞,小美对着林祥福喊出了最后的呐喊,这是她灵魂的哭诉。

我不禁哽咽!

“来世我再为你生个女儿,来世我还要为你生五个儿子……来世我若是不配做你的女人,我就为你做牛做马,你若是种地,我做牛为你犁田;你若是做车夫,我做马拉车,你扬鞭抽我。”

读余华《文城》

《文城》想要表达的内容是《文城》它把人间的“情义”二字,深深地植入了人物的精神血脉之中,使他们在世俗生活里的一举一动,都悄无声息地彰显了这种人间珍贵的品质。

余华将《文城》 置于清末民初的乱世之中,又以雪灾和匪祸构成艰难的生存环境,其中的人物从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到被卖作童养媳的小美、天生就失去母亲的林百家,无不面临艰难困苦。

如此背景使得林祥福这样愿意救赎的人、陈永良这样始终记得复仇的人,还有顾益民这样感恩图报的人显得尤为难得,就算是那个心存欺诈之意跟了林祥福却两度出走的小美,也有《文城补》的陈述补足了她的悲哀和不得已。

《文城》中人物的善良并非没有根基,他们的善是一种维持人伦的善,是基于五伦一一婚姻、亲子、朋友关系之上的善。如果说所谓苦情主要来白自于世事浮沉、不由自主以及这种境况下的人伦破坏,他们的善也就体现在手这样的环境中仍然为了人伦圆满而牺牲自我。读者也应当注意到书中人物或者叙事者对于苦难的沉默。《文城》中的“和尚”可能是个例外,他为自己当土匪做出解释,也仅仅停留在慨叹乱世身不由己。

余华,文城里的傻男人与傻女人

余华的新书《文城》在2021年四月就出版,一只念念想读上一读。读完后我发现并没读懂什么,或许是我读的浅了……

分为两部分写,前一部分以男主人公为主,写了林祥福带女儿寻找生母。塑造林祥福的个性角色是憨厚老实讲义气,啊美啊强的出现给林祥福的生活带来的转折,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整个人生。林祥福带着女儿一路南下,凭借着记忆中啊美的方言,和阿强口中的文城,去寻找啊美,结果与啊美最近的一次居然是在溪镇的庙里。

第二部分以啊美为主,描述啊美的生活实际和心理变化。啊美作为啊强的童养媳,跟着阿强一路北上,试图寻找新的开始,结果一路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最原始的溪镇。

这是让我觉得对比最强烈的地方,林祥福为女离开,一生漂泊,他不断的在寻找在着,心却始终在故乡。啊美一生也在寻找,但最终还是回到原点。

文城,终不过是个虚壳。他好像再说,有些人总在追求的路上,结果半路发现自己的追求不过如此而放弃了,有些人放弃一切往前走,试图摆脱所有,最终不过还是回到了原点。

阅读丨余华《文城》寻找属于自己的文城

《文城》是浪漫的,浪漫之处在于,写了个傻男人和一个傻女人,傻男人叫林祥福,傻女人叫小美,男人是地主,有一日遇上了走投无路的小两口阿强和小美,小美骗了林祥福的金条,与阿强南归,要过黄河时,怀着林祥福孩子的肚子已然很大了,心里的坎迈不过去,回去给林祥福将孩子生下,与阿强二次南归,傻地主林祥福浪漫了,携孩子南方寻妻,寻至溪镇,溪镇死掉了林祥福,死掉了小美,长大了他们的女儿林百家,林百家在溪镇吃百家奶活命而得其名。

林祥福千里寻妻,是要干什么?在他心里,他还爱着小美,没女儿的话,没个由头,抱着女儿,便有了寻找爱情的名目,逢人便说,寻孩子的妈。之所以说他傻,精明的地主干不出来这事,不至于为了女人抛家舍业,由黄河北至长江南,见一见那个骗走自己金条的孩子妈。林祥福心里,既想见着,又怕见着。小美为其妻时,并来吐出真言,真言下藏着青白。林祥福明知自己寻不见,偏要勉强,也是放自己一条生路,这条爱的生路上,尽皆浪漫。

小美为啥?为啥二次与阿强南归,虽然,心里不舍孩子,也不舍林祥福。小美是被婆婆休了的媳妇,打小是阿强的童养媳。在孩子,林祥福,婆婆之间,小美选择了婆婆,虽然归家之时婆婆已然故去了。在小美心里,得到婆婆的认可,婆家的认可,比天大,比林祥福大,比孩子大,林祥福会让她生的安宁,婆家会让她死的安宁。

一个傻男人在寻,一个傻女人在躲,文城实际就是溪镇,可文城究竟在哪儿,鬼知道,林祥福的鬼魂知道,小美的鬼魂知道。

要说《文城》在写林祥福和小美的凄美,读者是不同意的,分明在字里行间能读出来灵魂出窍的感觉,仿佛有一双上帝之眼,就挂在遥远的高空,俯望着那-群人和那个年代,有官兵,有土匪,有地主,有铁匠,有佃农,有船家,有,有人为口吃的,有人为钱财,有人为义气,有人为信誉,有人为名节,有人为信仰,有人为爱情,逝去的消然消失,该来的还没有来,解释不通,便说命也。

抛却故事,你说《文城》写了什么,什么都写了,又似乎什么都没写。翻着页码,你也知道,故事是的,但感受却是真的,愤怒是真的,感动是真的,爱情是真的,信仰是真的,义气是真的,你心里有,它就是真的。

一段段文字,写的是故事,可字里行间隐约能看见的,就悲悯二字,忠要人理解,孝要人理解,礼要人理解,义要人理解,官要人理解,土匪要人理解,地主要人理解,佃农要人理解,逝去的要人理解,未来的还要人理解。

理解万岁,哭万岁,笑万岁。

《文城》是一个人的过滤器,或者说,好的文字是一个人的过滤器,看穿了色与空,感受了色与空的温度,身体里只剩下幸福

读《文城》,再次感受余华细腻的文笔

偶然在书架上看到了这本书,作者是余华,就顺手拿来翻阅,该书从构思到完成花费了二十一年,他的作品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用了三天时间再次沉浸于书中的城镇。

之前也看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优秀作品,里面压抑的氛围让我觉得些许悲凉,《文城》虽然也有血腥场面的描写,当相比较就显得轻松多了。

阿福,故事的主人公,沉默寡言,重情重义的谦卑男人。他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少爷,家里有地有房有仆人,本可以过别人羡慕的生活,却因为一个女子的出现,让自己有家不能回,寻找了一辈子那座虚无缥缈的文城。

阿福结识了小陈,两人靠做木工白手起家,把事业做的风生水起,也因此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得知阿福女儿被土匪绑走了,小陈让自己的儿子去对换人质,连耳朵都被割了,此等情意,让人动容。后来阿福被土匪残害,是小陈聚集了一大帮人去替阿福报仇,亲手了结土匪头头(其实是余华的妻子看了之后,气不过,强烈要求一定要把这个土匪头头写死)。

小美,阿福喜欢的女子,柔软又坚硬,驯良却叛逆。她是一个童养媳,从小就住在婆家,后来因为私自将钱财拿去给弟弟做赔偿,被婆婆赶出了家门,他的丈夫阿强因为思妻心切,离开家出走去追寻妻子小美,两个人四处漂泊,直到走进阿福家。

这小两口谎称是兄妹,博取阿福同情,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阿福和小美成亲了,而小美的丈夫阿强说,会一直等着小美出现。看到这我无比纠结,有夫之妇还做此等伤风败俗之事,虽然可以理解,但也无法消除我心中的愤恨。

阿福把祖祖辈辈攒下来的金条、房契和地契给小美看,一段时间后,小美说要去烧香拜佛,然后一去不复返,当阿福意识过来的时候,墙里的金条少了,从祖上开始积攒下来的金条差不多一半都被卷走了,他哭了,浑身啰嗦。从此以后,阿福沉默寡言,笑容从他脸上消失,心事重重,时而对着路口发愣。

虽然小美已经走了,往后的日子还是要过的,他还要让自己家的香火延续下去,一定要娶个规矩人家的姑娘,不能再娶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怎知走了很久小美突然回来了,说自己怀了骨肉,想把孩子在这生下来。小美骗了阿福家的金条,阿福本不该让她回来的,但想到有了骨肉,家里也就传人,心也软了。虽然金条一根没有带回来,但是却把孩子带回来了,没有生在野地里。

生完孩子的小美又走了,不过这次什么也没有带走,阿福安顿好家里的事情,踏上了寻找小美的征程。

他只知道小美去了一个叫“文城”的地方,阿福从北方一路南下,找过了很多地方,都没有人听过这个名字。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是小美心里永远的痛,也意味着阿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这本的,让我对书中人物的命运深感同情,土匪也并不都是恶人,也有后来改邪归正的,农民也并不都是贪生怕死的,面对土匪的侵袭,英勇献身的占大多数。虽然继续沿用了宿命性悲剧模式,却能击穿读者心灵。

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妻离子散,家毁人亡”的混乱时期,无法体会流离失所之痛。文城只是想象中的乌托邦,没有人真正去过那里,只要还有追求,我们便会勇敢的踏上旅途。

“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正如总会有一个地方等待我们找寻,无论那是一个梦,一份情,还是一处归宿。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漫长的寻找呢?

阿福找了几十年的小美,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去世,多年以后,仆人抬着阿福的棺材回家途中车坏了,而停下的地方正是小美埋葬之处。通过这样魔幻的方式,两个人终于又碰面了,像极了梁山泊与祝英台化蝶的场景。

这本书还有个小遗憾,没有交代阿福女儿之后的命运,还有那个被卖去澳洲当劳工的地主家傻儿子的命运,我想多半是客死他乡了,毕竟从小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倒也不值得同情。

——文/紫青? 2021/10/21

读 余华《文城》

三月中旬,听说余华老师历经八年,又有新书出版,忍了好久,最后还是没忍住,于是前天在网上买了他的《文城》。

到手就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工作之余,照顾完老人,夜深人静时,静静地读,至今尚未读完。自己读余华的书,喜欢静下心,一点点地品味。

一本书读完,往往画的到处都是。

就已经读的一部分来看,余华还是余华,无可替代的余华。

书中细节的描述,一读就是他的味道。如描写主人翁林福祥最初给人的印象:“一个身上披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

描写他背的包裹大:“他仿佛把一个家装在了里面。”

形容主人翁林福祥,吃苦耐劳,与佃农一起下地;为了学习与其父亲一样的酷好木工技术,与各种木工工具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且聪慧,读书写作勤奋好学。

这样一位品学兼优,几技傍身的大好青年,如果按照民国时期的正常逻辑,是不是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子,成家立业,过上稳定、安详、其乐融融的生活。

可惜阴差阳错,因为媒婆的过度小心,错过一段大好姻缘。也许只是为了等待小美,林福祥一辈子挂念的女子,自己女儿林百家的亲生母亲。

谁知与小美的姻缘如此短暂,女儿刚刚会昂头,小美就抛下他们夫女二人,再无音讯。为了这个刻入林福祥心中的女人,他抛家舍业,变卖家产,抵押土地,远赴小强(小美的丈夫)口中的文城,去寻找抛家弃女的小美。从此开启了另一种人生。

真可谓,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为了小强口中曾经的故乡“文城”(实际溪镇),林福祥不惜爬山涉水,历经风雪,跨越河流,在自认为是文城的溪镇,扎根,另起炉灶。用自己的手艺,与陈永良建起一个木器社。

林福祥用自己精湛的手艺,善于经商的头脑,加上前期所带来的银票,在溪镇万亩荡陆续购得一千三百多亩田地。可谓富甲一方,除了顾益民以外,没人能匹敌他的财富。

整部书,情节连续,跌宕起伏。

从林福祥的童年,母亲与少年林福祥,青年寻求姻缘的林福祥,林福祥与小美,中年林福祥,林福祥与女儿林百家,林福祥与陈永良,林百家与陈永良儿子陈耀武,林百家与顾家姐妹,顾家四兄弟,颇有大局观的顾益民,还有林福祥的管家田大。特别是残暴堪比日本人的土匪张一斧,杀死去赎顾益民的林福祥,后有被为林福祥报仇的陈永良所杀。

一环扣一环。

少年丧父的林福祥,奔波在寻找文城路上的林福祥,在溪镇奋斗的林福祥,为了女儿保护送她到上海读书、与陈永良不得不分家的林福祥,为了小美失却男人欲望的林福祥,内心沉默无限挣扎的林福祥。

余华细腻的文笔,在一幕幕地为读者刻画了众多典型的画面。人物形象个个丰满。不愧为力作。

喜欢读余华的书,因为他细致入微的描绘。

喜欢读他的书,好像人物就站在你的面前,令人想哭又想笑,读后掩面沉思,不禁为书中人物悲惨的命运唏嘘,身逢乱世,土匪横行,生灵涂炭,人民难以安身立命。

特别是写被土匪割掉耳朵的那些溪镇人时,左耳被割的人,走路往右歪,右耳被割的人,走路往左歪。看到这些,好像自己也跟着歪,令人好笑,可心又在流血。

混乱的社会,需要有大局观的人,顾益民就是一位有气度和眼光的民间领导者,也是位有实力,有财力,有号召力,有长远眼光的人。

组织成立对抗土匪的民团。

为保护镇民,不惜花重金善待北洋军阀军。

给他们找窑子,提供酒楼、冬季御寒服装,直到把他们哄走。

及早读《申报》的顾益民,很有眼光地将女儿送入上海专门女子学院学习,并不到声色地让林福祥也把女儿林百家送入学校。

可谓不简单的一位民国人士,可惜受尽土匪残忍的戕害,多亏陈永良搭救,捡回大伤元气不成人形的余命,为此搭上了赎他的林福祥的宝贵生命。

读文城,就是在读一部小型的民国城镇史,一代人的奋斗、发家、败落、没落、在历史大潮中的跌宕起伏史。一代民国时期人民的苦难史。

一个人的奋斗史,追求史,爱情史。为了一个人,爱上一座城,颠簸一生,终于客死他乡。

没有人能脱离时代的大潮,独善其身。

网上大家都评论说 余华老师是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丢给读者的段子手作家 。确实如此啊。

照例说一下本书的大概内容。在清末民国初年的动荡时代,主人公林祥福是一个乡村地主家的少爷,虽父母早亡,家产丰厚,但他没有骄奢*欲,反而吃苦耐劳,有一身好文化修养和木匠手艺,成为一个山岳般厚重的北方男子汉。这一天,有一对自称是来自南方一个叫“文城”的兄妹来到他家借宿,说是去北方投奔亲人。一个叫小美,一个叫阿强。林祥福接纳了他们,第二天阿强说先走,把小美暂时留下,自己先去京城,过段时间再来领。长得并不相像叫小美的“妹妹”留下来了。就这样小美与林祥福日久生情,随后结婚。可是这就是一个乡村,在知道林家金条藏身之处后,小美卷走一半金条。林祥福对小美爱之切,恨之深,花了好多时间才从这段感情算是走出来,可没想到小美回来了,说怀上了孩子, 一定要在林家把孩子生下来。林祥福选择了原谅,并重新补办了隆重的婚礼。也许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林祥福害怕小美会再次离开。曾许诺如果小美再次离开,他会带着女儿去找她,不管天涯海角。最终小美还是离开了,林祥福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带着女儿,带着家,一起上路去寻找着小美。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个叫做溪镇的地方,也是林祥福认为的小美的家乡“文城”,并在那一边安家抚养着女儿一边一直寻找并等待着小美。

这样庞大的包袱是陈永良从未见过的,在这个北方人魁梧的身后左右摇晃,他仿佛把一个家装在了里面 。—陈永良第一眼看到林祥福。

接下来就是余华老师被诟病的把悲伤丢给了读者的结局。林祥福把家产交给世代的雇农—田家之后,一路南寻,历经龙卷风、冰雹等艰险,来到了溪镇,继续打听文城在哪里,可走了一段才发现小美和阿强的口音与溪镇人的口音相似,便留在了溪镇。他听婴儿哭声敲陌生人门,拿出铜钱,为女儿讨一口奶喝,就这样她的女儿喝着百家奶水长大,取名 林百家 。直至走到陈永良家里,溪镇上的陈家让他漂泊的心沉淀下来,于是便和陈永良一起做木匠,共同创业,成为溪镇的大户,并且得到溪镇地方大户顾益民的赏识,女儿与顾家长子定了娃娃亲。女儿在长大的过程中,由于陈永良老婆李美莲的悉心照料,母亲的角色并未缺失,人生得美丽大方体贴懂事,与陈家长子的爱情受到了双方家庭的排斥。后来,女儿逐渐长大,随着军阀混战,兵祸四起,溪镇的安宁遭到了破坏,林祥福为了赎回被土匪绑走的顾益民,带着“赎金”只身独闯匪巢,被土匪激怒,意欲报仇未果而不幸遇难。至死林祥福都没不确定溪镇就是文城,也没有见到找寻一生的小美, 咫尺便是天涯 。随后,衷仆田家五兄弟,前来带他的尸体回北方故乡。

这就是《文城》的主线故事,后边又补了大概三分之一阿强与小美的故事,原来小美是阿强的童养媳,阿强家里父亲是上门女婿,母亲抠搜,在家里说一不二。有一次小美用了家里的一串铜钱资助了自己的弟弟,被婆婆休了回去,阿强在沟通未果后,拿上家里的钱,带上小美去私奔,在把钱即将花完的时候,阿强由于在成长过程中母亲的强势,自身性格与其父相似,略显怯懦,于是他不知道该去何方,而北京恭王府上的姨父也许只是他的一个幻影……

故事内容有点长。但是觉得都是不得不写的东西。

林祥福,换现在的说法——一位“优质富二代”。没有纨绔习气,反而心地善良。所有美好的品质都在他身上闪闪发光,他爱好读书,有着技术大拿的木工手艺,始终热爱生活,热爱着脚下的土地。即使是被小美欺骗,祖辈的积蓄被骗走一半,他仍是用爱与原谅重新接纳了小美,并且对她爱的更深入了。也遵循着自己的诺言,离开故土跋山涉水,历经艰难险阻去天涯海角的寻找小美。最后留在了他认为的文城——寻找并等待着。结局并不美丽,即使日后有了万贯家财,失去小美的家就始终不是个完整的家,女儿的母爱可以被代替,但林祥福却始终不是个完整的人。最后为了镇子的安危赎回顾益民死在了土匪的手中。生命的最后没有绚烂与跌宕起伏,最后留下的只有一双睁开的双眼,旁人认为的“未死”奇景。在我看来,那双眼也许在最后看到了向他的小美,他再也不舍得闭上,生怕她又走了吧。

小美,多么大众的名字啊。在文章后面才知道全名—邱小美。这个生活动荡封建时代的可怜姑娘,年纪轻轻就被卖到阿强家里做童养媳,由于婆婆在家里地位的强势,使得她始终生活在一个无形的套子里,颇有种画地为牢的感觉,稍有逾越便是雷霆一击。命运确实也没有放过她,他被婆婆逼迫离开这个家,最后被阿强救赎般带着她远走高飞,压在头顶的乌云被一束阳光击穿,从此他对阿强才开始有了爱。在上海得恣意生活是她一生最高光时刻,之后又绚丽且短暂般回归现实。之后遇到林祥福,这个她最爱的男人,也许是为了还恩情,她没有沉浸在与林祥福的爱情之中,选择了偷走林家的财产和阿强回到了溪镇。是的,就是林祥福留下的溪镇。他没有找错。 一个人要刻意躲着你即使是挖地三尺也找寻不到的。 最后,她和阿强冻死在大雪纷飞的城隍庙祈福活动当中,宛如最虔诚的信徒般,也许是最诚心的祈求,也许是内心罪恶救赎的解脱吧,化为了一坐冰雕般一动不动立在那里。到最后无人认领草草下葬。

阿强,也是大众的化名。直到死后在墓碑上才知道他的全名叫沈祖强。可惜的是他完全没有继承祖业并使之强盛,反而在他身上沈家断了香火。在强势母亲的影响下,他怯懦且毫无目标,一辈子活在母亲的阴影下。就是这么一个老实木讷的男人,冒天下之大不韪,背上不孝子的罪名,离家出走,接上被母亲休回娘家的妻子,去了上海,还想去京城。这是小美作为一个女人,她人生当中的至美时刻。也因此,在他们落魄的时候,小美曾想过不惜以卖身来养活阿强。也许是出于感激吧,她毅然选择带上林祥福的金条,抛下女儿,回到阿强身边。后来和小美回到溪镇,错过了母亲的离世,荒废了祖业,始终活在被林祥福抓获的惶惶不可终日的内心煎熬当中。直到和小美华为冰雕解脱般冻死在城隍面前。

书中还刻画了很多人物。有顾益民,人如其名,是一个有益乡民的人。作为溪镇商会会长,民兵团第四任首领,他是个愿为乡民做实事的乡绅。面对外来力量的入侵始终团结乡民保护着自己的家园。陈永良,永远忠良。短暂做过顾益民的仆人,是林祥福的知己和商业伙伴。他救了被土匪的顾益民,重情重义也亲手杀死恶贯满盈的土匪头子,为林祥福报仇。陈永良的妻子李美莲,给了林百家缺失的母爱,并在绑匪进村把林祥福的女儿绑走时,主动提出用长子去换妹妹回来,为此长子陈耀武吃尽了苦头,还丢了一只耳朵。还有田家兄弟得忠诚等,不一而足,每个人都有其闪光点。

作者费大量笔墨,前后反复描写小美的眼睛,直到她眼中金子般闪亮的颜色逐渐淡去。爱情没有对错,纪小美与两个男人之间的纠葛,说不上孰是孰非,只能说造化弄人。沈祖强与林祥福,各自有着爱她的方式。但在我看来她最爱的还是林祥福,即使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那种夫妻般的相濡以沫—男耕女织才最宝贵且让人着迷吧。她是一个渴望爱与平和的人儿。对于阿强,她有过爱,但更多的是感激他解开她身上的束缚,让她能短暂呼吸的慰藉,到最后她想最多的是她的女儿—林百家。一个到死都未知道的名字。贴心的藏着的是女儿出生留下来的胎毛,是在生命最后时刻她唯一感受到温暖的地方。

也许现在各位看官看来,这就是一个渣女骗财骗色骗人生的悲惨故事,即使这个女人有着同样不堪的过去与遭遇。但林祥福没有恨她。那是在第一次出走回来后,有一句话很深刻“你也没有狠心把金条都偷走,你留下的比偷走的还多点。”是阿,她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给了他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一个家,即使这个妻子离开了,家维系的时间不长,但他有了不一样的一个人的生活,一个始终找回这个家的命运,即使颠沛流离,艰难险阻呢。就像林祥福一直购买土地一样,他说是给女儿以后的嫁妆,使之不受婆家看轻。 实际上这何尝不是他心上的砝码呢,他始终心存希望,每一块土地都是加在他等待小美的天平这端 , 只有这样失去小美的天平那端可能就会翘起来高到天上去,直到看不到吧。就这样形成了万亩荡 。也许是命运使然吧。他出现在城隍庙祈福当场,冻死的小美离他只有几米之隔。他生前经常爬的西山离小美的坟茔也只有一个山头之距。 就在最后的最后,装着林祥福尸体的棺材路过了了小美的坟前,并短暂停留。我想人死了如果有灵魂一说的话,他是找到了小美的。他会说:“小美我终于找到你了”。并张开他山野般的臂膀拥她入怀,再也不在放开。即使是魂飞魄散呢。

命运捉摸不透,在日升月沉的岁月当中,愿林祥福、小美与阿强不是你我。愿我们都有林祥福般善良的品格,对等的被温柔以待。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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