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 《兄弟》读后感

美好瞬间 2024-09-11
导读最近看了余华写的《兄弟》,很有感触。故事从之前开始,前半部分是宋凡平的悲剧史,后半部分是李光头的发迹史及宋钢的悲剧史。宋氏父子带有浓?的悲剧色彩和讽刺意味。宋凡平人格高大辉煌,又能屈能伸,他才华横溢,口才极佳,想做的事情..

最近看了余华写的《兄弟》,很有感触。

余华 《兄弟》读后感

故事从之前开始,前半部分是宋凡平的悲剧史,后半部分是李光头的发迹史及宋钢的悲剧史。宋氏父子带有浓?的悲剧色彩和讽刺意味。宋凡平人格高大辉煌,又能屈能伸,他才华横溢,口才极佳,想做的事情和想说的话都能做到和说出,在面临不平和时代生活的压迫则压抑心中情绪,用心地守护了两个孩子的童年。宋钢翩翩书生气,为人忠诚有责任心,谦逊谦让,若是写在别的故事里,应当是翩翩君子、良人眷属。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一个为顶天立地的守护死于,一个在生活中四处碰壁,极尽努力、遭受背叛、漂泊归来,在绝望和希望的矛盾中卧轨。

宋凡平的死是让人悲愤的。他的形象高大如夸父,臂膀之下是深爱的妻子李兰,儿子宋钢和李光头;他的希求不多,是任何普通人都向往的、通过努力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但他的卓识和伟岸不能使他摆脱时代的黑暗,那是,残暴和混乱当道,审判和极端高高在上,宋凡平也曾喊着口号支持革命,转身就被一张大字报划作。他举着牌子被批判,受尽屈辱和辛苦,然而回到家里又换回乐观、无所不能的面具,用树枝当筷子吃饭,教两个孩子扫堂腿。李光头一句童言,令得他处境更为不妙,被关押,被殴打,而他的父爱不减。这种魔术一样奇迹一般的隐忍和博大,早在他的婚礼上就?过一斑,一度让我以小人之心揣度他是不是心思深沉、城府可怕,事实证明终究是我狭隘无知。最终,那个烈日焚痛了呼吸的日子,他越狱去迎接妻子回归,被打死在火?站台上。列?带着远走的希冀永远离开了这里,一个英武的灵魂带着所有人世美好、矢志不渝的愿望离开了这里。就是这半部的篇幅,我读得肝肠寸断、浑身发抖,从未有如此痛恨之荒唐。在我看的所有书籍里,一旦出现,必有悲剧发生。这大概就是心理阴影吧,余华你写得好啊,发刀子娴熟精准,我一度以为?多了悲剧的自己麻木不仁,实则是井底之蛙?少了人间的荒唐。

与宋凡平死于时代的大幕相似,宋钢是新时代的弃子。只不过,宋凡平在残酷中被粉碎,宋钢却是在欣 欣向荣里慢慢沉沦,新旧时代交替的巨变将他一点一点按下沸腾的滚水。宋钢俊朗有?度,也有一点才 华,早期李光头败走上海又回不去厂的时候,宋钢骑着尚显罕?的自行?,迎娶了刘镇第一漂亮贤 惠的林红,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可谓人生赢家。他念及旧情,想方设法帮助李光头,又在妻子的劝导和 要求下与多年兄弟一刀两断。他重情重义又优柔寡断,愿揽责任于己身,宁可委屈了自己不愿对不起内 心,非常朴实忠厚书生气的个性,注定了他在时代轨迹野蛮发展的时期里命运沉沦。院一事后李光 头因祸得福,做起了垃圾回收的生意,抓住机遇发了大财,宋钢为他高兴,却也不愿在此时与他共享富 贵。之后工厂倒闭,宋钢失业,四处寻找工作,做过体力活,扭伤了腰;卖过玉兰花,因性格内敛不善 拒绝终于还是没做下去;之后受江湖骗子周游欺弄,外出漂泊,为了宣传不惜装义乳做。在敢于下 海招惹非议的李光头?生水起的时代里,他温温吞吞、老实本分,挣扎反复;在敢想敢做、巧舌如簧、 唯利是图的人们日渐扶摇的时代里,他仍坚持着、背负着自己的责任心,在困难生存的境地里,他感愧 于曾经对李光头的所作所为不愿求助李光头;好不容易被林红说服去找了李光头,李光头让他挂一虚 职,欲作接济,他却因能力不够为由拒绝。

宋钢是一根木头,站在寒霜里身姿挺拔;然而松木,宋钢无法?春。他的结局唯美、悲壮、令人唏 嘘,在夕阳下怀揣着无尽的感激、对余晖的热爱、对世间的眷恋,身后是一生挚爱和发小兄弟的背叛, 摘下眼镜,卧在轨道上面朝?天,面朝这一片无常嘻弄的?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给了他很多,他对 此散发感激;这个世界一件一件地把给予的东?收回或剥夺,他对此毫无怨言。好人是该有好报的,宋 钢因他的“好”却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就对了!宋凡平的死让我悲愤,宋钢则让我麻木和久久无 言,深深的无力控制住我。精神上我支持他的一切美好品质,我向往这种书生气,而在现实的裹挟下, 我怒其不争,宁愿他向着李光头的市侩去发展。读完自省,也许我自己也是宋钢和李光头的复合,也许 我们都是如此。结尾林红和李光头在良心的谴责里一个性情大变做起红灯生意,一个颓唐退位转而 希望带着宋钢的?灰上太空。曾经的人逝去,即便后悔也已晚。

《兄弟》从一开始就是以李光头的视?叙述,他是全书的主?,一个不讨喜的主?,但他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大成功。李光头粗鄙下流,逐利追名沉迷女色;他又敢想敢做,舌灿莲花,包装粉饰不在话下,更是深谙舆论,引非议博关注,流?变现花样翻出。然后他成功了,钱、地位、女人都有了,求之不得二十年的林红也被他拿下。我一直在想,从年轻时候争夺林红到最后伙同林红背叛宋钢,他的自私到底让他把宋钢放到什么地位;口口声声兄弟情义,他的道德观究竟是怎样的割裂。李光头是我不能喜欢也无法理解的人,他在时代江河变换的?云里鲤跃,却洗不掉奸诈狡猾的市侩底色。这本书的名字叫兄弟,我也切切实实看到了两个人一整个人生里贯穿的兄弟情谊,但这一份情感,像一匹纹路奇异的丝绸,复杂的纹路和斑点把人的情感写尽说透,终究是有一些经纬令我迷茫。

清水泠泠,人生水落石出。《兄弟》是一本杰作,它清楚而残酷。

《第七天》书评精选

#读后感# 导语余华在后记里写道: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高中时,语文老师介绍余华:因父母从医,打小在太平间玩耍,见过太多生离死别,对生命和人性有自己鞭辟的感悟。后弃医从文,用文章传递他的独特感召。

 那时,只是停留在听的层面,尚未理解。

 余华系列,几年前就到手。躺在书柜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捧读。性格所致,在自己没有准备好之前,不愿意轻易尝试悲剧。忌惮沉吟其中,无法抽身。因支教期间活动贫乏,囫囵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呐喊》看完。穷山恶水的环境加上穷山恶水的心境,积重难返。以致于对这三本书有了阴影,不想二次翻阅。至今,只记得大体内容,以及零星的片段。除了悲,好像再无其他隽永的印象。所购的四本,《兄弟》行文最长。一是受先入为主的情绪影响,二是自己确实很久没有尝试厚书。束之高阁,每每余光扫到书柜一隅,不自禁抽出来,又放进去。

 雪灾,蜷在火盆前看《兄弟》,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而后一发不可收拾,通宵看完。甚至搜集了该书书评。余华系列,看了四本,有话可说的,只有《兄弟》。

 《兄弟》成书历时两年,从*前后开始,时间跨度长达四十年,直至全球化的今天。故事荒诞不羁,充斥着矛盾、*、狡黠、混乱和放纵的欲望……滑稽但不是喜剧,讽刺成一出戏剧。

 书里李光头和他父亲一样好色粗鄙,和重组家庭的兄弟宋纲相依为命,却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一个是天生的*商,借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狂热,利用机会主义和儿时就出现苗头的经商头脑,获得金钱地位和美色;一个温文尔雅书生气十足,连自杀都要带口罩害怕肺病传染给收尸的人,却和残酷的世界格格不入。从事机械枯燥的工作,被生活的重担和不堪现实折磨的体无完肤。回家连家门都进不了,卧轨暴尸。兄弟俩命运的铁轨相撞之处在于,李光头和他的朱砂痣白月光——宋纲的太太林红一起背叛了他在世上的亲人,永远失去了他的兄弟。两个命运浮沉,故事画上句号。

 故事能一句话概括完,但写了近700页。如果是单纯的苦情剧,如祥林嫂逢人就哭的戏码,也就没有很强的可读性了。这本书的惊艳之处在于:

 一、矛盾。

 从20世纪跨越到21世纪,从新中国最为动荡的年代写到经济坐上高速火车的时代,杂糅了跨时代的许多不可忽视的因素。客观的社会环境、主观的意志——病态的人性,畸形的社会结构、固化的阶级观念,崇洋媚外的思想、日常生意经的演进……全都掰开捏碎一锅炖。

 余华很有野心,因为处理得当,野心并没有成为整本书的短板。招招打点兼顾得当。为何杂而不乱?余华巧妙的抓住矛盾这条主线——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不在同一条轨道上。精神和物质不匹配。当十年*的专政走向结束时,暴力和狂热以另一种方式被完全释放出来。

 两兄弟连接了矛盾。《纽约时报书评周刊》评论说:李光头象征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宋纲则代表了被新时代抛在后面的一切。

 单拎出来的各色人物,也有矛盾。苏妈在内的刘镇村民对入伙李光头随风倒的态度、林红眼看李光头发达后纠结的心理……

 故事不是平铺直述,于无声处听惊雷,矛盾驱动一波三折。

 二、血性尿性——灰色地带

 书里的人物,不是个体,是社会的群像。这本如何做到写实?在于,余华笔下的人物,并不是单面。有血性有尿性。

 恶心的李光头,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吗?不然。李光头对宋纲的兄弟情不掺。儿时分糖时,李光头让宋纲吃四颗,给自己留一颗;拿到工资给舍不得花钱快瞎了的兄弟配近视眼镜;在兄弟和林红之间,果断选择兄弟;自己潦倒林红不让宋纲接近自己时,他对宋纲说就是天翻地覆慨尔慷了,还是兄弟;陶青有恩于他,撒丫子的李光头尊敬陶县长而不把县办公室主任放在眼里;李光头事业蒸蒸日上时想着拉曾经落井下石的势利眼——五个合伙人一把;顾及旧情任命张裁缝当副厂长;对厂的十四个残疾人跟对自己的亲人一样;不计前嫌维护宋纲自尊心偷偷塞钱给宋纲看病,自己发达后想着给兄弟安排闲职;宋纲自杀后他声嘶力竭的咒骂自己声嘶力竭的哭泣不掺,就连思念成疾颓废入骨,上班的动力也是替兄弟好生安顿林红。大开豆腐宴,宴请八方来客,悼念他可怜的大兄弟。甚至觉得,他荒诞的太空梦,只是为了带兄弟的骨灰到不被打扰的地方了却凡尘……

 李光头好色,但这辈子只爱过林红。为林红断了根基,看林红被欺负替其报仇……

 次要人物陶县长,也不只有一面。起初,他是书中的一抹温存,和偷偷给两兄弟肉汤的人民饭店厨师一样,是乱世中的一束光。随着剧情的发展,陶青也落了权色的窠臼。

 就连可怜人宋纲,能说他一直是好人吗?还不是给周游出浑主意卖货。

 "人性不是非黑即白,它还存在很多灰色地带。"

 柴静在《看见》里说:电视节目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另外一个是坏人。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我们总喜欢因为一件事给别人定性判,什么事都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好人,也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坏人。所谓好人也会抵抗不住诱惑失足做坏事,同样我们口诛笔伐的坏人也有可能于卑劣的灵魂深处良心发现做好事。只能说好事做的多趋近于好人,坏事做的多趋近于坏人。如**"烈日灼心"里邓超、郭涛、管虎饰演的三个罪人,他们劣迹斑斑的灵魂也是有闪光之处的——三人的兄弟情让人泪目,三人为了让小女孩有个干净的童年而不明不白的赴死。就像潮湿的一隅长出一朵蘑菇,肮脏的土壤开出一朵小花。蘑菇可能有毒,小花可能无香甚至*,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存在过且装点过这个世界。

 又要引用老生常谈的一句话了:善良是天性,但善意是选择。

 三、从狭窄写宽

 余华在后记里写道: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一部社会的史诗,余华没有在恢宏壮阔的历史背景上重点着墨,而是以小见大,叙述变得个性化。小路选择的人少,自然不拥挤。所谓的大,不就是一件件老百姓的小事堆积而成吗?

 不必明说,一层一层扒掉遮羞布,读者从窄处窥到专属时代的光景。

 四、戏剧性

 林红和宋纲的结合,倒是因为粗鄙的李光头死缠烂打,让怀揣少女情怀的林红注意到一滩污泥旁边的书生宋纲;而后林红却和她厌恶甚至憎恨的李光头混在一起,沉浸在欲望和短暂的愧疚中;江湖骗子周游因为自己偶然留情意外得到的小生命竟让他收心,周游摇身一变为周不游,算是乱世中一抹慰藉;受李兰(李光头之母)所托帮持李光头的民政局局长陶青竟因李光头扶摇直上当上县长;漂泊在外的小关剪刀,竟然在他乡遇到同样境遇的宋纲,"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的难兄难弟惺惺相惜;以及两兄弟本不应该有的结局……

 《兄弟》一书的戏剧性在于,像是戏剧,又像是冥冥之中命中注定。说不清楚是意料之外还是意料之中。本来就是个荒诞的社会,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五、命运的延续

 李光头和他未见面的父亲*山一样浑;宋纲和他的教师父亲宋凡平一样儒雅善良,就连死相都如出一辙;早点铺的苏妈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女儿拉扯大,女儿苏妹却延续了她的命运。村邻不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就像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一样……

 这也是一种戏剧性,又不完全属于戏剧性。说不上是余华巧妙安排,还是命册早已写好,亦或是时代悲剧。

 高中语文老师说,辛亥革命前的变革,是自发而不是自觉,革掉皇帝的脑袋自己坐上龙椅锦衣玉食,而没有怀疑这个制度本身。书里的人物不是吗?没有从父辈母辈的老路中反思,自己应该是什么样。时代所致,很难有自我觉醒。

 故事落笔时,没有交代李光头的企业走向个人发展……算是留白吗?可能不必挑明。李光头注定下半生在思念、内疚、以及带兄弟的骨灰飞往外太空的美梦中度过,自食恶果。林红,声色犬马了以残生。

 读罢,冷静下来,无法将宋纲的惨死完全归咎于李光头和林红的不伦。宋纲骨子里,是个纠结懦弱的人。甚至说服了自己,林红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吗?不是,是命运的错。就像**"当幸福来敲门"男主的太太,在他最窘迫的时候,没有选择和丈夫统一战线。可是有错吗?一个女人,看不到生活的未来,芳华已逝,凭什么命运分给她的粥比别人的稀一些?

 余华说:上半部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要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

 *,试图相互调和又相互分离。是好事还是坏事?是好事也是坏事。四十年,创造了中国奇迹,从手推车到高速火车。然而,时代准备好了,时代里的人没有准备好。

 一好友热爱文字,文笔娴熟。我好奇:为什么不读文学?她说:文学本是主观的,要剥茧抽丝构建一庞杂的系统,理性分析出所以然,对她而言,失去了喜爱文学的那份纯粹。理论是灰色的。我不置可否,若有所思。余华不是学文学出生,对他而言反而铸就了他不恭的文风。爱他的人,爱死他的不羁不入流;不习惯的人,批驳他的怪诞、形式粗糙。一千个人看余华的作品,有一千种感受。相信亲历过动荡的四十年的读者,比我有话说。

 初读《兄弟》,皱眉头,口味实在太重,更甚于前三本的总和。我从嗤之以鼻到鼻尖泛酸。余华说叙述统治了他的写作,而他的写作统治了我。我的情绪被故事走向牵引着,我的毛孔随着人物命运舒张。很怀念的一种感觉。

 余华是个有讽刺的人,十年*,随着改革开放、全球化浪潮而飞速发展的看似风平浪静中国社会下的实则暗流涌动……不该遗忘,不应遮羞。

 从小处讲,这本书对我的意义除了上述,更在于固化我对亲情的认知,李光头和宋纲的兄弟情,无关血缘,更关风月;也因写实,让我理解了和我不在同一时代的人的志不同道不谋。书里小关剪刀抱着"孩儿立志出乡关"的年轻意气,漂泊数年,回意已绝。他劝宋纲:你才出来一年多,你还能回去,再过几年你回去的心都死了。蓦地,竟有些理解漂泊在外迟迟不归的亲人。书中人物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很是熟悉。家中长辈,是那个时代的人,每天都在上演书中的一些桥段。我是出生在盛世的人,应当理解他们带有时代残余的"自由意志".

 故事很荒诞,追根溯源,确有孕育故事的土壤,好似真实发生过,藏在历史的某个角落里,藏在某些人心里。

 "李光头,你以前对我说过:就是天翻地覆慨尔慷了,我们还是兄弟;现在我要对你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第七天》书评:篇一

 阴阳两隔,逝者如何得知生者的境遇?以此为主题的并不多见。而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却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主人公杨飞穿梭于阴阳两界,叙述7天中那些不堪的死亡,用回忆将故事串联,追忆和思考爱恨情仇,将生者与逝者的种种不堪与悔恨传递给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种宗教式的忏悔情愫充满着全书中每个逝者的灵魂,也让读者更深得懂得生命的价值。

 诚然,荒诞与黑色幽默,空间与空间迅速变换,时间与时间颠倒更替,情节内容的怪诞离奇,一直是余华的叙事风格。余华早年的短篇《十八岁出远门》便是代表之一,通过描述18岁少年初次出门远行的故事,把看似不和情理、不符叙事逻辑的情节支撑故事的铺陈,摒弃传统里,注重时间的时序性与完整性的叙事脉络,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十八岁出远门》中的18岁少年第一次出远门的种种遭遇,更像是梦境里的奇异旅行,如果把每个看似不和情理、不和逻辑的情节放诸于梦境中,瞬间荒诞的情节,都变得如此的合乎情理、符合叙事逻辑。而落在现实世界,故事便显得荒诞不经。

 显然,《第七天》并没有摆脱余华一直以来的荒诞、黑色幽默的叙事风格。《第七天》以马尔克斯式的叙事开头,通过回忆讲述故事的原委,借助于类似但丁《神曲?地狱篇》式的表现手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进行些许勾勒。不同的是,中布满了大量的描写死亡的情节,在这些不同的死亡故事中,既有作者刻意撷取的,又有作者随意而为的。比如,鼠妹为男友的手机欺骗而死,伍超为爱情卖肾而死?凡此种种,无不勾勒着人性中残忍、黑暗、丑恶的一面。

 不可否认,作者余华善于描写死亡情节,在他的中,充满着各式的死亡故事。如《世事如烟》中,先生深信自己的高寿建立在五个子女的死亡之上;《往事与刑罚》一文中,刑罚家对不同日期不同部位的绞杀;《四月三日》中,18岁得病而死的吹口琴少年。而这些,都与余华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由于其父亲是医生,家就在太平间对面,见惯了死亡,死亡对余华的影响无不在中如影随形。

 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是余华《第七天》的宣传口号。而与宣传口号相对应的则是,在封面上虚实相生静坐在灰暗墙壁上的白色人影,或许这才是作者余华在有意无意阐述的主题:无处安放的灵魂。

《第七天》书评:篇二

 《第七天》是一部13万字的,这个篇幅远小于《兄弟》,和余华九十年代的三部长篇长度相当,这一点早在出版之前,我们就可以从这本书的定价中探知一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三部作品中,余华向我们展示了他作为一名作家克制的才华。他的克制为创造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也使得他的作品为万千读者打开了通往世界内部的门径。而在《兄弟》中,余华一改克制的语言,用近乎粗鄙的表达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欲望涨破的中国。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写作的内容使然。但是,一方面,余华自己说过:?先有叙事语言,然后出现叙事。?另一方面,和余华粗鄙的语言结构共生共存的,是同样不事雕琢的叙事内容:处美人大赛、人造处女膜、潜规则,余华以这些毫无美学沉淀的叙事内容成为了众矢之的。我的感觉是,在《兄弟》情节不断的展开中,故事的结构渐臻清晰,清晰的结构之下,余华对人物完全失去了控制,足足延伸五十万字,像极了莫言中语言的狂欢。《第七天》作为一部仅有十三万字的,展示了余华怎样的克制,确实值得期待。

 半个月前在我得知余华新作定名《第七天》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圣经旧约》。?上帝历时六天,创造了世间万物和人类,第七天,他完成了创造一切的任务,便休息了。?这段话确实写在了扉页。但是,翻开书后,像我这仅读了半个小时的读者也会发现,《第七天》更像是对另一个结构的内模仿:中国传统丧葬中?头七?观念。我对于整本书的印象转悲为喜。余华素来是一个西化的作家,他的作品虽然是在描摹当代中国的现实,但是无论是观念还是手法都收到西方文学的影响。即使是《活着》这样扎根现实,和近现代中国重大历史发生强烈摩擦的作品,也缺少一些传统色彩。我时常感到,像《活着》这样的故事,即使放到任何的文化环境中,也是完全恰切的。近几年余虽然完全没有新作问世,但是我对余华的不满也与日俱增。《第七天》敢于触及?头七?这样一种传统观念,我对于整本书的印象转悲为喜。

 《第七天》带给我的第一个惊喜是目录。余华以往的从来没有过目录,只有在《细》《许》两部作品中有章节标题,但在那两部中,标题的作用仅仅在于提示读者章节的分离,整部作品的结构依旧是潜藏的。《第七天》的结构昭然若现,表明了余华对《第七天》的结构把握是有充足自信的。

 余华自己说过:?单纯的叙事最有魅力。?但是在《第七天》在清晰的结构之下,余华的叙事却异常的阻滞。在叙述的过程中夹带着大量的解释、说明、转折、设,使得故事的节奏非常缓慢。?我?原本要去殡仪馆,但是走到半路上却发现没有敛容换寿服,于是中途返回。期间我在路边等过公交车,但是公交车没有来,因为我看到很多辆车碰在一起,导致交通堵塞,所以我就步行前往。这样的内容十分模式化,而且十分单调。如果说《兄弟》中余华的语言虽然放纵,但是也有丰富的叙事内容,飞快的叙事节奏相配合的话,那么《第七天》中,人物行走在一个机械化的灰暗世界里,这样的一个情节余华就用了一千个字去写,我不禁对这十三万字的容量产生了担心。

 在《第七天》中,余华下意识对于现实做了强烈的陌生化处理,比如等候203路公交车的情节,被余华描写成:我看到一个站牌,上边写着203路;再比如我向殡仪馆走去,站住了脚,被余华表达成:我停住了走向我父亲走向殡仪馆的脚步。通过陌生化的处理构建世界的全新认知角度,引导读者思考外表真实下潜藏的真实,这样的技巧如果放在30年前,还可以算是先锋文学,但是放在现在就全无新意了。这完全是余华对于先锋意识的模仿,可悲的是,这是他对自己的模仿。

 余华在中还有很多荒诞化的描写,比如五官错位的情节,铁轨上行走的情节等等,浅显一点说,一个人在死后还能参加自己的火花仪式,并且开始回顾自己的一生,这本身就十分荒诞。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开篇也说:?如今我是一个死人,躺在一口废弃的井底。?荒诞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解读的,我也不会愚蠢到去分析这些荒诞情节背后的潜文本。

 我刚刚提到了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其实我在阅读中不断跳跃出各种曾经读到过的情节。福克纳、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卡夫卡甚至是鲁尔福。我在《第七天》的字里行间都找到了他们的影子。我不愿意提到具体的情节,因为我并不是说余华是在抄袭。

 在此我想脱离话题,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我曾经在一篇里写过一个情节:有一天,久旱无雨的南柯城里突然浓云密布,天空中发出簌簌的摩擦声,紧接着下起稻米来。我的一个朋友看过之后,恍然大悟说:?你这是在抄袭马尔克斯的。?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百年孤独》里那场湮没了道路,让母鸡和狗窒息而死的槐花雨。情节真的很像,而我并无意抄袭马尔克斯。我告诉她说,如果说我真的抄袭,我更愿意别人说我抄袭的是《淮南子》?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的情节。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在意余华有没有受到导师的影响,较此,我更关心的是余华灵感的来源是哪里。

 余华的灵感来源是哪里呢?很多人都会说,现实生活。如果现实生活如此,那么它在所有优秀作家笔下都别无二致,也无所谓借鉴与否。余华确实是在描摹现实生活,在《第七天》,我们看到了大量的毒大米、毒牛奶、毒馒头这样不加修饰的新闻报道式的语言。在《百年孤独》中,马尔克斯表现了香蕉热、独裁等等诸多重大的拉美历史题材,在《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里,福克纳也表现了种族冲突和歧视的内容。但是,他们在表现这些具有强烈时代特征主题时,往往以彼喻此,或者以小见大,读者只有在反复品咋之后,才会发现世界和现实生活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优秀的品质使时隔千年之后的读者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获得共鸣。的情节虽然是虚构和费解的,但是读者还是可以在其中照见现实,照见自我,因为那是升华的现实。用马尔克斯那玄乎其玄的话说:?魔幻的拉丁美洲正是拉丁美洲的现实。无法用常理之法获得其他地域人们的理解,这便是拉丁美洲孤独的症结之所在。?像余华这样进行新闻报道式的直接记录,缺少审美距离,对于现实的把握完全没有沉淀,化为心像,就汲汲于见诸笔端,这样僵直的作品很难拥有长久的艺术魅力,余华笔下的现实不可避免的被固定在了当下的时间标尺上,和书中人物共同死去,和那些在文学史上匆匆而过的作品达成平等。这样的错误余华已经在《兄弟》中犯过一次了。

 这本书在主题上也并无新意。余华又一次触碰?裂变?的时代命题,这好像成了余华对中国的基本认识。唯一的不同在于,《兄弟》向我们展示的是时间上的裂变,《第七天》是空间上的裂变,也就是社会阶层的裂变。殡仪馆里,坐在沙发里的贵宾死者和坐在塑料长椅上的普通死者构成非常拙劣的象征。更拙劣的是,类似的象征竟然在一部十三万字的里铺陈开,《第七天》堆砌而成。

 人物的叙事语言也是叠床架屋的展开。?带上你的火花预约条。?预约条在哪里预约条在门上。?这种平淡而臃肿的对话在中随处可见。想想余华此前的作品,个性鲜明的语言俯拾即是。福贵反对儿子成为运动员,他说:?跑步还用学,鸡都会跑。?絮絮叨叨的许三观说:?二叔,我的脸在烧,二叔我吃了好多西瓜,二叔,我的肚子快要破开了,二叔?刚毅正直宋刚说:?妈妈你放心,只剩一口饭了,我会给李光头吃,只剩一件衣服,我会给李光头穿。?就连最不善言辞的孙光林也无比响亮的对火光中孙广才说过:?我要找孙广才!?那些个性鲜明的语言曾经使我哑然失笑。但是《第七天》中,先锋的写作状态削弱了余华对于人物语言的认知能力。他曾经让人物在《在细雨中呼喊》中?自己开口说话?,这样的能力已经荡然无存了。《第七天》的责编说,?《第七天》的语言跟余华以往任何一部作品都不同,他彻底退到了幕后,尽量消除作家个人的痕迹?在余华退到幕后之后,他对于作品的控制实际上更多,人物的活动更不自然?《第七天》像皮影戏一样单薄了。

 《第七天》中的余华早在三十年前就现世了。这部使我不断地回忆起余华很久以前的短篇《西北风呼啸的中午》。形式上先锋而没有温情,内容上战栗而没有感动。最后两段的说教,几乎毁灭了《第七天》的艺术多解性。我知道有很多青睐余华的读者会为他辩护,试图为《第七天》找到其他解读角度。但是如果作者用一句?死无葬身之地?为作品确定解读空间之后,那些为余华辩护的读者奈何为之。如果说绝望就是摧残人们的希望的话,写作绝望真是一件太简单的事了。

 我想说的是:《第七天》真的是一部比《兄弟》更让我绝望的。它不仅没有满足我更多的期待,还失去了他以往的品质,先锋的姿态硕果仅存。《第七天》在没有更丰富的文化继承,没有更深入的现实认知,相反,他失去了克制的才华、失去了审美的距离、将一部并不丰富的延伸到十三万字。七年之后,余华又一次错过了证明自己艺术理解能力的机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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