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哲学导论的介绍
这本书是罗素的数理哲学的一本通俗著作。它是罗素继1903年问世的《数学原则》和1910—1913年出版的三大卷皇皇巨著《数学原理》之后所写的一本书。1 由于前二者分量太大,内容艰深,一般人,甚至专门从事数学原理探讨的人,难以通读,于是罗素写了这本书。在这本书中罗素以他的明白晓畅的笔法陈述了数学原理研究中确定的科学结果。所谓的数学原理研究中确定的科学结果特别包括数理逻辑方面的结果。罗素认为,数理逻辑作为一种方法,有助于传统的哲学问题,特别是数理哲学问题的解决,在这本书中他将数理逻辑的主要结果以一种既不需要数学知识,也不需要运用数学符号能力的形式陈述出来。在这本书中罗素还清楚明确地陈述了他的数理哲学观点。这就是人们通常称做的逻辑主义。谈到罗素的数理哲学或者逻辑主义,经常为人们所征引的就是这本书的一些章节。
大学里读哲学要上哪些课程,读哪些书,会学到些什么内容呢
虽然,
我不清楚
哲学的
抽象思维
是什么。但是按照学科分类的话,确实应该不是同一个东西。
因为数学是
数理逻辑
。而大学的哲学系里还有一门叫逻辑学的,其中的一部分是数理逻辑。。。
据说逻辑分很多种,有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形式逻辑.数理逻辑.辨证逻辑...请问哪一种才是最高级的.!!!!!!!!
课程主要有以下:
哲学导论、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形式逻辑、数理逻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现代西方哲学、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西哲原著导读、科学技术的革命、马哲史、学、宗教学、等等
当然还有一些公共课
不过不同的学校设置的哲学课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概要学习的内容就这么多。需要读的书根据你学习课程的不同可以具体补充读,不过需要很大的兴趣才能读下去,光这些课本就很难读了,每个课程有相应需要配合读的书。
说实话,学到的内容不是很实用,一些哲学家的基本思想,一些哲学学派的思想,哲学的发展历史等等,如果有兴趣的话,想搞研究,那就可以考研。
简明逻辑学导论的译序
什么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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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成为一门科学,那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这恐怕怀疑的人很少。我们知道亚氏并没有把他的研究叫做“逻辑”,但他明确指出他的研究对象是“三段论”,而这是关于从一个真的前提“必然地”推出一些结论的科学。他的三段论有两种,一是蕴涵三段论,二是归纳三段论。前者我们不必说,后者实际上是一种完全归纳,因而也是演绎性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逻辑”,就是关于“必然推理规则”,或“必然证明或论证规则”的科学。他尽管提到过简单枚举归纳,但并不是从“逻辑”意义上来说的,只是为了和“逻辑”进行对比而从论辩的意义上而言的。
从词源来说:赫拉克利特最早使用logos也是指语言中体现的“客观次序”,也是在“必然”意义上讲的。因此,“逻辑”的本义不仅仅是指“推理规则”,而且是指“必然推理规则”。逻辑学和其它学科分科的意义,实际上就在这里。如同当今中国许多人指责经济学没有研究“生产力”一样,硬要逻辑学去研究它的内容是否为真,本来就不合分科的原理。如果逻辑学什么都可以研究,就应该叫“知识学”。
什么是归纳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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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提出科学的“归纳法”的时候,并没有说这就是逻辑;而是到了穆勒才把“归纳法”写进了他的《逻辑体系》中。但是,他不是在“必然推理”的角度来使用“逻辑”概念的,他的逻辑是指建立在一套“程序化规则”的“推理”,至于使用这个规则是否得出必然的结论,那是无关紧要的。他认为,凡是推理都有权叫逻辑。可见,就是穆勒自己也认为,根据本来的逻辑定义,研究归纳其实不能算逻辑学。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现代归纳逻辑的大家,如卡尔纳普等根本不认为培根、穆勒的“归纳法”是什么“逻辑”而只认为它是一种“方法”,也不认为现代归纳逻辑起源于他们两个,而是起源于概率论;而最先研究的概率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反对什么“唯理主义”,而是为了解决的问题。概率论创始人帕斯卡本人就是唯理主义者。
但是,现代归纳逻辑之所以叫逻辑,也不是因为它已经变成了一门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演绎化”。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归纳逻辑是关于“概然性”的学科。它和“逻辑”学要研究的领域根本不同。一个“演绎化”的体系能否就是“逻辑学”?现代的一些科学,如博弈论内部也是演绎化的,能够因此就叫做“逻辑学”吗?
什么是辩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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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现代逻辑一般是把“归纳法”和“归纳逻辑”严格区分。同样,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也不一样。在黑格尔之前的应该叫辩证方法(而不是姚大志说的是什么逻辑),而在黑格尔这里的确是要用“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来建立“新的逻辑学”。因此,他所谓的辩证法就是指辩证逻辑。他的思路主要有两个:一、解决逻辑学的基础问题,即是用逻辑学来自己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注意,绝不是从外面引一个什么“归纳法”来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这就是一个圆圈式思维方式,而以前的逻辑则是直线性思维方式,所以无法具有反身性。二、使得逻辑学不是建立在同一律,而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我们知道,在黑格尔时代,所谓“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这个根本前提本身是没有经过证明的规律,所以形式逻辑作为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本身就是不必然的。如果把逻辑学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就可以说明同一律的根据,从而使逻辑学的各规则之间的相互推演真正具有“完全性”和“必然性”。就黑格尔说的这点而言,他试图创立的辩证逻辑的确可以说是比传统形式逻辑更高级。
至于黑格尔这种思路是否就真能建立起了他的辩证逻辑,这个可以怀疑、探讨和研究。但是可以肯定,这里的逻辑含义也是从必然性来说的。黑格尔说:“辩证法...是在科学内容里由以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他就是要阐述这一“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
因此,这里提醒一下其他参与讨论的朋友,就是“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不是在所谓“内容”和“形式”的区别。而是我们上面说的内容。所谓“形式逻辑”指的指逻辑学只研究逻辑常项,这点辩证逻辑也一样。作为一门科学不可能去研究那些变动无常、不可把握的东西。黑格尔说:“内容不如说是在自身那里就有着形式,甚至可以说惟有通过形式,它才有生气和实质;而且,那仅仅转化为一个内容显现的,就是形式本身。”因此,辩证逻辑也只研究“辩证逻辑常项”,即逻辑的形式。
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要研究具体内容的,那是从罗素开始的无稽之谈。
辩证逻辑和归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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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逻辑也是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因而和培根、穆勒的所谓归纳法没有什么关系。归纳和演绎(逻辑)各有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归纳主要用于搜索发现,逻辑用于证成;归纳研究在不充分条件下的可能过程,逻辑研究充分条件下的必然过程。因此,辩证逻辑恐怕很难建立在“归纳1...演绎1...归纳2...演绎2...”的基础上。硬要找一个公式,不如说是:分析...综合....。这里的分析和综合都是逻辑学意义上(如亚里士多德把他的三段论就叫作分析),而不是方法意义上的。方法意义上的这个公式其实在柏拉图的辩证法里面就已经有了。
制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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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有机结合(当代逻辑的新领域:制约逻辑)
二千三百年前,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elés 前384 — 前 322年)以《工具论》创立了传统形式逻辑,为逻辑发展史树起了第一座丰碑。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过英国数学家布尔、德国数学家弗雷格、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罗索等人接连不断的努力,吸收莱布尼兹的成果,建立了后来作为电子计算机理论基础的“正统数理逻辑”的现代公理系统,这是逻辑学发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
1968年,中国形式逻辑研究会理事、北京开关厂工程师林邦谨创立了一门新的逻辑学说 —— 制约逻辑,向前两座丰碑提出了挑战。18年,在我国逻辑学界元老沈有鼎教授的举荐下,经华裔美籍逻辑学家王浩教授推荐,林邦谨在美国数学会刊物《文摘》上发表论文《制约逻辑简介》。1985年12月,林邦谨的专著《制约逻辑》在国内正式出版。制约逻辑独树一帜,震动了逻辑学界,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制约逻辑是传统的形式逻辑与正统数理逻辑(现代逻辑)有机结合的产物,它运用现代逻辑提供的严格精密的数学方法,去构造一个能确切地体现传统形式逻辑的深刻正确的主导思想的非正统的逻辑制约系统。林邦谨认为,传统形式逻辑密切结合人类普通思维和自然语言实际,把从已知进入未知的推理格式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坚持贯彻不许循环论证,这是它的深刻而正确的主导思想。但它对十些极简单的推理却不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演算技术也十分简陋、陈旧,远不能满足现代的需要。正统数理逻辑系统地用了现代数学方法,论证严谨,演算精密,但它却舍弃了推理格式中起决定作用的非数学的逻辑含义这一精髓,将其处理成真值函数、个体 — 真值函数关系,因而远离了传统形式逻辑的主导思想。林邦谨木胆地综合融汇了上述两种逻辑的优点而摈弃二者之缺陷,创造出自外于传统两家的新逻辑体系 ——制约逻辑学说,即继承形式逻辑的正确主导思想和有效的推理格式,并用数理逻辑所提供的数学方法来处理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逻辑问题。它是久盛不衰的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发展。
制约逻辑学说指出,制约关系就是刻划清楚后的充分条件关系。制约关系事实上构成了传统形式逻辑中可据以进行不循环论证的推理格式的理论核心:推理式的前后件之间必定满足普遍有效的制约关系,而在前件或后件中也必定出现制约关系。制约逻辑体系由语义学、语构学、语用学三者组成。制约逻辑语义学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而以其中的客观的制约关系和有关制约关系的客观的逻辑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制约逻辑语构学研究刻划客观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的表意的人工符号的机械的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制约逻辑语用学研究在指谓同一的原则下符号语言与自然语言的互相翻译。总的说来,制约逻辑所研究的领域是:观实世界对象域上的个体、集、一元或多元函数、一元:或多元关系、关系间的直值函数关系、关系间的充分条件 ( 即制约 ) 关系,和上述种种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及它们在意识中的反映 —— 概念 ( 词 ) 、命题和推理。其中,制约 ( 充分条件 ) 关系为研究核心。
林邦谨在深入分析人类普通的逻辑思维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数理逻辑的演算技巧,提出了命题演算 Cm 系统和名词演算 Cn 系统。 Cm 中的“制约”命题夕 p → q 跟 p 和 q 的真共有七种, p → q 也获得三真四的纪录。这,点与莱维斯 (Lewis) 的严格蕴涵一致。但 Cm 跟莱维斯的模态系统是有区别的。 Cm 系统有以下主要特征: (1) 在 Cm 中,所谓“必然”,并非某二命题的性质,而只能是两个命题间的联系。 p → q 表示 p 和 q 之间有某种 " 必然 "联系。 (2) 除了为一般模态系统所避免的象 p → (q → p) 等著各的蕴涵怪论以外, Cm 还避免了象 T p → q 这一类最难避免因而为一般模态系统所容纳的蕴涵怪论。 (3) 跟一般模态系统不同, Cn有象 [p → (q → r)] → [q → (p → r)] 这一类公式。 (4) 相当于在一般形式逻辑书中列出的传统命题逻辑推理式的定理它都具有。 (5) 没有象 T (pVq)—>q 这一类公式。 (6) 凡是在传统形式逻辑中看起来好像是用了相当于被 Cm排除了的二值系统中的定理的地方, Cm 都有很好的处理方法。 在Cm系统的基础之上建立的 Cn系统,只是扩充形式语言(引八个体变元、函数词和谓词),而不用量词。这样不仅在技巧上可避免拿有量词的形式系统所不可避免的许多麻烦,使演算的进程原则上是命题演算,而且更接近于普通逻辑思维实际。同时, Cn系统将对解决判定问题提供明朗的前景。
林邦谨在演绎推理问题上提出了两个独立性,具有逻辑性质“ 可独立于前后件的真确定不会是前真而后”的制约式定理称为第一独立性。具有逻辑性质“可在无需确定后件为真的情况下确定前件为真”的推理式定理称为第二独立性。“两个独立性”是为在论证中出现的推理式所必具的确保论证不循环的逻辑精髓。这是深刻的逻辑理论观点。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制约逻辑在学术和科学实践等方面有重大的意义: (1) 它可以分析、处理一系列逻辑史上迄今争论不休、久悬末决的难题。对命题的真对错、主词存在、宾词周延和演绎推理能否推出新知,已证明的结论是否已证实,以及在数学史上引起第三次数学危机的悖论等问题,都可能给出确定的解决。 (2) 以它为逻辑基础建立的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 N ,当 Cn 。的判定问题一经解决,就可能为最终解决哥德巴赫猜想提供新的思路。这种数论系统还可能满足相容性和完全性 ( 与哥德尔不完全定理正好相反 ) . (3) 制约逻辑形式化公理系统,为计算机语言创造了符号语言体系。以它作为计算机科学的逻辑理论基础,可为研究、设计新兰代的内涵智能机;软件可靠性确认、程序正确性证明等方面提供新的途径。 (4) 以它来分析科学理论和科学创造中的逻辑机制,可使科学工作者掌握有效而实用的科学方法。
国际逻辑学界和计算机学界对制约逻辑理论非常敏感。当林邦谨的简短论文《制约逻辑简介》在美国刚发表不久,联邦德国和加拿大的大学就积极组织专家研究班进行翻译和讨论,他们认为林邦谨“构造的这种逻辑体系是重要的,因为这种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特别是‘判定程序'关系密切”。美国数学会秘书长利弗库博士推荐《制约逻辑》英文摘要给下届国。际逻辑讨论会。第八届。国际逻辑讨论会第一副、奥地利兰兹堡大学教授瓦因加特纳博士正式邀请林邦谨参加 1987 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逻辑学术会议,并将作专题发言。在国内,林邦谨的制约逻辑现已引起学术界注意,国家科委于 1986 年在清华大学组织了高层次研讨班对制约逻辑进行剖析、探讨。
对《制约逻辑》的批评也是较尖锐、激烈的(郭世铭、董亦农:评《制约逻辑》中的几个形式系统,《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7, No.3)。他们认为制约逻辑的 Cm 系统与二十几年前国外发表的相干逻辑的命题演算 R 系统形式等价,而 R 是不可判定的,那么 Cn 系统亦就是不可判定的 ( 林邦谨认为Cm 和 Cn 是可判定的)。即使若 Cn可判定, Cn 的判定方法用到数论系统Ⅳ上去也无济于事, 因为一阶数论是不能有穷公理化的,因此要想在 Cn 基础上构造一个满足完全性的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N来解决哥德巴赫猜想等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 Cm 没有语义学,更无语义可靠性和完全性。 Cn 无法定义“必然”、“可能”这类概念。 Cn 没有实用价值,不可能证明任何一个有意义的必然命题和可能命题。N系统既不一致,也无足够的表达能力,当然也不可能完全,而且没有可判的公理集。N系统无法定义“整数”、“素数”、“减”之类的基本数论概念,无法表示象歌德巴赫猜想这类的命题。因此,N系统是一个罕见的百病缠身的系统。
那么,制约逻辑何处为真理,何处是谬误;对它的学术性地位将怎样做成历史性的评价;究竟会有多大作为;是不是逻辑学上的一次革命;它能否经受得住社会实践的考验;相信时间终将会给予我们确切的答案。
逻辑证明的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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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证明。
直接证明就是从论据的真实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二,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又称反证法,它是通过证明反论题的虚,从而判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运用间接证明方法进行证明,一般有三个步骤:(1)设立反论题(即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相矛盾的论题);(2)证明反论题是虚的;(3)根据排中律,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的真实。从间接证明的这个特点来看,间接证明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的运用,即从否定反论题真实,而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可见,为了进行间接证明,最关键的是要证明反论题的虚(即否定反论题的真实)。为此通常用两种方法:归谬法和穷举法。
归谬法是一种先定反论题为真,并从中引出谬误的推断,然后,根据言推理的否定式,从否定谬误的推断到否定反论题的真实的一种方法。既然否定了反论题的真实,那么,根据排中律,自然也就证明了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是真实的。还有一种经常运用的反证法是穷举法。穷举法就是列举出除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外还可能成立的其他各种不同论题,然后根据事实或推理将这些不同论题一一予以否定,从而证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为真的一种方法。可见,穷举法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和完全归纳推理的联合运用。
下面举一例;
■在巴基斯坦影片《人世间》中,女主人公拉基雅的丈夫恶贯满盈,最后被人枪杀。凶手是拉基雅?拉基雅确实是开了枪的呀!老律师曼索尔把这个善良的妇女从绝境中解脱出来。这位正直的律师根据充分的理由证明了拉基雅不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她是无辜的。曼索尔是这样证明的:
如果拉基雅是凶手,那么她中的五颗必然最少有一发打中了她的丈夫。而现在经过现场检查,她中的五发都打在对面的墙上,打在墙上,当然没有打中她丈夫。再有,如果拉基雅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那么,一定是从正面打进她丈夫的身体的,因为拉基雅是面对面地对她丈夫开了枪。但是,经过法医检查,尸体上的是从背后打进去的。
在这个例子中,老律师曼索尔用了两个充分条件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通过这两次演绎论证,证明了"拉基雅不是凶手"这个论题。
逻辑是哲学的出发点
2002年2月—2003年2月,我作为由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国家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共同资助的CSCC Fellow,在美国迈阿密大学哲学系与著名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苏珊·哈克(Susan Haack)从事合作研究,此行当然另有任务,但我也同时留心美国的逻辑学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方面的情况,并且听了一些逻辑学和哲学方面的课程。我当时发现,美国的逻辑教材主要有三种类型:
(1)数理逻辑型,主要讲两个演算,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这种逻辑教材在20世纪40—70年代较多,如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兼哲学家蒯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的《逻辑方法》(1950)、苏佩斯(Patrick Suppes)的《逻辑导论》(1957),以及柯比(Irving M. Copi)的《符号逻辑》(1957),但这种教材近来并不特别行时。
(2)逻辑导论型,这方面最成功的教材有三本:第一本是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柯比编写的另一本教材《逻辑导论》,它自1953年出版以来,到2001年已出至11版,被广泛使用半个世纪之久,至今仍属于热门选择范围。此书后来由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领衔翻译,列入由我策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经典哲学教材译丛》于2007年出版。第二本是美国圣地亚哥大学哲学系教授赫尔利(Patrick J. Hurley)编著的《简明逻辑学导论》,当时出了8版,最近出了第10版。当时迈阿密大学一位逻辑学教授送给我一本,并且告诉我说,这是当时正在美国热卖的逻辑教科书,大有取代柯比的《逻辑导论》之势。第三本是美国马里兰大学哲学系教授卡哈尼(Howard Kahane)编著的《逻辑与哲学》,它自1969年首版以来,迄今已出8版。台湾双叶书廊于2004年出版了由东吴大学哲学系庄文瑞教授翻译的中译本。
(3)批判性思维型,它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到现在为止接近占领国外逻辑教学的半壁江山(30%—40%),在内容上它有意淡化技术性过强的部分,注重日常思维的具体实践的分析,特别是对日常思维中推理和论证的分析,十分注意逻辑对日常思维的有用性,其口号是“逻辑应该与生活相关,与人们的日常思维相关”。
真的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2006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总编辑助理吴兴元先生找到我,要我领衔翻译赫尔利编著的这本《简明逻辑学导论》,列入该出版社的“大学堂”丛书出版。我在征询有关师友和学生的意向之后,遂把这件事情答应下来。不过,在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间,我赴英国牛津大学哲学系做了一年访问学者,无疑影响了此事的进度。关于具体的翻译事宜,特做如下简单说明:
(1)此书译事分工如下:
陈波:翻译序言、目录、附录“逻辑学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等;撰写“译者序”;校对第3章、第6—14章及练习题答案,并对所有译稿做统稿工作,以保持全书的术语、符号、格式等的一致。
宋文淦:翻译第1、2、4、5章及练习题答案;翻译除“奥卡姆”之外的其他“杰出的逻辑学家”。
谷振诣:翻译第3章及练习题答案。
徐召清:翻译第6—7章及练习题答案、重要词汇。
张闵敏:翻译第8章及练习题答案。
熊立文:翻译第9章、第11—12章及练习题答案。
张玲铃:翻译第10章、第13—14章及练习题答案。
(2)我们的翻译最初依据该书第9版进行,待各位译者完成任务,我从牛津大学回来之后,出版社方面又寄来了新出的第10版,要我根据新的第10版重新校对全书。从页码上说,第10版增加了近30页。据我检查,其中有些变动是实质性的,例如新增加了13页“杰出的逻辑学家”简介,书末的“逻辑学和研究生入学考试”也经过完全重写和扩充;有些变动则是非实质性的,在我看来,纯粹是为了使新版本“不同于”旧版本。对于实质性变动,我们大都补充翻译出来;对于非实质性变动,例如在练习题中把一个人名改成了另一个人名,诸如此类,译文则未作改变。
(3)考虑到此书篇幅太大,有些内容对中文读者来说意义不大,我们在翻译时对原书做了很小的“缩身”,即略去了少量内容不翻译:例如,对于“序言”中长达三页多的致谢辞,所罗列的长长的被致谢者名单略去不译;每节的练习题数量多,篇幅大,很多直接选自英文报刊杂志中的文章和书籍中的段落,占了很大篇幅,并且由于中文读者缺乏相关的背景知识,也不太好理解。于是,我们决定只翻译原书中给出了参考答案的那些练习题,这不到原书全部练习题的三分之一,因为原书是每隔三道题给出参考答案,还有一些练习题根本没有给出答案。我们希望,读者能够接受我们的这些省略,认为它们是必要的,不会影响译本的品质,也不会影响读者对原书的理解。
最后,我想简单谈一谈本书(甚至是国外的大多数逻辑导论教材)的一些特点:
(1)本书是逻辑导论型教材,它要完成的第一个任务是:给学生和读者传授关于逻辑学的一些整体性和一般性的知识。在这方面,它注重各种内容兼收并蓄,既有传统逻辑的内容,也有现代逻辑的内容;既有演绎逻辑的内容,也有归纳逻辑的内容,甚至还有一些批判性思维的内容;既有技术性很强的形式部分,也有与日常语言和思维密切相关的非形式部分,有时还讲一点逻辑技术背后的思想及其有关的哲学问题。总的说来,该书几乎包括了当代逻辑学的一些最基本的内容,它试图由此建构出逻辑学的某种整体形象,并由此传达关于逻辑学的一些重要观念。
(2)该书要完成的第二个任务,就是提高学生或读者处理日常思维中的推理和论证的能力,这包括教会学生或读者把好的论证和坏的论证区别开来,并实际动手建构好的论证,识别和批驳坏的论证,由此培养学生或读者合逻辑的,也就是合乎理性的、批判性思维的习惯,提高他们的理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该书认为,理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是在各个领域中取得成功的关键,甚至是在民主社会中成为一位好公民、一位负责任的公民的关键。
(3)该书的编著者特别注重逻辑内容与历史内容和社会现实内容的链接。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10版用13页篇幅给“杰出的逻辑学家”,简述了历史上14位重要逻辑学家的生平和贡献。正如作者所言,这有助于使常人眼中有些冰冷和生硬的逻辑学更加人性化,也会因其与历史的链接而更为有趣,从而增加对逻辑学的亲切感。另一方面,本书中所使用的大量例证,不是作者坐在书桌前和扶手椅里生编硬造出来的,绝大多数都选自报刊杂志文章,文件、报告、讲演辞中的段落,有关书籍中的段落,等等。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学生或读者实际地感受到,逻辑学不是象牙塔里的东西,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发生的东西,好的或坏的推理和论证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判断、决策等发生着实际的影响,只不过好的推理和论证发生正面的影响,坏的推理和论证发生负面的影响。对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事业中取得成功来说,逻辑学也是重要的,因为它牵涉到我们思考问题、作出决策的方式和效率。
(4)从本书的其他方面也可以看出编著者和出版者的用功和用心。例如,与本书配套的,有网上学习程序学逻辑,其中包括听力文件和视听文件,帮助学生或读者更顺利和更有效率的学习;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大纲和学时安排,选择本教材中的部分内容,定制特别的适合自己需要的教材;书末有详细的术语定义和索引,等等;本书还及时更新,作出新的修改,纳入新的内容,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在所有这些事情中,当然可以看到他们出于商业考虑的影子,想使本书卖得更多,被使用得更广。但不可否认,其中沁透了他们的心血、汗水、用功,特别是想把一件事情做得尽善尽美的认真态度。他们是力求通过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来获得读者的青睐,从而获得商业上的利益。
我由此得出的教训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任何成功都有它们的理由;我们与其对成功者吹毛求疵,不如好好反省一下:为什么他人能够获得成功,而自己收获的则只是平庸或失败?人生苦短,每个人都能力有限,也许我们不能成就很多事情,但我们至少应该把一件或两件事情做好,并且尽最大可能把它做得尽善尽美。若如此,此生也算不虚度?人生也算不枉然?
陈 波
2009年2月14日
于京郊博雅西园
哲学专业考研有哪些要求?教材有哪些?
逻辑学是从哲学里分出来的一门学科。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些复杂,首先,从学科分类来看,逻辑学是哲学的分支,自然而然的,哲学应该先于逻辑学。但是,从实际情况出发,逻辑学其实是哲学的基础,因为逻辑学本身就代表了人类思考的逻辑模式,没有逻辑学,哲学的理论都无法得到检验,哲学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结论,逻辑在最初并没有被意识到,人们只是无意识地在使用逻辑思维,但是随着哲学的发展和学科体系的系统化,逻辑被提升到了意识的水平,人们开始着手研究逻辑,而作为学科的逻辑学也就成为了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了。
最开始是为了研究人的思维模式,随后发展到了数理逻辑(离散数学),语言逻辑,计算机编程等方面。
看看招生简章吧,各个学校不一样。
公共课都一样,就是英语和政治,没有数学,专业课各个学校都不一样,一般为两门考试,具体你报考的哲学专业还有不同的教材参考,现仅提供一些比较公共,基础性的哲学专业教材:
我考的外国哲学专业,所以我在此主要谈谈西方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这两科的教材。
西方哲学史我读过四种教材。
一是南开大学出的〈欧洲哲学史》,冒从虎主编,上下册。这套教材是年代编写的,我觉得明显地显得陈旧,带有很重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这套书的好处在于通俗易懂,而且对于哲学家的主要思想、主要概念都解说得比较清楚。我第一次读哲学史就是读的这套,我觉得这套书作为入门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现在回过头来看,还是觉得这套书有很多不足。书中的康德哲学部分,显得较为薄弱,可能受当时学术研究条件限制,其康德哲学主要根据《未来形而上学导论》来讲的,很多问题都没有讲到,而且我认为有些地方有误解。
第二,是苗力田主编的《西方哲学史新编》。这套书是90年代出的,由人大的泰斗集合多人之力编成。我怀疑这本书是不是编得比较仓促,因为感觉读起来某些地方文字硬硬的,甚至于会让我觉得有些地方不通顺。但是,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内容广而深。尤其德国古典哲学部分,我觉得写得很好。
第三,是张志伟主编的《西方哲学史》,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的。这是近几年新出的,因此首先的好处是,意识形态的影响已经不那么明显了,它基本上是就哲学讲哲学,哲学之外的东西讲的相对比较少一些。这本书的内容也是广而深,基本上各个部分都写得很好。
第四,是全增瑕主编的《西方哲学史》,我为了考上海的学校才买的,只买到了上册,下册只有朋友复印给我的康德、黑格尔部分。这套书看起来巨厚,很吓人,但其实每页字比较大,内容其实和其他几本书差不太多。这套书还有一个特点是从下册还包括了现代西方哲学的一部分。不过看到德国古典哲学就可以了。现代西方哲学部分看刘放桐的那本。这套书也是80年代编的,可是现在仍然在用,说明这套书是编写得相当不错的。读过之后,确实如此,文从字顺,对各种理论、概念的解说都相当清楚。
读过四套之后,我的体会是多读几套哲学史教材还是有好处的。一方面,每读一次,都会加深哲学史的印象和理解;一方面,有些哲学家的思想相当不好理解,如康德、黑格尔,看了A书不懂,也许再看了B书,结合A书,也许原来A书中看不懂的现在就可以看懂了。尤其是黑格尔,不同的书讲法很不一样。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各种简明的欧洲哲学史教材皆可,如《欧洲哲学史教程》,福建人民出版社。
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中国哲学专业
丁祯言、藏宏主编,《中国哲学史教程》(最新版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第四版。
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赵敦华者《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政治经济学专业
吴树青顾问,洪银兴、林岗、刘伟主编,《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顾海良主编,《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理论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中宣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
宋涛主编,《政治经济学原理》(最新版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袁振国主编,《当代教育学》(2004年修订版),教育科学出版社;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4李秀林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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