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读后感

美好瞬间 2024-10-19
导读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城南旧事读后感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听到这曲..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读后感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听到这曲抒情悠扬的《送别》,我就会想起“小英子”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集——《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文中每一处对话都深深反映着每一个人物细腻的性格特征和人格品质:英子的顽皮可爱,秀贞的思夫心切,妞儿的凄惨可怜,宋妈的勤劳能干……但从书中的件件小事,处处细节,我也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质朴的感情以及生命与时间的匆匆流逝。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未来的事都是未知的,你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就如宋妈绝不会想到自己的儿子死去,女儿被卖,年幼的英子也不会知道她的父亲会在她小学毕业时死去……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看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实际,生命就在今天,看见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英子的童年是有悲伤的,每一篇的结尾,主人公都离开了英子。妞儿和秀贞走了,草堆里的小偷走了,宋妈走了,兰姨娘走了就连爸爸也离去了......但人都是在经历着悲欢离合中成长的,英子也一样,她在这种种的人情世故中成长了起来。

城南旧事读后感2

 期,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是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全书讲了英子用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欢乐和悲伤。

 故事发生在20世纪的20年代,北京城南的四合院里。英子是那么善良,可都认为她和疯子秀珍成了朋友;结识了新帘子胡同为了供弟弟上学的厚嘴唇小偷;还聪明机智的做了一次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个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在是小孩子。”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那一刻英子长大了,要和妈妈一起撑起这个家。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吸引人,真的是悲欢离合,总有人离英子而去。那个年代,离我们是那么遥远,发生在英子身上的事,是那么不可思议。但是我们要学习英子的勇敢、善良、乐于助人、乐观。

 英子家住在一个胡同里,有好几家都住在一个院里,是那么热闹。每个人的童年经历都不一样,和英子相比,我们的童年更加幸福,更加无忧无虑,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学着长大,学着分担!

 我们要学英子善良的品质,好好珍惜每一天!

城南旧事读后感3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自从读了《城南旧事》,这首歌便一直环绕在我耳边,虽然它并不出名,但却令我想起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时所经历的一切。会惠安馆门口疯女人秀贞的一笑,草垛里蹲着的“老实的”年轻人,与德先叔离开的兰姨娘,回到故乡的宋妈,喜欢花朵的父亲,这一切是那么清晰,却又那么模糊。

 这令我难忘的是那个年轻人,他与英子交谈时所流露的后悔,小孩总想长大,但大人却总想变小。便衣利用樱子抓住了年轻人,那些不知情的围观者,却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指责年轻人。正如英子所说:“我分不清海跟天,也分不清好人跟坏人。”善与恶,这与究竟该怎么区分?我也不知道。

 书中的故事看起来杂乱无章,却那么有序,它记录了英子遇到的形形的人物,每个人都给我们不可磨灭的记忆,尽管秀贞,兰姨娘,年轻人,宋妈,父亲,德先叔,小桂子,都失活在世界的最底层,可他们却将生活活出了光彩。

 小孩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透明的不带一点杂质,英子对待书中的所有人(年轻人兰姨娘,德先叔,宋妈,父亲)都能以一种理解的姿态去看待他们,体会他们心中的苦,如果所有人都能像英子这样真心待人,我们的生活就会多些快乐。

城南旧事读后感4

 读完了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北京。

 《城南旧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经历风风雨雨,先后认识了妞儿、秀贞、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这几个人几件事后开始长大成人,成人后便开始回忆童年,并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作者还在代序中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它们的故事不必须是真的,但写它们的时侯,人物却不断地涌此刻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

 英子的童年是纯洁的,如一块无瑕的翡翠。而我的童年则是甜蜜的,如蜂蜜一般甜美。记得在一个酷暑难耐的午时,我和哥哥一边手紧握着捉知了的竹竿,一边兴高烈地跑到林间小路,耳边满是蝉鸣声,把我和哥哥弄得团团转,不知所措。最终,我们在一棵虽然不高大却很茂盛的桃树上发现了一只知了,于是我们就慢慢地、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活像一个小偷儿,近了,近了,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拿竹竿一粘,粘住了!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看《城南旧事》这本书,心头总是漾起一丝丝温暖,因为在这个钢筋泥水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了,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画面一幅画面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我。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

城南旧事读后感5

 读了《城南旧事》文中英子的善解人意与富有同情心令我佩服。

 《城南旧事》是由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些的,里面包括《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冬阳.童年.骆驼队》

 《惠安馆》里写出英子并不害怕许多人都怕的疯子,而且还跟她交上朋友,并且还帮她渡过难关,找到失踪的女儿——妞儿。我不禁大吃一惊:什么,英子连疯子都能交上朋友,如果时我的话,我连看都不敢看,不会跟她走得那么近,那么亲密。难道还敢和她交朋友。

 《我们看海去》讲述的是英子与她的秘密朋友——小偷交往。英子理解,同情小偷,为他担忧,为他难过。如果时我的画,我可能就会报警了,连一句话都不敢跟小偷说,更别说同情了,也别说保密了,就算是拿针缝住我的嘴,我都还会说出来的。英子的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真是令人佩服。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驴打滚儿》,里面讲述了英子家里的保姆宋妈,请她一同去寻找自己的女儿,她很爽快的答应了,她跟宋妈从绒绒胡同走,穿过兵都洼中街。西交民巷,出东交民巷,到哈德门大街,从哈德门里走到哈德门外,这样长路途,不辞辛苦,可是没找着。一路上她见宋妈难过,就想要逗宋妈开心。宋妈要离开了,她是多么舍不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如此。英子教会了我:善解人意,教会了我富有同情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6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今年新年是那么的特别。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本该热闹喜庆的神州大地失去了欢声笑语。延迟开学、延迟上班让许多人感到无聊。连我们班最不爱上学的孩子,都在群里说想去学校上学。

 闷在家里的日子太久了,我也很想我的同学、老师,也很想回到那熟悉的学校,但我并不无聊,因为我有了书籍的陪伴!在这个特殊的春天里,书籍给了我最大的慰藉!

 童年的记忆,大多来说是美好的故事,但《城南旧事》这本书里的童年却充满着无助、悲伤、离别。整本书都以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与深沉的相思。里面有不少人物,每个故事的主要人物都不相同,有惠安馆门前的疯子秀贞,有为弟弟顺利上学的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小偷,有放弃自己亲生女儿来到英子家中的宋妈,有因病去世的爸爸。这些人和英子朝夕相伴,他们就是英子的童年。

 秋天的时候,英子小学毕业了,可父亲却因病去世——“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一刻,英子就担负起了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这句话是英子对童年的告别,成长——多么痛的领悟!而作为即将小学毕业的我,成长的责任迟早会落到我的身上,我能够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吗?

 英子长大了,我也终将长大,但我希望这个农历鼠年的特殊童年记忆就像《城南旧事》中那冬日暖阳下的骆驼队,不管它们会去向哪儿,都能留下一串悠扬的铃声。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读来和鲁迅的闰土系列感觉很像,都有对童年的人和事的追忆留恋,又有对记忆里故乡风土人情的还原,读完后让你感觉接触了一个不同的时代,年代感,复古感,画面感和特色感迎面而来。

 其实《城南旧事》读完心情很沉重,因为虽然是用孩童的视角给我们展现每一个故事,但结局还是悲多于喜的.,童年里记忆中的所有人基本都离作者而去,而她也只能用文字的方式去铭记这一段段无疾而终的故事。

 如果非要说让我选一篇最喜欢的话,我要选《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是林海音童年里最后的一个重大变故,爸爸离去了,没有预兆地别离了。

 但英子却很坚强,就如她所说的“我虽然很害怕,但是也得醒着头皮去。——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哀而不伤,文中没有刻意去渲染这个变故,但无时无刻不溢着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除了对爸爸离去的感伤还有对不可知的未来的坚挺的态度,这便是我最佩服林海音的一点,她把悲伤的事写的沉重而充满童真,不煽情却能让你泪流满面。

 最近越来越觉得没事要动动笔杆子,人真是越上年纪记性越来越不好,童年是事,少年的事,就连前几年发生的事都在慢慢淡忘,我只怕不写下来,将来可悲到连回忆也没有了。

 时间推着你往前走,你不得不行,走也罢,留也罢,总要留下点什么。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作家林海音从七岁到十三岁时的童年生活。那个世界充满悲欢离合,却还带着小英的童年与天真。

 看完这本书,那些人物总在我的脑海里飘过。给我印象最深的,当然是小英子,她聪明、善良、热心、天真。别人都认为秀贞是个疯子,都不愿和秀贞说话,只有英子愿意和她说话、游戏,后来,与秀贞成了朋友,还帮助她找到了妞儿。最后,为了帮助秀贞,她偷偷拿出妈妈的金镯子。另外,当大家都认为“陌生男子”是贼时,英子却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了。“陌生男子”只不过是为了供弟弟读书、赡养自己的母亲才去偷盗的。在英子看来,这样的人不是坏人。

 除了英子,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妞儿,一个苦命的孩子。生下来就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时不时,还要被养父毒打一顿。但是她很坚强,虽然日子很痛苦,还是顽强地喝命运做着抗争。为了脱离苦海,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可惜,她的生母因思念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而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葬身与车底。

 英子的童年里还有许多人,她们都将成为英子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也教会了英子许多道理……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她, 叙述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北京城南时光,她,生动地描写了充满泪与笑的童年生活。她就是《城南旧事》。换一个角度看她,她却有力地抨击着社会时弊。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一口气读完,悲凉的情绪占满了我的心。可怜的是当时被重男轻女的封建迷信思想所压迫的人们,比起他们,惠安馆的疯女人王秀贞算是的。她最终找到了被家里人以“无用”的名义扔在牌坊阶下的女儿妞子,并带着她去找离家出走的惠安三叔。是啊,男孩女孩都是父母心中的至爱,爱没有孰轻孰重,母不嫌儿丑,这原是多么美好的感情,多么炽热的爱!然而这样的亲情却被一杆冷漠的大秤再三称量,过秤的留下,不过秤的就随意处置。这杆大秤量的是“养育这个孩子的意义”和“他长大后父母能得到什么”,如此可笑的标准却被信以为真。这杆大秤没有一点温情,只有唯利是图、一钱如命,它的名字叫封建!

 书中的胡同古朴而令人神往,在美丽的表面下却藏着凄凉。苦命的女孩小妞子,从小到大没有体验过一个温暖的家庭。她刚出生便被遗弃,谁知被人抱养后等待她的是更悲惨的命运,她从小就被父母逼着学唱戏,唱不好就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为了给她那贪婪、懒惰的父母挣钱花!或许她的父母(至少是父亲)终日无所事事,就靠她唱戏挣钱!所幸她最终终于和她的亲生母亲重逢,并踏上了寻找亲生父亲的漫漫长路。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里弥漫着一股深切的感伤。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城南旧事》中的林英子是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在童年生活中,她经历着各种各样的磨难,她坚强,她乐观,她不断成长。

 默默合上《城南旧事》,林英子仿佛与我相对而坐,向我诉说着童年的点滴。无论是惠安馆的“疯子”,还是为了供弟弟上学,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在英子看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此时的我,多么羡慕英子快乐的童年!却没想到在文末,英子父亲的死讯打破了她美好的童年。在别人还需要照顾的年纪,12岁的英子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听完英子的含泪诉说,我有太多的遗憾,小小的英子经历的磨难太多太多。而我呢,每天都被父母宠着惯着,兴奋地享受着父母带给我的一切,缺乏独立。在家总是磨蹭,不会做家务,除了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父母对我是有求必应。五岁时,我迷上了钢琴,父母二话没说,为我买了一架钢琴,又腾出一个房间专做琴房。老师和父母对我都倾注了许多心血,但是我也是几分钟的热度,没弹多久就想放弃了,在父母的劝阻之下,才得以坚持。

 我与英子比童年,英子小小肩膀撑起一个家庭的重担,我有父母的“大伞”为我遮风挡雨。今后,我要向英子学习,做好自己的事,凡事不依靠父母,让自己的童年一样精彩无限!

城南旧事读后感11

 林海英写过一本书名叫《城南旧事》,这本书记载了林海英那段恋恋不舍的回忆。

 第一章“骆驼队”:一场鹅毛大雪过去了,太阳已经在天空中值班了。林海英趴在窗前遥望哪骆驼队的经过,慢慢的那些不可漫灭的回忆出现在眼前……

 在“惠安馆”中英子交了两位好朋友,谁知有人帮可怜的妞儿找到了她盼望已久的妈妈。英子与她的两位朋友告别,渐渐地,下起了蒙蒙细雨,这成为了林海英一生中难以忘怀舍的记忆。下一章中英子搬进了新家。在妈妈和奶妈的谈话中隐约听到妈妈细声细语地说;“哎!听街坊领居说斜对面儿闹鬼……”因好奇心英子壮胆走进了那传闻中闹鬼的房子,却结交了一位朋友。他曾和英子许诺:等你长大,我们一起看海!“长大”?这个词对英子还很遥远呢!

 不知不觉英子小学毕业了,可是她的爸爸生病不能陪她参加毕业典礼,爸爸告诉她;“爸爸种的花儿落了,你也长大了,照顾好妈妈……”爸爸说完便病死了。后来,林海英成人,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

 其实“长大”这个词在林海英童真的脑海里永远长不大,但是,她却要承受这个词。小时候多盼望长大;林海音等着那个人看海,爸爸等着他长大。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学会承受许多你承受不了的事,因为没有人能替你完成!

城南旧事读后感12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叫英子的小女孩,性格比较开朗,但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们住的胡同里有个女的疯子,整天在门前站着,英子并不怕她,两人成了朋友,疯子叫秀贞,她说她有个孩子叫小桂子,她爹叫思康,数个月前被抓走了,让英子见小桂子让她赶紧回来,她脖子上有个印记。英子有个朋友叫妞儿,她一次到英子家说自己不是亲生的,是从齐华门捡来的。英子把妞儿送到秀贞家,母女相认,赶火车找思康却被压死。英子病倒,不知道妞儿他们死了。

 搬进新家,英子也读了书,一次捡球认识了个小偷,小偷是为弟弟学费偷东西的最终被警察抓走。宋妈是英子家保姆,儿女死去,而暴躁丈夫没告诉她,还把一个孩子卖了换钱。宋妈知道哭了起来,英子父亲生了病去世宋妈跟丈夫回了家乡。

 看完书,我感到很悲伤,妞儿很可怜,从小挨打挨骂,唱戏挣钱。好不容找到亲娘但还是死了命很苦。那个小偷为让弟弟成为学习好品质好的人偷东西赚钱被抓走了,他们都很可怜。宋妈在外当保姆,把英子养大还得给二弟伺候喂奶,儿女没了自己还得忍着哭,因为哭会把奶憋回去,但还是没忍住,儿子小栓子淹死了,还有个女儿被卖了。我十分愤怒,恨黄牙板(宋妈丈夫)只顾钱,实在令人恶心。没有人懂英子这颗善良炽热的心,没人真正理解英子,英子把困惑写进了书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意义很深,感情很深,我对这个故事的印象十分深刻,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城南旧事读后感13

 在寒里,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城南旧事》,令我深受感动,也勾起了我的一些童年回忆。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她是一位著名的女作家。这本书是作者对童年时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人和事的回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描写出了当时的一些情景,这本书中还添加了一些北京地区的特色,让人读后,印象更加深刻。

 书中描述了小英子小时候一家人在北京城南发生的事情,通过小英子的视角,展现出大人们世界中的悲欢离合,那清新又悲惨的故事,令我潸然泪下。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伙伴,蹲在草丛里的小偷,勇于反对封建思想的兰姨娘,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娘,沉疴染身长眠地下的慈父……这些人陪伴了小英子的童年,因此小英子童年也是非常有趣的。看完这本书后,小英子的童年生活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感觉她的童年离我是那么遥远,但又那么贴近。我的童年,虽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但也是无忧无虑的,美好快乐的!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梦的结束。童年是美妙的花,但花谢了还可以再开,而童年一旦逝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是啊,美好的事物终究是会要远去的,我们阻止不了时间的流逝,但可以选择珍惜——珍惜我们拥有的这美好的一切!

城南旧事读后感14

 每一朵花在绽放之前,都得经过发芽、生根、冲破花苞这个封印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就像暑里,我看的《城南旧事》中的主人公林英子。

 林英子是一个不满八岁的小女孩,她跟着爸爸妈妈漂洋过海从台湾一路到北京。北京的一切都那么陌生,英子感觉很新奇。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交的第一个朋友。小英子却无意间发现不久前交的朋友——妞儿与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很像:6岁,脖子后面有一块胎记。当母女终于团圆,却又不幸被火车轧死……

 随后,英子又遇见了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英子迷迷糊糊地看着大人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天真里是淡淡的忧伤。英子在诗一般的世界里发芽、绽放……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懵懂而清纯,充实而快乐的。身为大**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像我也是这样,我的爷爷奶奶也视我为掌上明珠。我一整天都泡在书里,爷爷奶奶就说我,不停地唠叨。见我不开心了,又连忙来哄我开心。花儿谢了还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重来,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读完了《城南旧事》,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北京。淡淡的、淡淡的,就如茉莉,清香里苦涩中带有一丝香甜,真实、淳朴、淡泊、弥旧温馨。想必,英子一定会完好无损地保护好她这朵美好的花,因为,这是她人生开的第一朵花。

城南旧事读后感15

 没有打开书,就被书的封面深深吸引:黑色的仿古封面上,隐约透着作者的手稿。下方是文作者林海音和图作者关维兴,中间是书名《城南旧事》,最上方则是一幅画,灰暗的天空,朦胧的古楼,长长的驼队,使人陷入无边的遐想……

 翻开第一章《冬阳童年骆驼队》,我就立刻被小主人公英子的单纯、可爱、无邪深深吸引:“这是在冬阳下,背上背着煤袋的驼队经过英子家门口。英子的爸爸与人谈价钱,英子就蹲下来,仰着小脸,观察骆驼吃草,自我的牙齿也动起来,她想;‘骆驼带铃铛,必须是为了消磨寂寞的时间,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呢!‘”好天真、可爱的想法!读到这儿,我仿佛被一股魔力吸引进了故事:站在冬阳下,看骆驼吃草……

 忽然,我仿佛明白;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可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在冬阳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也一去不还……我仿佛看见,作者默默地想,慢慢地写,使心灵童年永存;我仿佛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悦耳悠扬的铃声……

 我自我的那些“傻事”也浮现眼前:

 3岁半那年,我还不懂事,不明白小鸡如何出世,就偷偷拿了一只生鸡蛋,放在衣服里,趴在床上一上午。爸爸妈妈不明白原委,就要抱我去医院,这时,鸡蛋被我不细心挤碎了,蛋清流了一床。

 的确,幼儿时的傻事,此刻的我是再也不会做了,可这一切,却都历历在目,我也要把这些事,记录下来……

时光苍老了容颜不老的是我依然相信美好事物的心是什么意思?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看过一些经典的散文吧?散文是抒发作文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那么,你会写散文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

 荷塘月色读后感我走到电脑前,毫无目的的寻觅着。在“百度”网站中我发现了《荷塘月色》,我点看文章,慢慢的便走进了文章中。“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荷塘月色》的作者是朱自清,他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和民主战士。在文章中,作者含蓄而又婉转地抒发不现实,渴望自由的感情。“白天也少走人,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这段话,仿佛跟着作者走进了这条幽僻的路。在这条阴森的小路中淡而柔美的月光下不在恐怖。“我爱热闹”,“爱群居”是因为和大家生活的环境是多么美好;“也爱冷静”,“也爱独处”——当然是处在这“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源”。跟随着作者的脚步,我看见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田田的叶子,零星的荷花,真是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而柔美的月光泻在了叶子和荷花瓣上,浮在池塘中,简直就是在用月光和荷花来画美丽的画。

 作者把月光下的月光和荷花描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的笔下尽情地观赏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的优美风光,我陶醉了。看着看着,看到了荷塘的四周,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树。这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了。突然淡而柔美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的树,树间透着光,可光却无精打的,此时蝉和蛙变成了主角。我看到了文章的末尾,我“看”着作者走进了房间,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关上网页,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我关上网页,缓缓地走向房间,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回忆着书中伟大的民主战士——朱自清。慢慢的,我将要睡了,我多么希望梦中再与荷塘相遇。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2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

 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3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朱自清的散文集,他给了我很多新的启发感受,我认为这真的是一本难能可遇的好书,所以我要和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个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与此同时,我也竭尽全力的去尝试着体会朱自清的写作手法以及写作特点。既然是被公认的极少数能用白话来构成一些与古风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也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比如著名的《背影》一书,文章词藻并不华丽,但却仍然十分的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而文章中多次的运用问号的写作手法,应该就是他的标志吧,也应该正是因为这些独特的写作手法,让人感受到意味深长的不可琢磨的.神奇境界。比如《匆匆》的一段经典名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走了它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现在又到了哪里呢?瞧,是不是读起来,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

 在我认真仔细阅读朱自清的作品时,我也发现他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富含着深厚的哲理。即使看起来是那么的平淡,但只要细细琢磨,总有一股耐人寻味的色彩。

 相信我,读完朱自清的散文之后,你也会有这样多层次的感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这拥有宽裕时间的初一生活当中,赶紧去认真的,仔细阅读更多的好作品吧。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4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些都是珍惜时间的名言。虽然说,这些名言时时在激励我们珍惜时间,但是,时间的快捷还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正如《匆匆》中讲到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盘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总之,我们无法使时间停步,也无法使时间多出一秒钟。

 虽然我们无法使时间多停留一秒钟,但是我们可以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得“慢”一些。如:十天的作业,一天做完了,而且质量很高,你就会觉得时间比平常慢,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这样,就可以充分的利用时间。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家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是啊!我能做些什么呢?我只能做有用的事(学习),不然,时间就像是轻烟,是薄雾,被微风吹散了,被初阳蒸融了,能留着些什么痕迹呢?

 我的成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很紧迫的,要想不浪费时间,我们就得多做好事,多做有用的事,把握我们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勤学好问,做个不抛弃时间、不浪费时间的人,这样我们才不会白白走这一遭了。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5

 合上书,不知是什么心情。是喜是忧?喜的是朱自清这种强烈的爱国心与正义感,而忧的是在那时代,即使是爱国,也并非一件容易事。

 第一次了解朱先生的作品是在那柔美抒情的《荷塘月色》中,“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没有华美的辞藻,文章却这般清新自然,令我收益匪浅。而更难得的朱自清先生这强烈的爱国心。

 《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都是鲜明的爱国主义文学作品。“这是袭击,也是侮辱!大大的侮辱!我因了自尊,一面感到空虚,一面却又感到愤怒;于是有了迫切的国家之念。我要诅咒着小小的人!”其中,明显地可以感到朱自清先生对国家的尊重,一个对中国人侮辱的人是可耻的。是“没有种的。”朱先生用笔用心同一切坏人进行着斗争。对一切不人道的行为进行斥责。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他为人处世的态度是那么诚恳,坚决、朴素正义,却从来不却风趣。他文如其人,风华是从朴素出来的,幽默从忠厚出来的,而腴厚是从平淡出来的。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悟,就是朱自清先生无论是文章还是他的人格,都令我所佩服,特别是他对史可法、文天祥等英雄民族气节的崇敬,更可以看出他骨子里的豪气是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经过一番反思,我终于得知自己的心情是喜的,喜的是中国文学史上曾有这么一位杰出的文学家,给我们后人留下了这么多可贵的精神食粮,喜他用比揭开了这么多丑陋的东西,让人觉醒。

 就是这些可喜的地方,让我了解了一位人品与作品都十分完美的作家,并让他给我指导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一直向前走着……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6

 春季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非常深。春季,就像“所有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季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天里获得好收获,就要在春天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季生的女生,我特别喜欢春。由于春有一种让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大家小学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讲,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出色和将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小学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

 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必要。我的看法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常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我们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好看的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来吧,让大家一块抓紧这大好春光,去耕耘,去播种!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7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8

 人生的正义是在哪儿呢?

 朱自清说,正义在我们心中。

 《正义》这篇文章谈的是朱自清对正义的一个认识与看法,他认为,正义应该在我们心中永存,应该在不知不觉之中,从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而不是那种只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有付诸过行动。正义是无形的,但他可以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让人可以去和恶势力进行斗争,而且,正义往往是胜利者,他是磨不灭,催不夸的。

 在现代社会,正义经常被扭曲,比如,一个学生本考不上一所学校,但那位学生的父亲给学校送礼,学校边开后门,让他进校。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根本已经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就是我们也会经常遇到或听说,有的家长甚至攀比谁给老师的好处更多。现在请人帮个忙,都要送礼,请吃饭,久而久之,正义也被人们忽略在某个小小的角落了。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连小偷,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所以躲躲藏藏,但他们还是克制不了自己,或者说对于别人情面上过不去。所以知法犯法,人们也控制不了自己,失去正义感,甚至老师们,负责教育孩子们的老师们,也总是收礼,可想而之,从小就被这样的氛围包围着,在心理上形成的阴影会有多大,而当他们长大后,也会自然而然地这么做了。

 希望我们可以保留心底的那一份纯真与正义,做正确的选择,问心无愧,也给这个社会做出一点点贡献,献上一颗正义的心,一份微薄之力。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9

 这个寒,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所以,生命的意义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所以,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我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0

 第一次接触到你时,应该是那篇大家都很熟悉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看似平淡却意味深长的话语,便成了我心中永恒的经典。也许是从这时开始,我才开始认识你,才想要去了解你。

 再有一篇,就是你的《背影》了,虽然没有多少华丽优美的语言,但那份平淡与朴实却让人更加感到感动,为那份伟大而深沉的父爱而感动。读着读着,竟会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你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轻轻吐出一个又一个字,仔细品尝着其间的美妙时,我也意识到了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谢谢你。

 “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你像个孩子似的说给我听。我第一次感到寻常的雨竟是这样的美丽,是它让我偏爱你写景抒情的散文,因为我总能从中看到你的洒脱与淡泊,读到你悲伤的心境,起伏的心情。

 你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一如你的名字。有人说它“清丽”,有人说它“清秀”,也有人说它“清幽”,但始终离不开一个“清”字,你的“清”。炎炎夏日,我乐意坐在安静的书吧里,喝着咖啡,和着优美的古典乐轻声细读你的文字,细细品味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读你。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1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2

 是夜,就着橘**的灯光,闲来无事,看着从窗口洒进来的月光,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荷塘月色》,于是,我从书柜里翻了进来,不一会儿精致的封面映入眼帘,我慢慢地翻阅起了《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大概有不少听说过他又或者看到他的散文,惊叹于他素朴缜密的文笔。其实朱自清先生不仅有着一手好文笔,更有着强烈的民族气节,在他身染重病时,在他饥寒交迫时,他拒绝了美国的救济粮这样的举动和气节令人钦佩。而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一如他本人质朴,清丽,但永垂不朽。他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大家名篇了。读到《背影》时,我会惊叹于朱自清先生的细心,也感叹于他们父子之间的情深和温暖,也会想到我父亲的背影怕是也是如此令人心酸把。读到《荷塘月色》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与朱自清先生一同欣赏着月光下的荷塘;读到《看花》时,总能感到一股熟人之间的熟稔。有人收朱自清先生的散文絮絮叨叨的,但我觉得这是朱自清散文的一大特点:平易的叙述。就仿佛有人跟你唠家常似的,让人感到亲切。

 其实,对于《朱自清散文集》,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父子情深的《背影》,也不是风景如画的《荷塘月色》,而是那篇对时光流逝留下感慨的《匆匆》,读到《匆匆》时,我仿佛能听到时光流水似的从指缝间哗哗而过,我也反问自己:“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既然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的话,我们为什么又不去珍惜呢?”我想,我大概也得不到答案。读朱自清的散文总有一种魔力,让你深陷其中收益匪浅。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3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4

 《朱自清散文集》读完了大半,这里面有我们熟悉的《背影》、《荷塘月色》、《匆匆》、《春》,都是学生时代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文章,因为有背诵的段落,所以对其印象尤为深刻,想想背诵课文也是大有好处的。

 除了背诵的几篇课文外,印象最深的就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不能亲见,但从文字中可感受十朝都会、六朝古都的繁华绮丽,对比正在读的《瓦尔登湖》,虽然同样风景秀丽,但中国作家的文章往往更有历史厚重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体会文字所传达的意境,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体现。从前旅游只是简单的看山,看水,看花鸟虫鱼,最不喜游览历史古迹,对我而言那只是漂亮的建筑,生硬的砖瓦横墙。看了本篇文章后,我想去南京,走近文人墨客,走近江湖侠义,走近历史,在他们曾经走过的路走一走,在他们曾经沉吟的地方停一停。

 文集中有一半是游行杂记,典丽风华的玻璃器皿,和运河上意大利歌女的小夜曲;佛罗伦司五色纷纶的嵌石,乌费齐画院意大利画的精华荟萃。如果将来有幸能去到这些地方,我一定会在去之前好好品读一番。

 另一些文章则多是生活琐事,我想只有像他本人亲身经历过,才能晓得文内所包含的情感,我体会不了也感悟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海边每一次的浪拍礁石,河边闲适地小坐垂钓,人生每一次开心与失望的交错,无数个你我他成为生命中的过客,弹指一挥间,时光将无数个点滴片断揉碎进生命的轨迹里。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15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回味无穷的美酒。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就是《背影》,读得时候差一点就悄然落泪,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父亲那背影真让人心痛啊,在晚霞的照影下,父亲为即将远程的儿子买橘子这件感人的事,让大家看的清清楚楚的。而《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我才会细细品味着荷花的美,朱自清先生把荷花描述的那样美,想必你也动心了吧?

 折服于朱自清的文字操控能力,我曾经也试着模仿他的文风,不过写出来的无非是无病呻吟的风花雪月,徒有其表却无内容,只好作罢,还是品读为佳品读朱自清散文,仿佛品读那一方绝唱,总能在字里行间收获满满的感动,让人在喧哗的都市中寻找片刻的宁静,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归属,着实是一场精神上的洗礼。而如今的的社会,很多人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如何读书的轨道,这时不妨读一下朱自清的作品,毕竟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的。

点绛唇·咏风兰赏析

就是说虽然随着时间流逝人的容貌会变得衰老,但是自己依然相信人世间的温暖和美好,拥有一颗赤子之心,怀着年轻人一样的热情和朝气,就像自己不曾老去。相近的表述本人更喜欢简贞的版本:“时间会一寸寸将凡人的身躯烘成枯草色,但我们望向梦想的那一抹烟波蓝将永存。”

热爱生命的故事

词以“咏风兰”为题,副题张刻本作《题见阳画兰》,可见此篇为题兰兼咏物之作。

上阕从香气和姿态两方面对风兰作了精致灵动的描摹。“别样幽芬”言风兰散发出不寻常的香味,这种清幽典雅的气息,是那些浓艳的花朵无法与之媲美的。风兰不仅在香气上与众不同,而且形态上很灵动,词人在此处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将风兰形容成水上行走的轻盈柔美的凌波仙子一般,飘飘欲去。而东风在这里显然不是春风,可以理解为时光,催花开放和呵护花的力量。整句表现了词人对风兰的喜爱和赞美,寄托了词人对这样美好的风兰不要去的太快的希望,也表达词人希望美好的事物能够长存的美好愿望。

下阕则是通过对现实中风兰美好之易逝的惋惜反衬出词人对好友所作的风兰图的赞美。秋意袭来,风兰只得“忒煞萧疏”。“忒煞”一词写出了词人对花之萧条的惋惜之心。然而尽管风兰看上去已经太过稀疏,可仍散发出微微香气。显然,这里的“还留取,冷香半缕”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因为这风兰终究不是自然界的风兰,只是友人的画罢了。因张纯修当时正令湖南江华,词人又用借代的手法,用湘江雨来代指友人,而其画上的风兰竟然给人一种好似幽香散发的感觉,故此句为意谓见阳所画之风兰堪称画中第一。至此,读者方才明白原来这是一阕咏物题兰之词。

在这首词中,词人运用了联想的手法来描绘风兰,并未曾亲眼所见,但却通过友人的一纸风兰图对风兰展开了想象,将风兰的香气和姿态表现地淋漓尽致。而结句词人则点出其创作意图,为全词的升华。当词人在为风兰的萧瑟易逝而感伤时,一个“还”字话风一转,引出只有在好友所作的图中能保有风兰的韵姿和清香,使得美好的事物永存。衬托出友人作画功力深厚,所作风兰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引人入胜。同时也将建功立业的夙愿寄托在友人张纯修身上,希望友人保有美好的品质,并在所任职的地方作出一番成绩。

本词描写的主体风兰本非富贵之花,而纳兰却对其情有独钟并大加称羡,体现了纳兰落拓无羁的性格和格高韵远、独具特色的词风。词中字字刻画,又字字天然,不即不离,不粘不脱,即“意有寄托,不作死句”。风兰之形象绰约可见,而又不无诗人性情的处处流露。既咏物又抒怀抱,显然颇含骚雅之旨,寓有诗人深挚的情怀。

**《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 400字就好。 要普通点, 我高一, 不要写太好!

1.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这个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

2.曾读过一本契科夫的短篇集,第一篇叫作《打赌》。是写—位法律学家与一位企业家在一次沙龙聚会中在谈到一个新近被判十五年徒刑的囚徒时争执起来。企业家认为在监狱里蹲十五年还不如判的好;法律学家则认为活着总比死了好,活着就是希望。二人争执不休,最后打起赌来,赌注是法律学家让企业家把他关起来,十五年后如果法律学家不违约,企业家的全部财产归法律学家所有。第二天早晨,法律学家便被企业家关进自己后花园的—间小屋,这间小屋只有一个送食物的小小窗口。法律学家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屋里开始过起监狱生活,企业家每天给他提供所要读的书。时间一天天流逝,法律学家读完了政治、经济、哲学、科学、神学、文学大全,十五年的时间终于到了。这时的企业家因在生意场中失利,他知道时间一到自己便会变成一个穷光蛋,于是他决定在到期的头天夜里杀死法律学家。银行家好容易打开那把十五年来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生锈的铁锁,发现法律学家正在残烛前伏案熟睡,银行家正欲趁机杀死这形同枯槁的法律学家时,却发现桌上放着一封给他的信。信中说,他感谢企业家,十五年来他读了许多书,这些知识将是他终身用不尽的财富,他还明白了许多道理。他决定不再要企业家的财产,他将于明天拂晓前破窗而出,自动毁约。银行家看完信决定放弃杀死法律学家的念头。第二天拂晓前法律学家果然毁约破窗而出,既保留了银行家的财产,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这篇似乎包含了许多道理,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应该是它的主题,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热爱生命并不等于贪生怕死,“人生自古谁无死”?记得秋瑾有一首诗:“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尊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古今中外一切取得伟大成就的人都是懂得生命价值和运用生命价值的。一切正常人都是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当然在生活中不可能每一个人的死都重于泰山,然而却不可以轻如鸿毛。人是不可以轻生的。我常常想起大仲马的一句话,人类的全部幸福就在于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在为了人类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运作,活着和幸福是人类的主题和目的:如果离开了活着和幸福,人类的—切便将失去意义。

在宇宙空间飞行过的宇航员,到南极去进行过科考的科学家,当他们远离人类群,远离家乡,远离亲人,面对广袤无情的大自然和宇宙空间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时候,他们悟透了一切,他们感受到了人类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是非常渺小和脆弱的。同时觉得生命又是非常可贵和伟大的,人类在面对生命的极限时要求生存是多么地不容易,多么地艰难。挑战生命极限归来的人们,他们认为人类生活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他们甚至认为人类的相互争斗都是不应该的。只有失去过才知道拥有的可贵,然而生命不能作这样的游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那些挑战过生命极限的人他们从生与死的边缘走了过来,更加懂得珍惜生命和生活。由此便又想到杰克·伦敦那篇叫作“热爱生命”的:两个淘金人历尽苦难和艰辛,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感人故事;使你觉得人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人的生存欲望是多么强烈,人在死亡的边沿才会深切感受到生的可贵。那么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还有什么理由轻生?还有什么理由要无缘无故的离开这个人世呢?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是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的,这恰好证明着生的可贵。生命是一切上层建筑和物质世界的基础,因为有了人类生命,才有了思想,才有了希望和追求,才有了这个五彩缤纷,像万花筒一样美好的世界。

生命面对时间和空间,正如古人所说“若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人生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人世间的生活才是实实在在的,有天伦之趣、朋友之谊、恋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梦幻,只有在人世间才能创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给人生唱一首赞歌。

3. 热爱生命的故事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老医生走出去了。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4.热爱生命 作者:杰克·伦敦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 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 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

这部**流溢出太多。然而我想,它最主要的意思还是表达出在逆境中,在压制下,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希望。我相信,这是每一个观众都能一眼看出并且领悟的,因而在此我想从多角度、从细微之处来感悟本片其他的含义。

很喜欢安迪,至少在这部**中他接近完美。他能在得知自己深爱的妻子成为别人的的情况下保持理性,战胜自己谋杀的念头,“冲动是魔鬼”不适合他;他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洁身自好,正如瑞德评价他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不像一个普通人,他像是在公园散步,无忧无虑,与世无争”,“近墨者黑”不适合他;他从不轻易说话,在进入肖申克监狱一个月之后因有需他才开口,“智者寡言”适合他;他对别人没有敌意,但一旦别人触及他的底线,他也不甘示弱,比如对变态犯,“人不犯我,我不”适合他;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银行家,对财务制度了解渗透,并且有超强的记忆力,受到监狱长的赏识和利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适合他;他总是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周围的环境,他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的朋友;他在播放意大利女歌手的音乐时,监狱长越是反对,他将声音调的越大,他知道“即使在监狱里,一个人的心也不能感到空虚”;他认定的事情就会坚持,为了获得资金完善监狱的图书馆,他每星期写一封信给州议会,坚持了六年为肖申克挣得每月200元的资助,之后每两个星期一封信又挣得每月500元的资助;他乐于助人,帮助有上进心的朋友拿到高中文凭,尤其是对汤米的辅导、重视与关心;他有海纳百川的胸襟,面对变态犯一次次的殴打,他从不说,这不是懦弱,但是沉默也终有爆发的时候;他重视友情,对朋友的关怀更体现在精神层面,当瑞德在坐牢30年后依然未被释时,他送给瑞德喜欢的口琴来安慰他;他无时不在为明天积蓄力量,想尽办法弄到小槌和丽塔的,安排好了一切,只为追求自由;他面对突然来检查并拿着藏着小槌圣经的监狱长,从容应对,随机应变,对答如流;他无论在多么坏的情况下都能怀揣梦想,他渴望去太平洋一个叫芝华塔尼欧的地方,希望虽然渺茫,但他相信,当然他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希望是件好事``````他用了19年的时间赎罪忏悔,等待自由,等待重生的一刻。?

引用瑞德的话来描述肖申克“这座围墙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适应它;最后,你依赖它”,在监狱里呆了50年的布鲁斯完全被制度化,上厕所都有特定的时间,像瑞德形容的那样“没经过批准,一滴都不敢漏”。难怪听到被释的消息,布鲁斯竟然要,与其说他舍不得离开监狱,不如说他不敢踏进外面陌生的世界,他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适应如何生存如何与人相处;难怪到了外面并有了安排好的工作的布鲁斯和瑞德恨不得拿枪,好让别人将他重新送回肖申克,因为在他们,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是家,是自由的天地``````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总有一些人至始至终洁身自好,坚持自己,比如安迪,在肖申克书写自己的。?

写到这我想我不知道怎么收尾,《肖申克的救赎》救赎了很多,但也没能救赎很多。救赎年轻汤姆的毛躁、布鲁克斯的悲哀、诺顿被污染的心……那片天空,似乎始终是阴沉的。  

但就算这样也不会消极,我们的主角们在阳光海滩上拥抱,我们的现实生活依然继续,我依然快乐。  

揪出那些没被救赎的悲哀,为了救赎我们目睹的悲哀的记忆。揪出那些没被救赎的悲哀,为了给幸福与欢乐留下纯净的空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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